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未做核酸后确诊阳性,福建宁德一女子被立案调查(图)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公安局7月11日通报,7月6日至7日,阮某某(女,43岁,霞浦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未按照规定参加核酸检测,后于7月8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病例。
阮某某的行为扰乱了霞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目前,霞浦县公安局已对阮某某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专题:武汉爆发新冠肺炎进入专题 >>
英国前首相:新冠病毒源头极有可能来自中国实验室(图)
52条评论
美国之音中文网
新冠阳性率上升?武汉疾控提醒:不必恐慌(图)
0条评论
极目新闻
全身溃烂生不如死,丧失生育功能,武汉首批新冠患者结局如何(组图)
0条评论
清欢渡语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6)
你就偷着乐ba
2022-07-13
3
回复
得病也犯罪
coffee小豆子
2022-07-13
0
回复
人家是在72小时之内,为什么被立案,这意思是只要检查出来就是妨碍公共治安了呗?
Grace叮当
2022-07-13
0
回复
非已知自己是密接或者被感染带毒,忙而无暇参加核检,不应追究法律责任,除非有法律法规明示过外。不然人没尊严,执法滥用
布泥
2022-07-13
0
回复
人家阳了和做没做核酸有啥关系啊?她是有病了,她也没犯法,凭啥立案调查?
Ankina
2022-07-13
0
回复
刑不上大夫 礼不下庶人
热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