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港大生涉宣扬恐怖主义,高院维持准1人保释(图)
香港大学学生会评议会早前通过「哀悼」袭警者的动议,事后4名港大学生被控宣扬恐怖主义罪,案件上周四(19日)提讯时,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下令其中3名被告还押,但批准馀下一名被告容颂禧保释。控方随即申请覆核容颂禧获准保释的决定,期间容暂时继续扣押。高院原讼庭今天(27日)开庭处理律政司之覆核。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在听罢双方陈词后,决定驳回律政司覆核,维持裁判法院准许容保释之决定。法官表示稍后会以书面形式解释理由。
法官批准被告容颂禧以现金5万港元,及其母亲及叔父各以5万人事担保他外出。期间容不准离港及要交出所有旅游证件,须遵守宵禁令,及每星期到警署报到4次。保释期间容不得受访,不得居住在港大宿舍或参与任何学生会组织,不得发布或转载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不得接触外国政府官员、各级议会成员或其他服务于以上人员的人士,不得直接或间接组织任何对抗港府及中国的活动,及不得作出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本案4名被告依次为张敬生(19岁)、郭永皓(20岁)、杜林丞亨(18岁)及容颂禧(19岁)。4人同被控一项宣扬恐怖主义罪,指他们于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扬恐怖主义。4人也被控一项交替控罪,即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指他们于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有意图地使香港警务处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警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