女子网上雇凶杀前夫 "杀手"寒风中苦等3天 结果…(图)
2018 年1月5日下午,寒风凛冽,上海市长宁区武夷路某栋写字楼门口,一位二十岁出头的男青年在门口来回转悠,不时跺跺脚、往手心呵口气。到了 17时许,写字楼里的白领们陆续下班,男子也来了精神,一边打量着楼里走出的面孔,一边低头看手机,似乎在寻找什么目标。
19时许,天已经彻底黑了。两个小时一无所获,又冷又饿,男子的耐心逐渐耗尽。"也许那个人早就走了,还是明天再来吧。"男子转身离去,消失在夜色中。
当时还没有人知道,他是一名活跃在互联网上的"杀手"。这次,他是来寻找目标。
"杀手"苦等三天不见人影
事情还得从一个月前说起。
2017 年 12 月,手头拮据的周某偶然间加入了一个名叫"卖命群"的 QQ群。顾名思义,这个群里都是些替人"卖命"的人。比如说,一个叫"茉莉花开"的网友就在群里发布了这样一条信息:想让一个人消失,有没有人可以接单。
周某心动了,他加了"茉莉花开"为好友,询问起具体细节。对方告诉他,目标姓张,不知现在的住址,但知道他在上海武夷路的一栋写字楼里上班,一般在傍晚5 点多下班。"茉莉花开"要求周某,跟随张先生到他的住处,然后杀了他并处理尸体。这个过程中需要有视频为证,收到视频后,会支付给周某15 万元作为报酬。
周某一口答应,还许诺"两天内搞定"。第二天,他便乘火车到上海,揣着张先生的照片,直奔武夷路而去。第一天,一无所获,没什么钱的周某只好在附近的网吧里住了一宿。第二天上午7 点,周某又来到写字楼门口蹲守,直到日落西山,还是没找到张先生。算了算口袋里的钱,周某默默地买了一张回去的火车票。
20 天后,周某终究舍不得那 15万元报酬,又一次坐火车来到上海。还是熟悉的剧情,还是熟悉的网吧,不同的是,第二天凌晨,公安民警找到了周某。
雇主竟是前妻?
顺着周某这条线索,民警找到了"茉莉花开"。但眼前的房产中介小龙却说,这个号是他帮别人注册的,自己从未使用过。
2017 年 8 月的一天,小龙在街边发广告。一名看上去 40岁左右的中年女子看起来对广告很感兴趣,她告诉小龙,自己是外籍华人,想在上海投资买房,希望能有靠谱的中介推荐。女子自称"邓玲",两人便加了微信。不久之后,"邓玲"表示自己长期居住在国外,不会注册QQ 号,询问小龙能否帮忙。虽然觉得这个要求有点奇怪,但为了留住潜在的大客户,小龙就用自己的手机号码注册了一个 QQ号码,交给"邓玲"。
"邓玲"究竟是谁?通过"茉莉花开"发给周某的照片及公司地址,民警找到了周某一直没等到的张先生,原来他早已从该公司辞职。张先生很快通过小龙的微信认出,"邓玲"其实是自己的前妻蒋女士。
十多年前,张先生与蒋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但婚后因生活习惯和脾气性格差异较大,逐渐产生矛盾,双方聚少离多终致分手。两人没有生育孩子,离婚后蒋女士和一名外籍华人结婚,并移民去了国外,基本断了联系。
2017年五六月间,张先生为处理房产,需要前妻蒋女士配合签字,但蒋女士没有同意。之后没多久,蒋女士说自己回国了,想和张先生见个面,张先生也没有同意。"双方在电话里有争吵,但不是很激烈。"张先生回忆,再后来,张先生从单位辞职并更换了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双方就再也没有联系。
上海的天气成重要证据
2019 年 8 月 28日,蒋女士再次入境为父奔丧时,被民警抓获。到案后,蒋女士自称患有精神分裂症,矢口否认买凶杀人的事实,也不承认使用过涉案 QQ号。
抓获蒋某时,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其随身携带的两部手机,但手机上只有微信没有 QQ,如何确定 QQ 号是蒋某在使用呢?
突破口出现在了周某身上。周某曾两次到上海踩点,为了能快点拿到酬劳,他曾多次试探"茉莉花开"是否也在上海。2018 年 1 月25 日 13 时 10 分许,他询问"茉莉花开"上海什么天气,是否正在下雪。对方回答,"上海在下雪""还在下"。
蒋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在周某发问后的几秒内,她便频繁询问上海的朋友"上海什么天气""上海是否下雪""还在下雪吗"。朋友答复的时间,与"茉莉花开"在QQ 上答复周某的时间仅有几秒之差。
"这不可能是巧合。"长宁检察院检察官杨竑卿说,2018 年 1 月 6日,蒋女士还请朋友调查前夫张先生在上海的具体地址,这与周某手机内接单"死亡订单"的 QQ聊天记录内容相互印证。与小龙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蒋女士曾要求小龙发送 QQ 验证码,证明该 QQ号确系由小龙的手机注册后交给蒋某使用。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蒋某承认自己就是"茉莉花开"。被问到犯罪动机时,蒋女士声称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因此才折腾出这样一出闹剧。不过,经过司法鉴定,她的涉案行为被评定与"精神障碍"无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这个"杀手"只想骗钱
2021 年 2 月 23 日,长宁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蒋女士有期徒刑 4年,并在刑满释放后驱逐出境。此时,蒋女士在网上找的"杀手"周某已经刑满释放。不过,周某的罪名不是故意杀人罪,而是诈骗罪。
原来,胆小的周某哪敢真的去杀人。接到蒋女士发出的"亡单"后,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演戏才能把这笔钱骗到手。于是,他三次到蒋女士给的地址守候,希望等到张先生,告诉他有人有害他,请他配合一起拍个"假死"视频,再躲起来一段时间。等钱到手,对方自然也就不会继续"追杀",那时张先生再出来活动也不迟。
2018年9月3日,长宁法院对被告人周某涉嫌犯诈骗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周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认罪悔罪。在法庭询问周某当时对自己行为性质的认识时,周某表示"没有多想"。
法庭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本案中,被告人周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鉴于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1 年半,并处罚金 8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