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万财产险遭前妻分割!加拿大华人男子买房2个月就分居,离婚官司打3年!(组图)
在加拿大打离婚官司真的是一件让人非常费心费神更费钱的事情,近日,一名万锦的华人男子向超级生活爆料了自己的经历:买房刚2个月就分居,结婚两年半,却打了三年零三个月官司,名下$800万的财产不仅包含本地的财产,还含有国内的资产,在没有婚前协议的情况下,究竟到底结局会怎样呢?
首先,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法庭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线是这样的:
2016年:男女双方通过相亲认识,男方带了一个女儿,男方提出过婚前财产协议,被女方拒绝
2017年:两人结婚,婚姻期间,女方进行不孕不育治疗,想要孩子,同时想换新房
2019年:卖出了原有房屋A。女方治疗失败,男方称反对继续代孕生子。
同年年中:购买了新房B
买房后不到2个月:正式分居
2020年:男方收到了离婚的法庭文件
先来给大家科普一下,在安省,离婚一般的分配原则是: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富,包括住房,汽车,投资等,以及双方结婚前带入婚姻财产的增值部分,在离婚时都是一分为二的。
在法庭文件中,女方表示:女方使用自己的存款和借款做了多次试管婴儿(IVF)手术,然而均未成功,并且在2019年2月还遭受了流产的打击。女方认为男方渴望要儿子的愿望是双方决定结婚的原因之一。在2019年8月,当双方购买了现在的婚姻住宅B后,男方在房产律所要求女方签署一份买房的借款还款协议,男方给女方下了最后通知,要么签署要么离婚。女方没有签,于是双方开始分居。
男方在再婚前就拥有在安省A处的房产,以及国内的两套房,加上其他财产总值$800万加元。婚后,男方表示他从父亲那里借了一笔钱来购买A处的房产,之后要还的。
2017年,双方通过将A处房产进行抵押获得了一笔联合(jointed)贷款,由于男方无法独自获得借贷的资格,女方作为了贷款的担保人。然而,因为女方有学贷等需要偿还,于是女方从男方女儿那儿又借了$2.7万多。
在B处交易达成后,男方要求女方支付50%的贷款,并且告诉女方,他们要一起作为共同借款人和女儿签署一份借款还款协议,偿还女儿借给他们用于买房的$70万加元,并且每年的利息为2%。
以上均为女方提出离婚的法庭文件显示内容。
男方则陈述道:婚前曾提出过婚前财产协议,却在女方分手的压力下不了了之。
男方还表示,期间女方父亲还来到了加拿大,女方说是为了帮忙房子的事情,实则已经在为离婚做准备,并且在此期间盗窃了他的财务信息。
法庭文件表明,男方表示自己没有试图隐瞒财产,这与他在婚前向女方表明他在加拿大拥有一处房产,在国内有两处房产的陈述一致。而且国内的房产在分居期间还贬值了。国内银行存款来源被证明是其父,属于借款。
男方陈述道他的律师提出了协商解决,要求女方放弃男方的财产分割,男方放弃追讨女儿借给她还信贷和学贷的$2.7万加元,律师费各自承担($20多万的庭费)。
根据法庭文件显示,法官最终裁定离婚,双方不再寻求对方的配偶赡养费,女方撤销除离婚外的所有申请,费用各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