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马拉松遭27公斤马达从天而降砸头 北市新工处赔927万(图)
陈姓男子5年前参加台北渣打公益马拉松,经麦帅二桥下时,竟遭从天而降的马达击中,陈不仅脑震盪且多颗牙齿断裂、颈椎滑脱,认知功能也出现障碍。台大医院评估需长期追踪,陈不满台北市工务局新建工程处管理疏失,求偿1073万元。台北地方法院判新工处赔偿915万元,双方皆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判新工处共得赔927万馀元。
陈2017年2月12日与妻子参加路跑,当时麦帅二桥上一部重达27公斤的马达自10公尺高的桥面掉落,恰巧砸中陈的头部,陈痛到晕倒。陈认为新工处疏于维护马达设备,除求偿医药费、精神慰抚金外,也因劳动能力减损40%,主张自2017年2月12日起至他届满65岁为止,应赔偿748万元的工作损失。
新工处否认管理有疏漏,不认为陈因事故而有甲状腺出血囊肿、功能性失忆、认知功能障碍等伤害,且他接受治疗后已康复,不但回到原工作岗位,还参加各种马拉松比赛,没有理由请求劳动能力减损的损失。而慰抚金部分,新工处认为陈既已康复,就算要赔偿,金额约10万至20万元足矣。
北院调查,新工处会同厂商会勘后,认定是因施工厂商勘查或修缮工作期间,将原放置于平台车中段无掉落之虞的马达移至右段,并只以麻绳綑绑固定,再因麦帅二桥大量车流或重车经过,桥樑和平台车产生振动,导致马达被震离平台车、往地面落下。
高院认定新工处欠缺管理,才导致陈姓男子受伤,依国家赔偿法规定,新工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高院计算医疗费用、劳动能力减损、未来回诊及交通费用、看护费与精神慰抚金后,认为精神慰抚金150万元才适当,判新工处应再赔偿11万3648元,总计应赔927万2163元。
陈姓男子参加“2017台北渣打公益马拉松”,却在麦帅二桥下遭从天而降的马达击中头部,台湾高等法院今判台北市工务局新建工程处赔偿927万馀元。(图中人物与当事人无关)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