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珠峰营救被困女子,事后拒付1万美金“救命钱”:世道变坏,就是这样开始的…(组图)
这几天珠峰救人的新闻大家看了吗?
在珠穆朗玛峰,范、谢两位登山者路遇体力不支的刘女士。
然后果断放弃自己的登山计划,出钱把刘女士救了下来。
但是,这件事大前天反转了。
昨天又反转了。
还是从头说起。
5月18日晚上,珠峰海拔8450米处,还有400米登顶的范队发现了一名倒地登山者。
右手丢失了手套,氧气已经用完,脸上结了冰,生命体征微弱。
范队猜测,这是一名被向导放弃救治的攀登者。
通过铭牌确认,这位攀登者刘女士,50岁,也是范队的熟人。
两人同是湖南老乡,2021年范队还作为面试官把刘女士招进了湖南省登山队里。
而之前,范队曾问刘女士去不去珠峰,她说不去。
结果现在她自己利用年假,偷偷报了一个行程。
“我们完全不知道,她自己就来了。””
事后有知情人说,刘女士不仅去了,而且登顶了,仅用时13天,花费40万,速度很快。
她遇险则是发生在下撤途中的。
但不论上山下山,8000米以上无救援。
这是珠峰的潜规则,碰到尸体不晦气,但碰到半死不活的人就很难受。
不救人,良心上过不去。
要救人,相当于拿自己的命换别人的命,钱都算是小事。
因为但凡能去登山的,都是身体素质极好的,他自己都丧失了行动能力,99%就算完蛋了。
而能在他“完蛋”的地方碰上,也说明大家的体力都相差不差,都快耗尽了。
所以珠峰上很多尸体,不是不愿意出钱收尸,是给多少钱都没有人去干,也干不成。
但是走了20多米后,范队还是决定,放弃登顶,回头救人。
“都是湖南人,下意识地还是要了解一下情况。”
而这个决定也意味着范队自己40多天的筹备,40多万的投资全部白费。
在救援时范队忍不住都哭了起来。
与此同时,57岁的谢队也攀登到了这里,了解情况后他说:
“必须得救,这是应该的,哪怕是一具尸体也要带下去。”
谢队要求向导参与救助,并且承诺救人给1万美元的报酬。
经过4个多小时的救援,最终,刘女士被救回了营地,人无大碍。
而范队、谢队,以及另外几个队员,都因为救人没能登顶。
但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范队、谢队也没有觉得遗憾,在酒店碰到刘女士,双方还打了招呼。
只是等到谈钱时,感情就变了。
回国后当地参与救人的向导一直催促范队打钱。
范队就找朋友联系了刘女士,看到底有个什么说法。
刘女士说,每人给夏尔巴人的小费1800美元,她愿意付1500美元。
然后救援费用1万美元,她愿意付4000美元。
除此之外,一句谢谢都没有。
范队很生气,救了人,放弃了几十万元,放弃了这么长时间的准备,最后还是自己出钱?
“我挺生气的,但是我不好多说什么,但我非常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我说你这样子说的话,这钱我一分都不要了,不用给我了。”
最后范队和谢队各出了5000美元,决定再也不和刘女士来往了。
事情曝光后,很多人包括媒体都觉得刘女士的做法非常不妥。
相关话题“珠峰被救女子不愿支付全部救援费用”还冲上了微博热搜。
底下留言也是批判刘女士。
我觉得也是,毕竟别人救了自己,牺牲了很多,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是应当的。
更何况,这钱是给向导的,而向导就是靠带路谋生,算是购买了一次救援服务。
人家付出了,当然应该衷心给予回报。
你回报了,才有越来越多的抱薪者,最后受益的还是自己。
这就跟国内救援机构去营救被困的驴友一样,而且钱也不多其实。
当然,这总归是私人的事情,怎么解决还是看当事人的觉悟与选择。
而现在,救人的谢队发声说:
救人不后悔,但希望此事就此结束,以后不再提了,也希望刘女士能好好的生活下去。
不让刘女士受网络暴力,也在这个范畴里。
而在评论区,谢队又回复说:
图片所言属实。刘女士以前参加了湖南登山队,因不能请假而说不去珠峰了,后来又有假就报了其它队去珠峰,范队所言私自登山和开除,是就湖南登山队而言。应该是媒体听差了或表述有歧义。
评论里提到的另一个团队就是刘女士当时登山的团队,他们也回复了:
然后因为这一句澄清,又有人说,刘女士本来没要求救自己,珠峰也从来不用救人,你们救了是自己的问题。
但是新问题又来了,人都昏迷了,怎么知道她是需要救还是不需要救呢?
如果没有救,会不会有人谴责他们冷漠?
成了扶不扶的问题了。
反转再反转,珠峰真的路途艰难。
其实梳理下来,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刘女士登顶后下撤过程中体力不支,被正要登顶的谢队和范队发现,然后二人放弃登顶,出钱出力把刘女士带回了家。
刘女士觉得一万美金的价格并不是自己提出的,所以只愿承担一部分。
那么,问题就很清晰了。
谢范二位大哥给了夏尔巴人那一万的原因是因为刘女士快不行了。
也就是他们救了一条命,这是一个最基本的事实。
其它细节就是各方因为信息差造成的误会了,但相比起来,也并不重要。
因为有一个词叫无因管理。
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那么,管理人享有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受益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
除了法律问题,我们一直在讨论的还有这种人性的光辉。
见义勇为的行为需要感恩,不是刘女士心不甘情不愿的具体花了多少钱。
就在刘女士被救时,另一名登山者死在了珠峰。
在珠峰上,像这样尸体的不计其数,他们被称为彩色路标。
路标是没有人在意的,哪怕还没凉透,人们要做的也只是从他身体上跨过,继续前进。
珠峰上最有名的路标,叫做“绿靴子”,死于1996年,20年里无数人从那里经过,没有一个人觉得,尸体风吹日晒没有尊严。
甚至之前还传出在珠峰遭遇性侵的新闻。
所以珠峰不是不需要救人,是在海拔8000米以上,道德尺码都已经埋藏在冰雪之下。
而如今有人做出了珍贵的壮举,我们应该深深鞠躬。
给多少是一回事,用什么态度给又是一回事。
空气越稀薄,越要深呼吸。
凡是大阳照耀的地方,都应该有一个向阳的心。
可能光辉总要和阴暗去做对比,然后才造成了对刘女士的批判。
当然,很多人也会觉得就事论事的批判事实也算网暴?
这只能交给法律界定。
或许是不算的,但一窝蜂去谩骂,嘲笑,讽刺,这个力量也确实挺可怕的。
我们还是永远反对任何形式的网络暴力。
但我们必须支持事情的发酵。
或者说,要问问“网络暴力”从何而来。
这件事的根源就是来自好人寒心。
以后谁敢救人?为什么还要救人?
这不是吃人血馒头,也没有去打听当事人的任何隐私。
只是以刘女士为代表的这种做法,以后没有任何人会伸出援手,后来人血馒头都吃不上。
甚至就说刘女士这次登山,临时决定,因为假期短,急剧压缩登山时间。
别人要30天,她只用13天。
这就说明,刘女士是一个相当疯狂的人。
除了登山,其他事都觉得不重要不在乎。
跟当年“复旦十八驴”有点类似,也就像那一句经典名言——
事情是真事,人性也就是这么一回事。
不过我相信重新来一次,有人还是会出手救人,因为他们是好人。
不同的人作出了不同的选择,境界和格局,社会的道德也就体现在这里了。
有些人爬上珠峰你还是自己,只是花钱登了个高而已。
而尊重别人敬畏生命的人,才是真正的征服自己。
所以我也仍然认为这次珠峰救人还是一件很成功的事。
他们虽然没有登顶,但站在了人性的高峰,8000米以上不再是无救援。
即使对方没有付钱,两位救人者依然希望她好好活下去。
救人者的万般委屈,我们每个人都理解。
所有的善意没有被无视,这其中人性的亮色要大于晦暗。
我们也需要保持对世道人心的某种期待,而不必有所灰心。
生活中,有徒手爬楼营救被困儿童的,见过背着误会送老人去医院的,也见过冬季跳水救人的。
人间自有真情在,有这些好人存在,温暖的故事,一定不会以一地鸡毛收尾。
但是也想说,以后救人,量力而行,见义智为。
宣传救人不是为了领奖,是为了让受助者懂得感恩。
就像哲学家说的:“善良的源泉是在内心,如果你挖掘,它将汩汩地涌出。”
我们都希望遇见好人,就要保护好人,每个人自己先成为好人。
你相信善良,一定善良,最后你就能遇见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