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被多人轮奸,她把男友拉走,"我不想让他也参与"(组图)
本文转载自天才捕手计划,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早些年网上有很多经典语录,其中有一句被很多人转发过,我印象特别深:
“朋友一旦变成敌人,比敌人更危险。”
这句话能引起很多人共鸣,是因为它一下就能激发人们对亲密关系的恐惧。
很多人对朋友毫无防备,朋友不但拥有我们的信任,还熟知我们的弱点,要是他们动了歪心思,交情越深,往往也被坑得越惨。
我见过坑朋友最狠的人,是个没成年的小女孩——
她只有14岁,是未成年人检察官凌十八的案件当事人。
就因为对她毫无防备,有两个女孩先后遭到了惨烈的伤害。
2019年7月中旬的一个下午,全市的中小学生都在欢度暑假,有两个少女在一个中年女人的带领下走进了刑警队的玻璃门。
两个少女一个矮胖,一个纤细,都对值班民警支支吾吾说自己遭到了性侵,而且性侵她俩的是同一帮人,是她们在KTV认识的朋友。
中年女人是纤细女孩的妈妈,她面容憔悴,怨愤地看着那个矮胖的女孩。
因为前一晚上女儿吴霞彻夜未归,吴霞妈妈报了警。
而矮胖女孩叫燕子,是她女儿的发小。她几乎打遍了女儿所有同学、朋友的电话,最终在燕子那里知道了吴霞的具体下落。
吴霞回家后,吴霞妈妈本想撤销报警,骂孩子几句了事。
谁知吴霞哭着说,有两个男性朋友性侵了她,她才不敢接妈妈的电话。
吴霞妈妈早就听说燕子和社会上的人走得近,她手指头恨不得戳到吴霞的脑袋里去:“早就说让你少和她一块玩!”
在吴霞妈妈面前,燕子也撂了,她说自己不久之前也被这伙人欺负过。
吴霞妈妈只好把两人一起带到公安局报警。
燕子和吴霞来自同一个村,两人是从扎羊角辫的时候一起玩到大的交情。现在,吴霞15岁,燕子14岁,吴霞和燕子一起受害。
民警看到两个女孩的手紧紧拉在一起(电视剧),好像在给彼此力量。
出于办案程序,燕子和吴霞还是被分开。四个民警,分成两组,对两个女孩分别展开了询问,让她们讲出自己本身遭遇的侵害和事实。
直到案件被承办的警察移送到检察院,他依然以为这只是一起情节简单的连环性侵案。
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女孩不懂得自我保护,社会又太险恶,才遭此厄运。
我最先知道这个案子的消息,案件还在前期侦办中,是承办的民警给我打电话。
“十八,我现在在你们小区呢!一个性侵案件,被害人和你还真有缘分,不仅在一个小区住,名字还一样。”
因为一起办过案,他也曾送过我回家,所以知道我家小区的地址。
他说被害人就住在3号楼。
这个巧合让我吃了一惊,我们小区不大,一共就几栋楼,而且只有一个门,每天进出小区我都会经过3号楼。
我问他来被害人家里干什么,怎么不在刑警队做笔录?
民警告诉我,这个案子本来只有两个被害人来报案。但其中一个叫燕子的女孩提出还有第三个被害人,叫曹莫,14岁。
只是曹莫遭受性侵之后竟然一直没有报警。
后来他们联系曹莫的家长,曹莫的母亲非常抗拒公安机关,也不带孩子去刑警队做笔录,民警只好去曹莫家中取笔录。
他说曹莫是个正经孩子,“曹莫是个好闺女,学习不赖,那两个(被害人)成天不上学!“
曹莫要不是因为去找燕子,也不会遇上这帮恶人。
要不是燕子跟警方主动提到曹莫,曹莫很可能就会因为害怕而继续隐瞒她的父母。
听民警说,发生了这档子事,曹莫还和燕子一起玩呢,在她妈的强迫下,才把燕子的QQ删了。
几天后,卷宗被送到检察院我的办公桌上。整洁的牛皮纸封面上只写着两位报案人——燕子和吴霞的名字。
燕子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姑娘?曹莫怎么会突然被卷入燕子和这伙人中间,而这伙人怎么能对三个女孩连续犯下兽行?我只能去卷宗中找答案。
出于习惯,我把办案本摊在卷宗旁边,然后拧开笔帽,打开了卷宗。
嫌疑人的户籍信息里,竟然有四个都是00后,最大的那个也才刚满18岁。
一个案子涉及七个未成年人。四个嫌疑人,三个被害人,还包括多人性侵情节。
我打起精神,直接翻到了嫌疑人和被害人的笔录部分,想看看这些孩子究竟都是怎么说的。
如果把三个被害人列在一起,那无疑她们之间的交集就是燕子。
6月,初中生燕子刚刚开始享受八年级的暑假。
就像有些成年人热衷于晚上约着一起喝两杯,放假后,她在手机上频繁地联系发小、qq上结识的本地朋友,相约去迪厅发泄,然后在大街上骑着电动车快速地穿行,去往下一个目的地。
用她的话来说,“感觉这样才是活着,才是青春。”
她不喜欢坐在教室里死磕那些数学公式,英语单词。
班里的男生还会没事捉弄她这样的女生,嘲笑她的身材。尽管宽大的校服均等地罩住了所有学生,她看起来还是比其他女生更膀大腰圆一些。
每次站在班级队伍里,她总觉得与周围的男生女生格格不入。
她还是喜欢放学后去上网、去蹦迪、去唱K。
她不断在这些场所结识新的朋友,直到一天晚上,她去KTV唱歌,有两个男生主动来和她搭话。
为首的叫刘一,刘一看起来瘦小猥琐,另一个男生虽然高大,但是事事都是听刘一安排,这两个人面孔稚嫩,看着也不过是十六七岁。
本来她是不愿意搭理这俩人,但刘一他们一直在包厢等着她。
直到燕子和朋友唱K结束,房间里放起了宣传拒绝黄赌毒的旋律。
灯光亮起,刘一喊燕子去小吃街吃夜宵,燕子也觉得饿了,这才勉强坐上了他们的电动摩托车。
结果,摩托车停在一家叫“新梦宾馆”的小旅馆门口。
燕子发现不对,就要离开,但是刘一堂而皇之地把燕子拉进了F2房间。
在这里,刘一对燕子软磨硬泡,让燕子去夜总会KTV当陪酒小姐,他们会给她报酬。
“刘一对我说,去当陪酒小姐很好赚钱,有人管我吃和住,而且有客人点的话还有提成,赚钱很快。”
刘一企图用利益收买燕子,介绍一个陪酒小姐500元,如果燕子愿意去,自己可以给燕子200元。
燕子说,虽然自己一直大大咧咧,经常和男孩子一起去迪厅、ktv,但是她还是有自尊的,知道去当陪酒小姐是不好的事,也不应该。
燕子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刘一突然就露出了凶狠的面容,他直接拉住了燕子的衣服要强行脱掉,燕子哭着抓住衣角,不让他脱。
但是刘一不顾燕子的哭求和反抗,让同伙按住燕子的两只手。期间,燕子哭得嗓子都哑了,刘一就停止了。
接着,又是他的同伙。
后来,刘一继续要求燕子去当陪酒小姐,“你要是敢不去,我就见你一次打你一次!”说着就朝燕子脸上甩了几巴掌。
燕子答应了。刘一让同伙把燕子送去外地的KTV。
在那里,燕子吃住都被控制,成为了一名陪酒小姐。
而吴霞出事则是半个多月后,燕子回到本地,约吴霞到迪厅玩。
蹦迪结束后,两人在迪厅门口又被刘一等人堵住,他们把燕子和吴霞带到了另一家宾馆。
这次也是同样的套路,因为吴霞不同意去陪酒,被迫和他们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燕子和吴霞醒来已经很晚了,她们在宾馆洗了澡,去小吃摊填饱了肚子,两人分道扬镳。再聚就是两人一起来报警。
民警以为这就是事件的全部,但燕子的脸上写满了悔恨。
她抬头对民警说,这还没有完呢。
如果说燕子因为混迹于夜场,才被刘一他们视作了猎物。那曹莫就是倒了大霉,正好撞到了猎人的枪口上。
曹莫是燕子的朋友,两人认识不到一个月,案发前几个小时,两人曾在一起聚过,后来分开了。
燕子说自己被性侵后,正好曹莫给自己打来了QQ电话。
刘一一听对面是个女生,就让曹莫过来,还抢过来燕子的手机给曹莫发了个位置。
看到这里,我的思维突然停滞住——燕子的说法和其中一个嫌疑人的对不上。
有一个嫌疑人供述,在宾馆里,刘一要和燕子发生关系,燕子不愿意,乞求刘一别碰她。
后来,燕子估计是看自己好说话点,让自己去和刘一说让他们别碰自己,她甚至提出一个条件作为交换:“我可以再找个女的来和刘一XX。”
刘一同意后,燕子打开QQ,主动联系上了曹莫。
等我反应过来时,右手已经在办案本上写了四个字“口供矛盾”,然后重重地在后面画了一个问号。
这四个字对我而言就像是某个暗号,提醒我某些异样已经在发生了。
紧接着,一个念头在脑海中闪过,我在纸面又快速写下:“燕子有无(被性侵)?”
性侵案中,嫌疑人和被害人说法互相矛盾的情况我也不是第一次遇到。
要不是女孩怕父母责怪自己,说男孩强迫自己,要不就是男孩想逃避罪责,诬陷女孩是自愿的。
任何一边的口供,我们都不会轻信。
一旦判决出现错误,对任何一方的未成年人来说,都又可能产生伴随其一生的影响,甚至还有可能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所以我们一般都对双方抱怀疑态度。从多个方面查,有书证、监控的话就找这些,没有的话就找其他证人。
而这起案件中的其他证人,除了其他嫌疑人,就是曹莫。
无论燕子和那个嫌疑人谁撒了谎,最终从燕子手机上发出,促使曹莫来到新梦宾馆的那条信息,是不会撒谎的。
其实曹莫也没有单纯到只身犯险,她只是以为燕子出事了,想要去营救燕子。
曹莫对警察说,那天已经半夜一点多了,燕子给自己发了一条消息。
“她说自己被强行拉去干陪酒,但是她现在已经跑出来了,让我去接她,并且给我发了位置。”
曹莫本能担心自己的朋友,决定去解救她。
于是,曹莫就和自己的两个同伴到了新梦宾馆旁边的巷子口,准备接应燕子。
来到巷子口时,她看到燕子和五个男孩站在一起。
她还没来得及问,有四个男孩就直接走过来,把自己的同伴给拉走了。
然后,自己就被一个看起来很内向的男孩和燕子带到了新梦宾馆F2房间。
曹莫所说的五个男生,包括刘一在内,最大的一个刚满18岁。
这些男生无论干什么都是一呼百应。他们把曹莫带上来之后,又一起侵犯了曹莫。
反倒是头号性侵犯刘一,看了看曹莫的脸,嫌曹莫长得不好看,就没参与。
刘一让燕子先去睡觉。燕子醒来后,发现曹莫没穿衣服,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合上卷宗,那一瞬间,所有人就像在我脑海里开了个会,争论不休,没有定论。
曹莫被性侵已是事实。
可是所有嫌疑人的口供里,只有一个人提到了刘一想要和燕子发生关系。
其他人既没有提到他们对燕子做了什么,也没有刻意提对燕子什么也没做。
我带着卷宗,在案件讨论会上向同事列举了这些存疑的事实。
在场的所有成年人都感到匪夷所思,对燕子的行为也非常不理解。
我的男同事王阳,最近媳妇刚生了二胎,晚上总要带孩子,所以白天上班一副精力不济的样子。
当我提出“事实真的有可能就是那个嫌疑人所说的,燕子为了避免自己被性侵,把曹莫叫过去代替自己。”
他突然来了一句:“塑料姐妹情啊这是!交友不慎害死人啊!”
后来,大家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要让公安机关继续调查:“起码补充下证据,看燕子在曹莫被性侵的事实中到底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考虑到我和被害人曹莫是同一个小区的,为了避嫌,案件由王阳来主办。
此时离批捕只有三天了,我催王阳赶紧给民警打电话,请求他们技术部恢复燕子和曹莫的聊天记录。
民警很疑惑:“调那干啥?”
王阳解释了半天缘由,民警答应了给我们加急办。
王阳很快去省会的看守所讯问了刘一他们,他临行前,我提醒他:“重点是燕子。”
我的意思是,先不管燕子被性侵是真是假,如果真是燕子主动提出来找个人过来和嫌疑人发生关系,并且是她自己发信息让曹莫来的,那燕子就是强奸罪的帮助犯,应该以强奸罪论处。
王阳回办公室的那天,不再是懒洋洋的样子,几乎是“邦邦”地拍着桌子和我讨论案情。
“前后两起性侵事实,四个嫌疑人,都提到了没有人和燕子发生关系,燕子是在撒谎,报了假警!而燕子报警时候说的自己被性侵的时候一直哭,哭得嗓子都哑了,实际上是曹莫被性侵时的表现!”
他去看守所讯问刘一和其他嫌疑人的时候,这些男孩普遍都表现得很麻木,冷漠无比。
这些孩子都出身农村,早早辍学,父母平时不管教,出了事也不负责。
明明王阳在给这些家长几个打电话的时候,告知得很明确,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到看守所门口会合,但是到了规定的时间,要不是迟到了,要不就是没有带户口本,总之那天的讯问进行得非常不顺利。
有一个男孩提到了那晚燕子的表现。
他说那天自己正在F2房间里睡觉,也听到了中间刘一一直和燕子拉扯,让燕子去当点歌公主。
他听到燕子被逼迫,然后为了逃避被刘一性侵的命运,她主动要给刘一他们找一个女孩来,燕子在QQ上给曹莫发信息,让曹莫来接自己。
曹莫来之后,刘一贼心不死,让曹莫去当陪酒小姐,曹莫也没答应。
后来,他就看到刘一就开始对曹莫动手动脚,曹莫一直在扭动身体反抗。
刘一威胁:“你是不是想死嘞?”
曹莫痛苦地脱去了衣服。宾馆老板说,曹莫的表情看起来非常狰狞,“闭着眼睛,咬着嘴”。
自己过去和曹莫发生关系的时候,曹莫一直在发抖。
后来曹莫哭得嗓子都哑了,“我看不太下去,就从她身上爬起来了。”
我问他:“为什么要和曹莫发生关系?”
他先是沉默不语,后来在我的追问中低下头:“当时刘一把曹莫的衣服脱了下来,然后他去接电话了,我看着曹莫的腿在被子外边露着,我就想起了我之前看到的小视频,就没有忍住。”
没有深仇大恨,也没有深不可测的动机,最可怕的就是在最稀松平常的场景中,他们却在不断越界、乃至犯罪。
在问他们知不知道把女孩送去给当陪酒小姐是犯罪的时候,他们只是轻声回答说“不知道,现在知道了”。
嫌疑人的说法基本一致,燕子不但没有遭受侵害,甚至拉朋友下水,这也许已经是事实的真相了。
三天后,公安民警也将证据收集好提交过来。
聊天记录里,燕子对曹莫说请曹莫来接自己,甚至有催促的语气:“来吧来吧!”。
我写在办案本上的那两行字,终于找到了答案——燕子撒谎,燕子没有被性侵。
当时是疫情期间,王阳进不去看守所,只能通过线上审讯燕子。
刚开始,她不承认,“我给曹莫发的是求救信息,是在求救!”
她甚至还在狡辩,自己就是被刘一他们威胁了。
王阳气得拿卷宗拍了拍桌,紧接着他打开聊天截图放在电脑摄像头前,“你好好看看,你现在进来了还不明白怎么回事吗?”
面对证据,燕子的心理防线被攻破。
她重复很多次,说自己当时太害怕了。
王阳问燕子,刘一他们曾把燕子们叫去走廊说话,为什么她没有趁此机会逃跑?她为什么不报警?
燕子说她害怕自己被他们打。
刘一他们无处不在的威胁,房间里五男对一女的压迫感,让燕子甚至不敢去尝试逃跑。
她已经默认自己是被控制、被要求的那一方。
曹莫也同样不敢反抗,她曾在笔录里说道:“我说我要回家,他们不让我回家,把我的手机拿走了,又把房间的门锁住,如果我走就打我。”
这也是为什么曹莫在遭遇侵害后并没有告诉家人,而是自己默默地承受了这一切。
我曾经办理的一个组织卖淫案件中,有很多十五六的女孩主动去卖淫,有个女孩一天接客十三人,当被问及为什么去做这些,她给我一个回答:“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这样子挣钱。”
也许这就是十三四、十四五女孩的悲哀,她们对花花世界很好奇,胆大到敢和刚刚认识的男孩到宾馆,却又胆小到不敢向成人求助。
值得探究的一点是,燕子并非完全没有自主权。
在她决定让曹莫代替自己之后,她似乎和这帮男生的关系有所缓和。
经过短暂的相处,她和其中最腼腆乖巧的男孩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在曹莫被性侵期间,她主动提出让自己的小男友回避,“我不想让他参与进去。”
燕子把小男友叫出房间,两人就在走廊玩手机,和曹莫只有一墙之隔。
我们经过讨论,认为燕子和她的小男友都是强奸罪的帮助犯。应该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在决定逮捕嫌疑人刘一他们的时候,建议公安机关下一步就对燕子进行追加逮捕。
后来,我和当时承办案件的民警再聊起这个案子,说起我们当时对燕子的量刑意见,他噫了一声,还是觉得我们对燕子太狠了。
我只说了一句,“燕子要为直接量刑起点为10年以上的轮奸情节负法律责任。”
谁触犯了法律,都应该被追责,这是我们应当秉持的原则——
即便她是未成年。
未成年人触犯了法律要负法律责任,现在法律以教育为主,有人把这个理解为对孩子们的纵容。
犯罪的未成年人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起诉,但是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在发现线索时不去理睬它,这才是对未成年人的纵容。
当时正在办案的我,觉得这样的惩罚对燕子来说已经够了。
王阳干未检工作没我久,算是我的徒弟。那段时间,他打游戏变少了,抽烟却变凶了。
云雾缭绕中,他问我为什么,我也没法给出他一个答案。
他说,见面前他好奇,想知道这样的一个女孩到底长得怎么样?
但是见面后,他的评价很不客气。
当时燕子一身囚服,戴着手铐。
燕子开始示弱,她说起了自己为什么去当陪酒小姐。
在新梦宾馆的那个晚上,燕子在慌乱的情况下,和刘一提出能不能找个人代替自己。
刘一同意后,她给自己QQ上所有认识的女孩都发了消息,只有曹莫回复了她。
所以,她才叫了曹莫过来。
在宾馆里,刘一他们对曹莫动手的时候,自己出了房间去了走廊。
回到房间后,自己看到曹莫一直在哭,哭到嗓子都哑了,才感觉对不起她。
曹莫穿好衣服后,燕子带着曹莫,以上厕所的理由出了房间。
进了厕所,她们就蹑手蹑脚快速冲向宾馆的大门。
夏天天亮得早,巷子的尽头是街道,沿着宾馆门口的大街跑了一会,“新梦宾馆”的招牌被她们甩在了身后。
她本以为危险已经解除了。
但刘一后来竟然用裸照威胁曹莫去当陪酒小姐,曹莫虽然没理他,燕子得知后,害怕刘一做得更过分,主动找到刘一,说还是自己去当陪酒小姐吧。
而且燕子说有次刘一去了KTV,自己还是被刘一给性侵了。
警察去和刘一核实,刘一直接否认了。
燕子后来提供了两个证人的名字,这两个人都是刘一的同伙,是她们这群陪酒小姐的管理者之一。
燕子不知道这些人为了逃避警察,从事违法活动时用的都是化名,即使她提供了名字,后来警方也没追查到。
燕子进到新梦家园F2房间,就像掉入到了泥沼,自己叫来的朋友被性侵,自己又被带去当陪酒小姐。
当陪酒小姐的时候没有自由。正是因为被送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她们才跑不了。
有次和她一起的姐妹喝多了,她没有报告就去给小姐妹买药,回来后就被管理她们的人骂了一顿。
后来,如果不是因为外地正好打击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服务,自己还一直在这个泥沼中深陷,没法回来。
王阳就吴霞的案件和燕子核实当时的情况,燕子当时突然就将头抬了起来。
她有点恨恨地说:“没有吴霞,就没有后来这么多的事情。所以,后来我被带着从外地回来的路上就给吴霞发信息约她一起到市里玩。”
真相就像剥洋葱一样,这次燕子自己对我们撕开了第二层真相。
她早知道,刘一当初盯上自己就是因为吴霞。
刘一最先并不认识燕子和曹莫,他是在一个初中生QQ交友群里认识的吴霞。
在这个群里,这群初中生相互交流是否有男女朋友,相互吆喝着给对方介绍一个。
大家乱点鸳鸯谱,把刘一点给了吴霞。吴霞刘一加上后,聊了一段时间,相约见面。
见面后,刘一就给吴霞说让吴霞去当陪酒小姐,吴霞拒绝了。
两个人纠缠了好一会,吴霞主动提起自己有个朋友,经常混去迪厅和ktv,玩得很花,你们可以带她去,她可能会去。
因为吴霞的提议,刘一让吴霞联系了和吴霞同村的、从小在一起长大的燕子,得知燕子当天在KTV后,刘一、吴霞抵达KTV。
燕子迫不及待地想要复仇,她在回本地的路上就约了吴霞到市里玩,并且也约了刘一。
燕子说,“如果刘一和吴霞在一起玩,也肯定不会放过吴霞。”
事情就如同她预想的一样,他们在迪厅happy结束后,刘一堵住了燕子和吴霞不让他们走,又带她们到了宾馆。
事情又一次重演,刘一又是用他那一套来试图说服吴霞去当陪酒小姐,因为吴霞不愿意,演变成动手动脚,威胁,让吴霞脱衣服。
但这次,不同的是,过了一会,刘一的上线王皓也来到了房间。
刘一就放过了吴霞,和上线聊起了业务上的事情。
后来,上线离开的时候,说要去网吧上网,问吴霞去不去,吴霞迫不及待地答应了。
吴霞跟着到了网吧后,就在网吧的沙发上坐着。
但过了一小会,燕子就给她发信息让她回宾馆。
吴霞知道自己回去要面对什么,以自己想在网吧上网推脱。
后来燕子给吴霞打来电话。燕子在电话那边说,“我要走呢,你回来和我一起走吧!”
吴霞这才回到宾馆,回去后,刘一等人就强行同吴霞发生了关系。
燕子是被逼迫着叫吴霞从网吧回到宾馆?还是自己明知吴霞会遭受到刘一他们的侵害后帮助叫着吴霞回到宾馆?
刘一在笔录里说过,当时吴霞去网吧之前,自己就想和吴霞发生关系,当时燕子就在身边。
后来,吴霞去网吧后,刘一让燕子把她喊回来。
燕子听到后,本来是一直在床上躺着看手机,坐起来看了看他,然后就给吴霞发了信息。
吴霞回来后,和燕子躺在一张床上。刘一脱得只剩一条内裤,然后坐到了燕子她们躺的床上。
刘一对燕子说,你过去,然后燕子就过去玩手机了,全程没有制止的行为。
我无法想象燕子当时的心理,只能看到卷宗里冷冰冰的一句陈述。
如果燕子是起到帮助的作用,那么燕子也应该对吴霞对轮奸这一起事实负刑事责任。
那么燕子同时要对两起轮奸负法律责任,而轮奸直接是十年以上量刑啊!
为了慎重,我们决定,这次不是仅仅看公安民警提交的纸质证据呈现,而是到看守所重新讯问刘一、燕子,一定弄清事实的真相。
刘一面对讯问,就说燕子肯定知道,“即使我们没有直白说,你把吴霞叫回来我们要同她发生关系,但是当时的情景燕子心里肯定也明白。”
而燕子的回答,则更加证实了她自己是明白这一点的。
王阳直白地问燕子是不是恨吴霞,她开始哽咽:“恨死她了。”
燕子走进去就被吞噬了,她滑向了泥沼后,又怀着报复的心情把吴霞也给拖进去了。
新梦宾馆F2房间,就像一团黑雾一样,把女孩的命运拖进了轮回。
我不认为吴霞是整起案件的源头,她只能算是案件中的一个因素。
但是站在燕子的角度,她的一切选择,可能都出于她觉得自己跟曹莫是被吴霞害了。
所以她才酝酿出那么浓烈的恨意,开始了互害。
这才是她的悲惨之处。
王阳拟认罪认罚书之前,燕子的量刑建议是我们办公室心照不宣的话题。
燕子是两起强奸案的帮助犯,一起是10年,增加一个被害人,就要增加一定的刑期。
王阳认为燕子在吴霞的案件中也够得上帮助犯,但是又觉得对她太残酷,所以提出了不认定。
我对他说:“该认定还是要认定,不过我们可以计算量刑时可以按最低的标准进行。”
按照法律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对于燕子,我们按照60%相减。
出庭的时候我和王阳一起去的,在庭审现场,我见到了燕子。
站在被告席上的燕子显得非常矮小,她才14岁,一般被告席会到正常成年嫌疑人的小腹那里的话,都快到燕子的胸口了。
我翻开了卷宗,看了看燕子在看守所拍的照片,后面的刻度尺显示,她身高刚刚过了150。
站在庭审席上的燕子手和脚戴着械具,这么矮小的身材和沉重的械具形成了一种明显的对比,让人无端觉得这个小女孩看起来好渺小。
她长得胖乎乎的,并不漂亮,相貌很是一般,她的眼睛看起来还有一种胆怯感。可谁又想到,这样的女孩,她本该在学校里接受教育,本该通过努力学习考上大学,却成为了两个强奸案件的帮助犯。
燕子的调查报告中显示,其父亲是一名大车司机,平常在外奔波,对其在学校成绩只表示“成绩一般,具体不知道”,其母亲面对公安机关询问表示“她怎么走上犯罪道路的,我也不知道。”
燕子的父亲在庭审时忍不住发言:“总是嘱咐你好好上学,你要啥买啥,从小要上舞蹈班就一直给你交钱,上学的时候也总是开车把你送到学校门口,你变成现在这样子,于心何忍啊。”
因为太激动,他脸色变得通红,声音越来越大,最终在值庭法警的提醒下才平静下来。
庭审结束,我和王阳走出了审判大厅,我问王阳觉得燕子的父亲到底对她怎么样?
王阳冷嗤道:“这个父亲是在甩锅吧,可能被咱们公诉词给刺激了。”
我们的公诉词中经常有这样的表述:“被告人父母对其过于溺爱,沟通不够,缺乏有效的引导”。
这样的措辞几乎在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公诉中都会出现,说它宽泛,但它几乎能精准地刺到每一个家长的心。
最后,刘一和另外此案的几个男孩,以及燕子都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了刑罚。最终判决六年半到十二年不等。
后来,我们引入司法社工后,尝试联系性侵案件的被害人,为她们提供免费的心理疏导。
吴霞的母亲接到我们电话,自己一个人来到了我们的办公室。
她依然愤怒地向我们展示了一张照片,上面是几条伤疤,攀附在一只细瘦的手腕上。
吴霞不愿意去上学,自己在家也不愿意出门,甚至有自残的危险。
我们为吴霞安排了一次心理疏导,吴霞对咨询师说,其实给自己带来痛苦的不止是事件本身,还有她的妈妈。
她说自己早知道妈妈出轨了,心里有恨,但也无法诉说这种情绪,反而天天被妈妈指责那一夜的经历。可这明明都是人际交往中犯下了错误。
更可笑的是,吴霞妈妈始终认为女儿变成这样,就是因为交友不慎。她或许不肯相信,自己教育的女儿,才是那个让其它孩子有所不慎的“友人。”
于是我们想联系吴霞妈妈,让她单独来参加一次疏导。
吴霞的妈妈拒绝了,她说工作忙。
今年,王阳承办了一起组织卖淫案,在卖淫女孩的名单里,他看到了吴霞的名字,紧接着是吴霞的照片。
吴霞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没有开口问。
我们只知道,三个女孩,燕子和吴霞正在偿还那一夜带来的后果,她俩仿佛一直困在了新梦宾馆F2号房间。
至于唯一无辜的曹莫,和我同在一个小区的女孩,她的父母也拒绝了我们的心理疏导。他们选择陪在女儿身边,保护她回到一个普通学生的生活轨迹。
我如今每天骑着电动车离开家去上班,都会经过曹莫家门口。
我从未见过曹莫,但我总会想到这个女孩受伤害那天清晨回家时,走的就是这条路。这路边曾经种满石榴花,只是现在入冬,枝条上无花,只有叶子。
但是,春天迟早有天会来吧?
聊故事的过程中,我问凌十八:“你对这个案子最大的帮助是啥?”
凌十八说,这个案子里,最重要的是发现燕子的口供异常,并坚持找到她犯罪的证据。
这三个女孩,燕子遭遇背叛后报复朋友,成为施暴者的帮凶,最终被判刑;
吴霞出卖朋友,虽然没有失去自由,但内心备受煎熬,也成为了陪酒小姐;
曹莫报着对朋友的真诚,虽然肉体受到伤害,但也是唯一一个走回正常生活的人。
接触案件的人里,有人觉得燕子很可怜,对于一个孩子,这样的惩罚太重了。
凌十八很认真地跟我说,孩子犯了错,我不会因为年龄而苛责他们,也不会因为年龄包庇他们。只有犯错的程度,才能决定他们受到怎样的惩罚。
找出真相,还原公正,就是未成年检察官该做的事。
这也是成年人该做的事。
本文转载自天才捕手计划,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