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华人入职14年,长期服务假却打水漂!一年离岗成焦点,公司负责人:“不方便说”(组图)
自认在公司就职十几年,离职时,长期服务假(Long Service Leave)却打了水漂,这让悉尼华人Mason颇为不满。
与公司纠纷的焦点,在于期间一年的离岗,到底应被视为“停薪留职”,还是“辞职”。
Mason表示,“工作这么多年,离开时这样对我,真的很没良心。”
公司拒付“长期服务报酬”
去年11月,Mason从澳洲某科技公司(简称M)的悉尼分公司辞职。
该公司主营电脑及相关零部件和软件销售,在澳经营20余年,总部设在墨尔本。据其透露,这是一间华人企业。
他于2007年10月5日入职,2021年11月28日离职。Mason从公平工作(Fair Work)网站上查知,公司应向其支付超过11周长期服务假的折算报酬,金额为9000多澳元。
Fair Work网站计算结果(图片来源:供图)
不过,与公司交涉近两个月后,“上周得到最终电话答复,他们拒绝支付。”
公司告知Mason,拒绝支付这笔薪资的理由,缘于他于2013年9月8日至2014年9月8离岗一年。公司将这一年作离职处理,从2014年再次入职开始重新计算,到去年离职,其任职不到10年,故无法拿到长期服务报酬。
“离开时这样对我,真的很没良心”
对公司这一理由,Mason不仅不认同,更表示有证据证明自己当年并非辞职。
“当年我休息一年是为陪家人,跟负责新州事务的经理协商Unpaid Leave,算是停薪留职,经理也口头同意了,但当时并没有签订任何文件。”
原为M公司销售员的Mason(图片来源:供图)
“我没有辞职,更没写辞职信,公司也没有任何文件或邮件说明是辞退我,或是我辞职。”
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该公司早年出具的在职证明。记者看到,证明信标注的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信中称,“我确认,Mason自2007年10月5日至今在我公司任职主管助理。”
(图片来源:供图)
Mason告知记者,“我当时因为办理个人事务,需要在职证明,谁知道现在排上了用场。”
他说,“既然2015年能证明我从2007年开始一直在公司工作,那中间的离开就不是辞职,说明承认我一直是公司员工。”
“所以说,公司是在找理由不想给我Long Service Pay,毕竟快1万刀,但我工作这么多年,离开时这样对我,真的很没良心。”
“不方便说”
初步了解情况后,今日澳洲App记者联系M公司悉尼分公司负责人Leo,后者即是Mason口中当年同意其停薪留职的领导。不过,得知记者来意后,Leo只表示“不方便说”,随即挂断电话。
记者又联系该公司墨尔本总部负责人,截至发稿,电话均无人接听。
早在去年10月,就有M的员工向本网求助,称该司上市计划泡汤后,搁置一年多未返还员工的“原始股”投资款,共计2万澳元左右(点击查看早先报道 >>)。记者介入调查后,公司后续要求员工再次提供转账记录等详细资料,以便退钱。
针对今次“离职”纠纷,注册会计事务所Rick Carson Partners合伙人Ricky Ho向记者确认,Mason有权在离职后获得长期服务报酬。
Ricky说,员工工作满10年离职时,有权获得雇主的长期服务报酬;如果超过5年但少于10年,则可能有权获得按比例支付该报酬。
他表示,工作时间无需连续,譬如员工停薪留职或者请长假离岗,这段时长扣除即可。不过,如果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则雇主关系结束。即便之后重新入职,长期服务报酬也要从第二次入职的时间算起,之前的工作时长不计入内。
Ricky还解释,如果因疾病辞职或因严重和故意不当行为以外的任何原因被解雇或死亡,如果工作满10年,仍然可以获得长期服务报酬。如果一个企业被全部或部分出售,由新持有者继续经营同一业务,该雇員继续受雇, 则雇員服务的连续性不被视为中断,长期服务报酬权利将继续存在。
针对Mason的诉求,Ricky建议其可向Fair Work投诉。“如果当初确实不是辞职,而是Unpaid Leave,他就有资格获得Long Service Leave,但中间离岗的一年不能计算在内。”
Ricky同时提醒华人雇员,长期服务报酬不仅适用于全职雇员,兼职和临时员工也有权利获得。至于可以折算多少报酬,可自行在公平工作网站上计算。
记者得知,发稿前,Mason已向Fair Work递交投诉,本网还将继续关注进展。
(记者 艾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