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09日 16.8°C-18.4°C
澳元 : 人民币=4.72
珀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关于赴华人员行前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2022年6月30日)

2022-06-30 来源: 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 原文链接 评论2条

现发布自澳大利亚出发赴华人员行前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于2022年7月1日生效,请乘坐7月1日(含)及此后航班赴华的旅客遵照执行。

一、行前检测要求

(一)所有乘机人员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须在两家不同名称的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为确保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第一次核酸检测须在登机前第二天完成。如:您拟乘7月3日航班,第一次核酸检测在7月1日当天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在7月3日航班起飞当天完成。

(二)第二次核酸检测须在航班起飞当天完成,该报告由航空公司负责查验,无需上传至健康码审核平台,请务必随身携带纸质版报告,以便登机前航司查验。

(三)乘客在获取第一次核酸检测报告后即可申请健康码。请在健康码申请系统的“检测机构”项下,选择第一次核酸检测所在州(领地)的中国驻澳使领馆并提交。如符合要求,使领馆将为您核发“蓝色健康码”。请您持“蓝色健康码”及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登机,对无核酸检测报告或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被允许登机。

(四)

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既往感染史人员需向领区内中国驻澳使领馆提交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并开始填写连续14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14天)(附件一)(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获取),经驻澳使领馆审核无异常的,可按要求进行登机前48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对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审发健康码。

(五)

密切接触者或有疑似症状人员

当事人须进行5天健康监测,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5天)(附件二)(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获取)。无异常的,可按要求进行登机前48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

二、提交申请

(一)【所需材料】

请事先准备以下材料扫描图或截屏图:

1、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的第一次核酸检测报告;

2、既往感染史人员、密切接触者、疑似症状人员另需按此通知要求提供痊愈过程涉及的相关核酸检测报告、《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等补充材料;

3、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如有);

4、离境赴华航线的机票或行程单;

5、乘机有效旅行证件及赴华签证(如需)。

 (二)【申请通道】

1、中国公民(含持中国护照、旅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人员):通过微信搜索“防疫健康码国际版”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填报提交并申请健康码:

关于赴华人员行前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2022年6月30日) - 1

2、非中国公民:通过外国人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网页,请点击 https://hrhk.cs.mfa.gov.cn/H5/进入。

三、重要提醒

(一)来华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注意登机前及旅途中防护,防止因感染导致登机受阻、滞留等情况发生。

(二)诚信进行检测和申报。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有效。篡改检测报告、恶意上传核酸阳性报告等材料或隐瞒病情“骗取”健康码,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会被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根据防疫需求,来华人员应积极配合航空公司各项核验工作。

(四)经澳中转赴华乘客健康码核发要求与始发地赴华乘客相同。

(五)为减少途中感染风险,在悉尼和墨尔本居住的乘客由于本地有赴华直航航班,原则上赴华应从本地出发。如有特殊原因需赴另一城市搭乘赴华航班的,所有检测均须在航班起飞城市完成。

(六)登机时务必携带申请蓝色健康码时提供的检测报告(须为检测机构出具的正式报告,打印件或电子版,不接受手机短信或医生证明),供航司二次查验。

(七)请申请人提交材料时认真核对,确保材料齐全,以免影响审核进度。不要上传不需要的材料,也不要反复测试提交申请。

(八)收到检测报告后请第一时间上传。驻澳使领馆每日均及时进行审核,请自行在线查询,无特殊情况请保持耐心。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 +86-10-12308 或 +86-10-59913991从澳境内拨打:0011-86-10-59913991  微信用户还可通过小程序“外交部12308”一键求助:

关于赴华人员行前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2022年6月30日) - 2

关于赴华人员行前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2022年6月30日) - 3

关于赴华人员行前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2022年6月30日) - 4

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应急电话:

● 驻澳大利亚使馆:    02 6228 3948

● 驻悉尼总领馆:       02 9550 5519

● 驻墨尔本总领馆:    03 9824 8810

● 驻珀斯总领馆:       08 9221 3729

● 驻布里斯班总领馆: 07 3012 8090

● 驻阿德莱德总领馆: 08 8268 8806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2)
明峰
明峰 2022-06-30 回复
不知道以前是否感染过怎么办?
aassddffgg
aassddffgg 2022-06-30 回复
不让回去就直说呗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