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换身份证,拒载父母、配偶姓名,法院准了(图)
陈男去年到台北市文山区户政事务所,申请换发没有父母及配偶姓名、役别等项目的身分证遭拒后提吿,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身分证确实没必要记载父母、配偶姓名与役别,准予换发。内政部门户政司表示,会支持户所提上诉。
判决指出,身分证上父母姓名、配偶姓名,固然可以辨识个人身分,但属于间接辨识资讯,已经违反比例原则,不符户籍法授权意旨;再者,役别与辨识身分丝毫无关,认为也违反比例原则。
内政部门户政司长林清淇受访表示,身分证的格式是“户籍法”第52条授权内政部订定的法规命令,并送立法院备查,有无逾越法律授权范围,立法院会审酌。
林清淇表示,就户政司立场而言,身分证是全国一致流通的,如果每个人要主张哪个栏位不印,以致核对相关资料时无从辨认,变成要拿其他文件资料去佐证,就失去身分证的实质效果。
林清淇表示,法院这样的判决有其主张,但户政司基于身分证主管机关的立场,还是认为身分证必须具有所有地区一致性的规定,他们会支持户政事务所提出上诉。
根据“国民身分证及户口名簿格式内容制发相片影像档建置管理办法”规定,国民身分证记载项目共14项,包括姓名、统一编号及其条码、出生日期、相片、发证日期、性别、父姓名、母姓名、配偶姓名、役别、出生地、户籍地址、空白证编号,以及胶膜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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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5)
米修兔子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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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了,这都行啊
馒头吃拉面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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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最后身份证是什么样子
lucy_lel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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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以这样啊
茜茜saltlight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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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其实是不应该的
小毛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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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跟家人有多大恨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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