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多次违规外出致5000余人隔离,被刑事立案!一对夫妻居家隔离时仍多次外出,均已感染(组图)
疫情之下,多名人员违反防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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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北京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49场新闻发布会召开。
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介绍,经过一个多月的连续奋战,北京已连续七天新增病例数明显下降,连续两天无新增社会面病例,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形势稳中向好。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刘晓峰通报:5月28日0时至24时,新增本土感染者19例:海淀区11例,丰台区6例,西城区、朝阳区各1例;普通型2例,轻型10例,无症状感染者7例。均为隔离观察人员,社会面筛查人员为零。另有2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已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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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一名男子,为海淀华熙广场关联风险人员,居家隔离期间违反足不出户的要求,多次外出在小区内活动,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5月28日,该男子及其妻子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致使同楼258人被转运集中隔离,其他5000余名小区居民居家隔离,警方已经对该人刑事立案侦查。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每个民众都明白违反防疫规定的严重后果。但是孙某就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仅仅是风险人员,不可能被病毒感染确诊,所以还要继续外出,以身试法!
很难理解,在法律反复宣传的情况下人,为什么还要存在侥幸心理,要故意对抗防疫的法律法规呢?
疫情防控期间,居家隔离是最有效的防控措施,可这孙某倒好,完全将社区工作人员的话当成了耳旁风,在已经接到隔离通知的情况下,仍然我行我素,在小区内闲逛,致使造成了严重的恶劣影响,孙某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甚至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服从防疫管理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可以处以拘留、外加罚款。
而孙某起初的行为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但由于其造成了严重后果,致使小区被整体隔离,这时候,已经不仅仅是违法那么简单,而是构成犯罪。
《刑法》第330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说实话他给小区居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是多么巨大,他给整个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多大,又增添了多少防御成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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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例也是层出不穷!近日,北京发布通告五起涉疫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其中一起涉及夫妻两个,就是在5月20日时,丈夫李某某作为东城区东方广场风险关联人员,被通知居家隔离。
但是,社区及流调工作人员多次向他核实共同居住人的时候,李某某未提供其妻子谷某和他在同楼同单元有其他住处、双方共同生活的事实。
同时,妻子谷某在接受流调时,也隐瞒与李某某共同生活,导致其未被确定为居家隔离人员,并多次前往超市、包子铺、干果店等公共场所购物,后两人及共同生活的其他3名家庭成员相继确诊,致使石景山区的9处点位被封控,200余人被隔离管理。目前,石景山警方已对李某某、谷某刑事立案侦查。
还有之前的一名居家隔离人员吴某某,违反居家隔离规定,采取翻墙方式外出到附近公园遛弯。5月12日,吴某某隔离期满。目前,该人已被丰台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北京疫情绵延到现在已经超过了一个潜伏期,逐渐得到控制,但是这是多少人付出努力,就一个隐瞒,一个违规,造成了多么大的影响。
疫情防控无小事,一念之差,或酿成大错;疫情当下,防控不易,务必严守防控规定。越是胜利曙光在前,越要保持清醒头脑,越要压实“四方责任”。疫情面前,人人都是防线,希望我们大家在这抗疫曙光来临之际,一起努力,早日恢复往日的车水马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