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人设崩塌又一年 税、性之事续成“翻车”高危点(组图)
近年来,内地娱乐圈风波不断,诸如“劣迹”、“失德”艺人层出不穷,2022年也注定难以独善其身。
这些“人设”崩塌的艺人当中,有的栽在“税”上,如男星邓伦因偷逃税被上海市税务局处罚并追缴1.06亿元(人民币.下同),演艺事业戛然而止;有的栽在“性”上,如曾获“全国观众最喜爱的影视明星”称号的李易峰因多次嫖娼被行政拘留,就连官方也大力点名批评。此外,代言违法广告等,也是常见的罪状。
官方严打 艺人谈“税”色变
内地娱乐圈行业内涉逃税问题严重,触发官方严打,数年前女星范冰冰便因“阴阳合同”一事遭到查证偷逃税,事后被国家税务总局判决重罚以共计约8.84亿元罚款,之后长时间绝迹。去年,郑爽亦重蹈覆辙,被上海市税务局对她进行追讨税款罚款,共计2.99亿元,演艺工作彻底遭到封杀。而疑受大环境影响下,内地一些明星纷纷注销工作室。
来到2022年,上述案例言犹在耳,可税务乱象依旧出现。主角包括曾出演《楚乔传》、《一千零一夜》,以及因参与真人秀《爸爸去哪儿》而累积大量粉丝的邓伦。
据3月15日消息,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通报称,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邓伦偷逃税遭曝光后,云米微博发文称,即日起解除与邓伦的合作关係。邓伦本人也发布致歉信,称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邓伦作为内地知名男演员,有着俊朗的外形和口碑不错的作品在身,商业代言不断,据不完全统计,邓伦作为代言人合作的品牌多达15个,包括宝格丽、雪花秀、巴黎欧莱雅、联合利华、桂格、君乐宝。另在2019年,他还首次入围福布斯中国名人榜,排名21。亦因此,此次逃漏税风波曝光后,许多内地网民表示惋惜,指他恐难再次翻身。
然而,邓伦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忽略前车之鉴而“顶风作案”的圈中人。6月,凭电视剧《叶问》出道的女演员袁冰妍,其关联公司重庆丽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在2019至2021年间应扣未扣被罚款97.8万元,此前她持有该公司100%的股份。
事件7月被媒体曝光后,袁冰妍工作室官博发文致歉,称已按时全额缴纳税款。而与袁冰妍合作的两家商家中,Dior即日屏蔽了发布不足一小时的与袁有关的微博,FABLOOX馥碧诗官博则称已与袁终止合作。
色字头上一把刀
去年夏天,前韩国男子组合EXO成员吴亦凡遭网红都美竹踢爆引诱未成年少女,涉嫌强姦被刑事拘留、批准逮捕并在内地遭全网封杀一事闹得沸沸扬扬。案件事隔一年多后于今年11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吴亦凡强姦罪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附加驱逐出境;聚众淫乱罪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数罪併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驱逐出境。
值得一提的是,吴亦凡本身为加拿大国籍,有网友就指出,他待服役期满后被驱逐至加拿大,若面临当地没有追诉期的性侵起诉,将可能受到“化学阉割”伺候,引起热议。
如果说吴亦凡被判刑是去年旧案尘埃落定,那么李易峰便是今年栽在“性”上的新主角。
9月,内地网络便疯传李易峰疑因嫖娼、肇事逃逸等问题将被封杀,10日,央视中秋晚会名单突将李易峰相关内容删除;李易峰原本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形象大使,相关微博帖文也被最高检删除。
李易峰工作室曾发声明称,与李易峰个人生活有关的谣言皆属不实,“系别有用心者恶意造谣”,要求相关用户删除谣言,并称已委託律师处理取证,“原本以为这么离谱的事情,公众都有明亮的双眼,一个公众人物是如何做到凭空消失15天的?一个公开透明的法制时代,谁有本事逃脱违法的后果?”
不过到11日,北京警方通报,演员“李某某”对多次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央视》报道称,经核实,被捕者正为李易峰。李易峰的声明文亦已被微博删除。
随之而来的,是与李易峰合作的13个品牌发表声明取消与其合作关係。华鼎奖组委会宣佈取消李易峰第22届华鼎奖“中国百强电视剧最佳男主角”和“全国观众最喜爱的影视明星”称号。9月15日,李易峰本人和工作室的微博更被封禁,其本人的百度贴吧亦遭到关闭。
李易峰一事无疑再为中国舆论场掷下一枚震撼弹,批评的对象既针对李易峰本人,也针对其粉丝行为等。
例如,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发文称,文艺承担著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职责,文艺要塑造人心,文艺工作者首先要塑造自己。德不优者不能怀远,才不大者不能博见。知名演员作为公众人物,一言一行都会被社会各界关注,一举一动都会对社会产生影响,更应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更应珍惜自己的社会形象,更应遵循言为士则、行为世范,把为人、做事、从艺统一起来。不管曾取得什么成就、曾获得什么荣誉,要是不洁身自好,要是触犯法律法规,所谓功名都会烟消云散,所谓前途都会毁于一旦。
《中国妇女报》亦发表评论《偶像的黄昏:从吴亦凡到李易峰》,提及李易峰曾一度发文“闢谣”,评论称无论多么“言之凿凿”的表白,多么“信誓旦旦”的声明,多么“感人至深”的洗白,在事实真相面前,在法律和道德面前,都显得苍白且可笑。评论更称,有网民认为明星去嫖娼,是满足个人生理需求又不用负责任的明智之举,这种错误的价值观令人大跌眼镜。李易峰事件就是一个警示,放纵自己的慾望,不洁身自好,难免自食其果。
人民网则发表《李易峰的“粉丝”,该放手就要放手!》评论,批评李易峰的一些粉丝执迷不悟,奉行“三不”策略,即不相信李易峰嫖娼,不接受警方通报的内容,对李更是不离不弃,“中毒”如此之深,令人无语。评论又称,这些“粉丝”可能有人操弄,一些经纪公司等炮制粉丝团,并发展为粉丝经济,通过“洗脑”让不谙世事的青少年对所喜爱的明星忠心耿耿,之后收割这些“粉丝”,是不道德的且涉嫌违法的。评论最后表示,李易峰的“粉丝”该醒醒,该放手就要放手,不要活在幻像中,不要在虚幻中迷失自我,更不能被不法分子坑骗了还为不法分子辩护。
正如逃税问题一样,既然性事是艺人“翻车”的高危点,那李易峰注定并不“孤单”。
就在李出事后不久的10月,早年凭藉青春励志剧《一起来看流星雨》成功一炮而红的张翰,在剧集《东八区的先生们》中,被指向女性抽水,包括扯女主角王晓晨的内衣带,显得相当猥琐,还手摸对方的胸部,让不少网友直言根本就是职场性骚扰,批评张翰是借拍戏的名义猥亵女演员。
官媒“人民网评”亦就对该剧集开腔评论,直指“俗套”﹑“脱离现实”,这人类作品永远不可能成为卖点。
代言广告也出事 只管赚钱不负责日子一去不返
文娱行业在满足民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明星广告代言“炒车”事件仍频发,如黄晓明、王宝强、胡军等多位内地艺人都曾为金融产品代言,却“爆雷”不断。其中湖南卫视资深主持人汪涵因代言借贷APP“爱钱进”,遭受害者声讨,涉及金额高达230亿元。
女演员景甜是今年被推向舆论风口的一人,早在去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测发现,其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商品的广告代言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
案情指,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选用景甜为其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作广告代言,相关“果蔬类”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身名义和形像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透过上述广告代言违法,景甜所得共计257.9万元。
今年5月,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64.22万元人民币(罚没金额合计722.12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另有网民发现,景甜代言的多个品牌均删除了与她相关的内容,有的动态还特意设置了权限,例如是景甜代言的奢侈品牌Dior,以及芙芙化妆品等。而景甜代言的饰品品牌ARSIS也发出声明,直言在与景甜代言合作中不涉及任何虚假宣传,涉事品牌与他们也无任何关联。
其实,明星代言早已有之,各种争议也并不少,有舆论指,在以往,明星只需要轻轻发个声明,表示自己不知情,就可以一走了之。不过这种“好日子”也许真的到头了。
今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强调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不仅需要加强监管执法,更需要规范市场运行、强化行业管理,促进市场主体各负其责、市场有序竞争、行业加强自治,形成德艺双馨明星被市场认可、违法失德明星被市场抵制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