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吴亦凡性丑闻曝光,被全网封杀!强奸案将迎来大结局,更可怕的事也开始了…(视频/组图)
从去年7月,吴亦凡性丑闻曝光,被全网封杀、批准逮捕;
到如今已有一年之久。
在他沉寂的这段时间里,关于他的传闻却一直没断过。
不久前,“吴亦凡案”一审开庭。
所有人都等着看这位昔日顶流,被判锒铛入狱。
可一个多月过去,却始终没有后续报道。
只是简单透露了对吴亦凡的犯罪定性:
“强奸、聚众淫乱”。
也正是这寥寥几字,引发了网友各种猜测,网上瞬间炸开了锅
既然是聚众淫乱,那一定还有其他同犯,传闻吴亦凡已抖出了不少明星,那些明星是谁啊?
吴亦凡应该不止侵犯了被曝光的女性,还有没有其他受害者呀?
可这些疑问,应该是得不到答案了。
这桩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一审采取了不公开开庭的审理方式。
以后,也大概率不会披露案件细节。
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网友的猎奇心,恨不得怼着吴亦凡庭审现场来一场直播。
男明星强奸被抓、从万众瞩目到跌落囚牢,
这中间随便拎出一个点,都足够劲爆,谁没点好奇心呢;
再者网友多有着朴素的价值观,会不自觉代入对受害者的共情。
能感受到一个普通人对抗顶流时的无奈,更加希望见到恶人伏法。
我们太害怕吴亦凡没得到应有的惩罚,以后出来继续祸害女性,
出于正义的角度,真恨不得他能将牢底坐穿,最好是死刑,彻底掐断他再作恶的机会。
这种对吴亦凡的憎恨和讨伐,在感性上本可以理解。
试想一下,我们若遭遇这种伤害,应该也希望得到旁人的声援,能集体将施暴者彻底钉死在耻辱柱上吧。
于是,我们先入为主地以为:
只要一直搅动“吴亦凡案”的浑水,让这件事不沉没,便是帮了受害人。
可实际上,我们都是站在法外的普通人,对案件的所有了解,都是来源于媒体只言片语的报道。
这些报道还往往夹杂着写作者的个人情绪和主观判断,是不能作为裁决被告人证据的。
我们在没有掌握完整证据链的情况下,很容易走入认知误区,甚至被别有居心之人煽动,为错误摇旗呐喊。
改编自1996年亚特兰大爆炸案的电影《理查德·朱维尔的哀歌》,便有过这样的悲剧。
曾做过警察的主人公理查德,申请做了亚特兰大奥运会的志愿安保人员。
一次他在公园长椅上,发现了装着炸弹的军用背包,离公园不远处,一场千人演唱会正在进行。
理查德当机立断,和执勤警察一起疏散人群,在炸弹突然爆炸时,将伤亡降至最低。
可他的正义之举没被报道几天。
《亚特兰大宪法报》的女记者为了“抢头条”,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添油加醋地发表了“理查德被认为是FBI的头号嫌疑人”的新闻。
当时理查德在全国关注度很高。
为了流量,各大媒体没去判断新闻的真实性,便纷纷跟着转载。
舆论发酵后,理查德成了一名“想要当英雄”的保安、策划爆炸案的罪魁祸首。
记者24小时堵在他家门口,民众呼吁一定要严惩理查德。
在舆论压力下,FBI也开始对他有罪推论:
他曾被警队开除,这次申请做志愿安保,应该是想圆“英雄梦”,有犯罪动机;
他大龄未婚,和老母同住,处于社会底层,这次应该是想靠策划爆炸出头,犯罪动机+1。
于是,在没证据情况下,FBI便对他进行监听、跟踪、诱供。
理查德最后在律师朋友帮助下,洗清了嫌疑,
但FBI也失去了调查爆炸嫌弃人最好的机会。
若疑犯罪行得逞,再去策划下一次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若诸如此类,舆论继续干预甚至影响了法制裁决,还将引发多少起悲剧?
当然,说这些并不是担心吴亦凡因舆论呼吁,会被从重判决;
从事实来看,在长达10个月的关押、审讯后,他一审已被定罪,可见并不无辜。
从情感来判断,对于这样一个敢做不敢认、视女性为玩物的男人,谁不希望他被重判?
但也正因为如此,才担心判决方向会受到舆论的影响,
忽略了他身上还有其他罪证,或者有更多涉案人员被掩盖住。
就像当初的杭州保姆案。
事发后,林生斌便将微博名改成“老婆孩子在天堂”,还借助媒体、司法等多个途径,要为妻儿讨回公道;
就连给妻儿下葬,他都做了直播,将悲伤最大化暴露在大众面前;
为了悼念,他还将妻儿照片纹在身上,但凡对着镜头便泣不成声。
当时,打着深情人设的林生斌,一度主导了舆论,
大家一边同情他,一边呼吁要重判保姆。
对于这类重大恶性事件,我们绝大部分人都相信“善恶有报”,会按照基本伦理来裁决罪犯。
简单来说就是要以牙还牙,杀人偿命。
可“同仇复仇”的理论,却又会引发更大的愤怒:
杀一个要抵命,但杭州保姆却杀了四个人,且手段残忍,死刑就太便宜她了,毕竟只能让她死一次;
那就只能快点判她死了,让她多活一天,都难以告慰受害者。
保姆本是死有应得,但因为从抓捕她到判决只有一年,还没来得及对林生斌做反复、多轮的调查。
以至于后来林生斌深情人设崩塌,大家开始反过来质疑他时,
却因时间过久、保姆已经死无对证,只能不了了之。
舆论监督司法,本是要公开透明、兼顾人情,
但若过度干预,将会走向不可预测的结局。
因为普通人得到的案件信息,往往是被有心人刻意包装过、希望我们知道的信息,很难确保这些信息是客观公允。
如果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再被煽动,成为他达成某种目的的同盟,那就更可怕了。
即便他主动承认了部分犯罪事实,谁又知道,他是真心要悔过,还是要以此掩盖更大的罪行呢?
更何况,赋予了舆论干预法制的力量,真的是必要,且正确的吗?
我们不妨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一来,网友感性判案,多会出现量刑过重的现象。
知乎上一个特别诙谐的答案,便假设了这种可能:
当一个人拥有巨大权利而不被约束,反而会让他走向残暴。
见到有人偷电瓶车,那死刑好了,看着都烦。
拐卖儿童,那凌迟好了,人贩子罪该万死,凌迟便宜他了。
什么,你居然敢说我普信,把九族给你诛了,气死我也。
敢问这样的社会还有公平正义可言吗?
依案量刑本来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验专业性、公义性以及人性,目的是为了提高犯罪成本,减少犯罪。
但并不意味着以暴制暴,让社会文明倒退。
二来,人们一旦依赖舆论干预法制,便很可能引发以身试法的悲剧。
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一位小男孩遭遇教练长达一年的猥亵,最后还被绑架到当地一间武馆,被多次性侵。
父亲悲愤不已,埋伏在押解罪犯的路上,枪杀了他。
见罪犯倒地,父亲没跑没反抗,安静地等警察带走自己,并当庭自首。
这件事引发了轩然大波,民众和媒体纷纷为这位父亲请愿。
最终他被判为误杀,执行五年缓刑和30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于情于理,这种判决都无可指摘,
但那次特殊的判决结果,是基于舆论压力和人情考量,并不能被普世推广。
不是每一个为孩子报仇而杀人的父亲,都可以被无罪释放。
若这种复仇行为被复制,却没有得到同样的判决,
这只会让被害人家庭雪上加霜,再尝失去亲人的滋味。
再者,舆论审判一旦成形,那些没有号召力的普通人,又如何去维权?
没了法制通道,只能任由冤屈沉没吗?
想来大家在面对重大恶性事件时,心生不满要去呼吁重罚罪犯,本意是好的,也是有必要的,
很多案件被重视、公开审理,都有舆论力量在支持。
但若是这种干预过了度,被有心之人领会到这种力量,便会去借力情绪引导舆论,扮惨博同情,
不仅能将自己摘出来,还能利用舆论干预司法,达成某种目的。
长此以往,只会让正义没了底线,裁决没了标尺,越来越偏离我们关注这件事的初衷,这应该是每个人都不想看到的结局吧。
我们要做的是让「恶」被看见,可一旦有专业力量介入,我们便要学会做一个理性的旁观者,适时地等待、倾听。
最后,对于吴亦凡这起案件,希望法律能够给出正义的判决。
这不仅是对受害者及大众最好的交代,也是在警示公众人物:
从艺先从德,从艺先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