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者:中国可依法缉拿海外台独分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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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8月16日公布新一批「台独清单」,声称要终身追究台独分子刑事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霍政欣表示,中国刑法规定「属人」管辖,被列为台独分子者即便人在海外,中国也可透过多边或双边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将之缉拿归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霍政欣26日晚在央视「海峡两岸」节目中表示,台独分子在境外进行台独分裂活动,中国一样可以管辖。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条规定了属地管辖,据此,在中国领域内犯罪适用该法。这一条还规定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在中国领域内,就属于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该法第7条又规定了属人管辖,对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也适用该法,所以台独的顽固分子不论在什么地方实施了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都受到刑法的管辖,都将会被绳之以法。
霍政欣说,对于在海外的台独顽固分子,将之绳之以法存在实践上的困难,「但国家绝不会容忍台独顽固分子在海外逍遥法外。我们可以通过多边或双边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将之缉拿归案,还可以适用缺席审判程式,将之绳之以法」。
霍政欣还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91条,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对于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等严重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的,只要符合了缺席审判适用的条件,人民法院可以将之进行缺席审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8条关于追诉期延长的规定,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的限制。
台陆委会8月16日当天即已强力驳斥并表达严正抗议,台湾从不是中共管辖范围,所谓「制裁」非法无效。陆委会表示,「两岸互不隶属,台湾是民主法治社会,我党政相关人士依其职责处理事务,中方无权说三道四」。
霍政欣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他还兼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观察员(2012年起)、国际比较法学会联席会员(2015年起)、英国亚伯丁大学国际私法研究所研究员(2011年起)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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