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孕妇入境香港却被带进小黑屋,引起两地争议(组图)
最近,有人发了一个关于“香港入境”的帖子,突然火了!
发帖的人是一位孕妇,她说自己在入境香港的时候,被海关拉到“小黑屋”里一通盘问:
博主出示了B超单、结婚证等等,也跟海关解释自己是当天去当天回,并且已经在内地订好了生产医院、月子中心等等,并没有想在香港生小孩。
不过最终,她还是被拒绝入境香港。
圈妹搜了一下,发现被拒绝入境、或者拉到小黑屋盘问的孕妇还挺多的。
这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争议!
有人说:为什么香港总觉得别人要去生孩子,香港身份很好吗?
还有网友吐槽:只要衣服穿得宽松一点,就会被拦。
还有人曾经把包背在前面,却被误会是想挡着肚子:
但是也有网友表示理解,说香港一直都这样,并不是针对谁:
有网友点出了问题的关键:都是因为以前的“双非生子”问题太严重,入境处才会这么严格。
什么是“双非生子”?简单来说就是父母双方都不是香港居民,但他们在香港生下的小孩却可以直接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享受香港的福利。
这个由来已久的问题,还要从香港第一个“双非婴儿”说起……
一个来港探亲生下的孩子
1997年,一对小夫妻来香港探亲。
这对夫妻是广东省汕尾人,没有香港身份,而他们来探望的是男方的爸爸庄曜诚。庄曜诚是上个世纪70年代来的香港,是香港永久居民。
这对夫妻在香港探亲期间生下了一个小孩,就叫庄丰源。
生完孩子,这俩人就回了内地,把孩子留在了香港,爷爷的身边。
后来,香港入境处发现了这个孩子,觉得庄丰源没有居港权,说他是非法逗留,要求把孩子遣返回内地。
但庄丰源的爷爷不同意,他觉得入境处的要求不合理,还把事情闹到了法院上,几位有名的大律师代表庄丰源,和政府在法院上battle。
双方你来我往,折腾了好长时间,直到2001年才有了最终定论,终审法院判定入境处败诉,庄丰源是香港永久居民,拥有居留权。
这不是庄丰源一个人的问题,这个判决代表所有双非小孩,都可以拥有永久居留权。
其实法院判案的时候,也曾考虑过后续影响。
但是1997年7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间,内地人在港生子的情况非常少,只有1,991个双非案例。
当时法官可能觉得,不就是每年多500个香港永居嘛?不会对香港造成什么影响。
谁知道,2年后自由行来了……
2003年,内地推出自由行政策,内地人可以来港旅游,一下子,大批内地人借助自由行跑来香港生孩子,这样孩子生下来就有香港户口,可以享受香港的教育资源,社会福利。
高峰期,一年在香港出生的双非儿童能有3万多,还有一大批赴港生子中介,采取各种合法的、不合法的方法(比如假结婚、开假的医生证明、假旅游),帮内地人来港生子,甚至打出了“香港生子能有800万福利”的口号!
这人一多问题就来了……
双非带来的问题
首先,来港生子的人太多了,导致香港孕妇想要生孩子却约不到床位。
更要命的是大量内地孕妇根本没有预约床位,快要临盆了,就往香港跑,冲进急诊室生孩子。
虽然正常流程是要求提前预约,但孕妇马上就要生了,按照人道主义,医院不可能拒绝,只能放进急诊室处理。
圈妹觉得这就是在拿自己和孩子的命,来绑架别人、绑架医院。
当年,每个星期能有40、50个冲急诊室的双非孕妇,给香港公立医院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而且很多人生完孩子,没交医疗费就跑了。
仅仅截止2006年,内地孕妇在公立医院产子的欠款已经达到了2.2亿!
这还只是生孩子一环带来的问题,还有孩子上学呢。
这些双非儿童长大了,来香港上幼稚园、上小学,给香港小朋友升学造成了压力。
最高峰时,约3.5万双非童准备入学,即香港平均三名适龄学童便有一名双非学童,尤其是申请入读北区幼稚园的人非常多(因为离深圳近),引起了香港本地人的不满。
除了资源上的冲突,双非问题也造成了两地矛盾。
香港人觉得,双非家长没为香港做过任何贡献,却享受了香港免费的教育。
2012年,香港网民集资在报纸上刊登全版广告,大字标题“香港人,忍够了!”表达了香港人的不满。
不久之后,香港政府推出了零双非政策,医院宣布拒绝接收双非孕妇,限制双非入境,那么现在的孕妇入境、生子政策是怎么样的呢?
孕妇能不能来香港?
没有香港身份的孕妇,到底能不能入境香港?
答案是:可以,但是有条件。
首先,必须提前预约香港医院的生产名额(即床位纸),保证在香港生产的时候有自己的床位。
这就是为了避免曾经那种内地产妇在临盆前一刻才去急诊室救助的情况,这种行为不但对产妇、胎儿都很危险,还会造成本地医疗秩序混乱,抢占属于其他人的床位。
其次,你的丈夫必须有香港身份。
现在香港医院已经不接受“双非”产妇的预约,夫妻双方至少一人要有香港身份,才能在香港生产。(而且单非只能选择香港私家医院,不能选择公立医院)
并且医院还规定:生产的床位名额会优先本地孕妇,有空余的名额时,才会接受非本地孕妇的预约。
看到这里估计有人问了:刚怀孕的时候不显怀,海关也看不出来吧?
确实,海关不可能每个人都去验是不是孕妇,所以目前的政策主要是关于“怀孕后期”、也就是怀孕28周(即7个月)或以上的孕妇。
这是因为7个月大的胎儿,从医学上来说已经可以剖腹产了。
不过,虽然规定上说的是7个月,究竟你属不属于“怀孕后期”,还是由海关人员根据事实来判断。
比如文章开头这位博主,虽然怀孕6个月、不到7个月,但海关经过判断仍然觉得属于“怀孕后期”,并且她没有“床位纸”,才会被拒绝入境。
不过,目前港府只限制了来港生子的条件,并没有修改对庄丰源案的判决。
只要是在香港出生的胎儿,都可以自动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所以虽然政府不允许双非来港生子,但还有人铤而走险!隐瞒自己的怀孕时间,偷溜入境,然后逾期逗留,待在香港不走,快生了就去冲急诊室。
这种罪行在香港非常严重!
曾经有一位内地孕妇虚报怀孕周数,最后被判入狱7个月!
总之,还是提醒大家任何时候都不要钻法律的空子,更不要拿自己和孩子的生命冒险!
目前,“双非问题”在香港已经算是基本解决,现在对孕妇入境的措施也执行得很严格。
如果有孕妇想来香港玩,圈妹建议还是先提前查清政策、准备好所需的入境资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