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孩子去迪士尼孩子会自卑”?黄圣依夫妇直播带货言论引争议!媒体:槽点密集,傲慢无礼(组图)
明星带货在近几年越来越常见。公众人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观众推荐优质商品原是双赢,但在带货过程中,也要注意自身言行,避免“祸从口出”。
近日,知名女星黄圣依和其丈夫杨子的直播带货言论就引发了网友的不满,冲上热搜。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黄圣依夫妇直播言论引争议
网友:真飘了
据大象新闻,6月19日,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一段录音称,女星黄圣依丈夫杨子直播带货时的一番言论引起网友不满。
在直播带货过程中,为了推销商品,吸引观众下单,杨子情绪激动声嘶力竭地喊道:“如果你的孩子听见别的孩子在炫耀,他的父母带他去了迪士尼,而你没有带,他的自卑心可能由此而生。当我们说不要自卑,要阳光,要天天向上的时候,请问我们为孩子做了什么?如果孩子有这样的心情,你不会心痛吗?”
杨子此番的言论,立刻引发网友不满。有网友称这种带货方式实在是太让人反感了,“难道去了迪士尼就高人一等了”“言语里充满歧视,真飘了”
也有人认为,每个人的经济基础是不同的,对非上海本地游客来说,去迪士尼的成本很高,实在没必要这么说。
也有网友呼吁,国家应该整顿直播带货,提高带货门槛,让主播对说过的话负责。
公开资料显示,生于1975年的杨子除了其明星演员身份外,还在家族企业中任职,他是国内知名民营企业中国巨力集团第四大股东,持股比例17%。此外他还是巨力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
据北京晚报,杨氏家族发迹于河北徐水,家族五个兄弟姐妹掌控着巨力集团,杨子是杨家的第三子,有一对孪生哥哥杨建忠和杨建国,还有两个姐姐杨会德、杨会茹。杨子的哥哥杨建忠和杨建国是家族事业的开拓者和主要管理者。
巨力集团旗下拥有A股上市公司巨力索具(SZ:002342),目前总市值近40亿元。而杨子担任董事长的巨力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实缴资本达2.5亿元,黄圣依在其中持股10%。
媒体:槽点密集,傲慢无礼
对此,极目新闻评论称:短短一番话,槽点密集,傲慢无礼,逻辑缺失,令人忍不住翻白眼。
首先,目前内地只有上海有迪士尼,对于很多不在上海的家庭而言,带孩子去一趟迪士尼,门票交通住宿,要花的费用不算低,时间也需要专门安排,并不是说想去立刻就能去。暂时没去或者没打算去,都是正常的,没什么可指责的。而且,并不是每一个孩子都那么渴望去迪士尼,也许有人喜欢其他的游乐方式。为了带货,强行将去迪士尼和孩子心理健康联系起来,过于牵强附会,不可理喻。
而且,这番话背后的意思,明显是在说,家长唯有在物质上去满足了孩子的攀比心和虚荣心,才是对孩子好,才是爱孩子。这显然是奇谈谬论!父母对孩子的爱有很多种表达方式,物质上的给予和照顾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爱护。每个家庭的经济条件都不同,父母不可能无限制地满足孩子的物质欲望,更不应该一味迎合和助长孩子的攀比心,一味纵容孩子物质上的欲望,甚至刻意鼓励他们去追求奢侈享乐,这对孩子的身心成长没有任何好处,甚至可能让他们染上骄纵懒惰的不良习气。杨子和黄圣依身为明星,身为父母,为了带货,在公开平台做出这样的价值引导,实在是太缺乏常识,太缺乏社会责任感了。
有些明星总觉得自己有光环,有流量,带货就是“纡尊降贵”,又想赚直播风口的钱,又不愿意沉下心来做功课,真诚地面对消费者,所以说话张口就来,动辄雷语频出,质量还总出问题。带货带不出好口碑,还总在惹出各种令人不快的争议,实在是令人糟心,让人无语。
带货不是一个没有门槛的工作,也不是明星赚外快的“肥田”,要踏足这一领域,还是拿出诚意和专业度来,别总是一副“外行”的样子,说一些雷言雷语,更别把粉丝当成无脑的“韭菜”。
明星带货“翻车”时有发生
官方已出台多项政策
近年来,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众多明星纷纷试水直播带货,试图将自身的流量变现。然而随之而来的则是不时出现的“带货翻车”。前有“嘎子哥”、戚薇、娄艺潇、辰亦儒、李金铭等部分明星被质疑虚假宣传或是售假,后有张雨绮带货时称“699元买不了袜子”被全网声讨,不少明星在直播带货这个名利场里栽了跟头,留下一地鸡毛。
此前,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部分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以下统称明星)违法代言、虚假代言甚至在代言活动中宣扬错误观念;部分企业信奉流量至上,选用违法失德明星为产品代言;个别媒体把关不严,放任违法失德明星参与广告代言活动。这些广告代言领域乱象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污染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意见》表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明星广告代言行为规则,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强化明星自我约束,规范明星广告代言行为。
中消协也指出,今年重点关注直播带货、预付式消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也已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对于社会各界诟病比较集中的互联网广告问题,如弹出广告“过多过滥”、直播卖货乱象频出、明星网红虚假代言等,《办法》都予以进一步规范,着力增强互联网广告监管的力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分析指出,“近两年不断爆出网红、明星直播带货翻车的事件,《办法》对于直播各个环节主体责任和义务的明确,有助于当下对直播乱象的治理。”刘俊海说。
专家提醒,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应当理性消费、避免冲动性消费。可以在多个平台进行对比后下单,要谨慎选择直播平台,尽量在官方旗舰店购买商品。
另外,不要盲目追星,对于明星直播带货也要多观察、多比较,购物后留好购物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发现问题后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