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疯传!男子地铁公然赤身推倒女站务员施暴,女生掩面痛哭(视频/组图)
实在是太气人了!今天下午到晚上都传疯了,怎么会有这种人,网友们都震怒了。
事情是6月17日晚上的事情:
这是当时现场,围观的人已经很多了:
可以清楚的看到一个男的赤身坐在一个女站务员旁边,女站务员已经倒地。
可怜的女站务员倒在地上不断的哭泣:
可以看到,女站务员相当可怜,一直在哭,真的惨:
整个过程看得让人非常心疼:
女站务员已经无力站起来了,靠工作人员把她拉起来:
可以看出,虽然戴着口罩,可以明显的看到女站务员一直在哭,非常的可怜。
非常可怜,围观的人都在叹息:
而这个肇事者,躺在地上开始耍赖:
网友们都非常愤怒:
更多人心疼女站务员:
网友特别提醒,千万不要是什么精神病或者醉汉之类的:
当地深夜10点多发布通告:
老实讲,我们有点看不懂剧情……推倒女站务员然后自己脱衣服躺在旁边?那么女站务员怎么没有自己站起来?不少网友也是没有看懂:
因为根据大众的理解,不管你是否有行为,光“推倒+脱光衣服”这两点就足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猥亵了,至于该男子有什么侮辱女站务员的动作我们尚不清楚,后续有网友爆料事实上是该男子殴打了女站务员,把女站务员打倒在地?
而且从当时媒体的报道中证实是男方压着女方:
在多家媒体的报道下也看到了N多网友的质疑:
网友的质疑:
后续根据网友爆料,此男似乎一早就在骚扰他人?
照片看不大清楚,不知道是不是此人:
网友们都惊呆了:
当然,以上只是网友的爆料、质疑和猜测等,具体情况肯定还是要以当地通报为准。
现实中,随着天气渐渐炎热,醉酒闹事的案例似乎时有发生,比如上个月,5月份的一个案例,醉酒后直接把对方的车标拔了下来。
还有酒后闯民宅的:
也是5月,藤县有人醉酒后打砸闹事:
闹事者:
民警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将两名闹事男子控制,并依法传唤至潭东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后续调查和询问,黄某超、光某文均对其酒后滋事、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光某文因阻碍执行职务、黄某超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各地酒后闹事的人比我们想象的多得多:
从法律上来说,不管你是否醉酒都会受到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而酒后猥亵的案例也不少:
也有直接判刑的案例:
我们希望每个酒醉闹事的人都能顶格处罚,这样全社会才能形成一股正能量风气,而不是因为醉酒作为一个逃脱或者减轻处罚的借口。
不知道大家看完之后有何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