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牵狗进电梯,遭邻居夫妻辱骂殴打扒衣?反转!警方通报(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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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
四川自贡女子张某瑶
牵狗进电梯与邻居发生纠纷
称遭到了夫妻二人的辱骂殴打
导致身上多处受伤、被“扒衣服至裸露”
该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9月23日晚
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就此事发布警情通报
对殴打他人的张某瑶行政拘留4日、万某英行政拘留3日,另对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张某瑶行政拘留10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4日)。
通报全文如下:
2023年8月26日,我局辖区某小区发生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殴打他人案,引起网民关注。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8月26日18时许,万某英(女,32岁,四川自贡人)、李某霖(男,34岁,四川自贡人)夫妇从小区地下车库负一楼乘电梯回家。电梯行至一楼,该单元住户张某瑶(女,23岁,四川自贡人)牵一只萨摩耶成年犬进入电梯。因犬只触碰到万某英身体,万某英要求张某瑶将犬只牵开避免接触,双方为此发生争吵。
万某英夫妇到达所住楼层走出电梯后,张某瑶紧跟其后走出电梯,随后张、万二人在楼道内发生相互抓扯,李某霖在劝解过程中被张某瑶咬伤。经李某霖与随后赶到的张某瑶母亲共同劝解,双方停止抓扯行为,万某英随即报警。
电梯监控画面
经法医鉴定:张某瑶、李某霖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万某英损伤程度不鉴定为轻微伤。
通过调取监控、走访调查、询问现场相关人员包括张某瑶母亲等,已查明:张某瑶、万某英存在殴打他人行为,未发现证据证明张某瑶存在上身裸露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我局应当事人要求,先后于8月26日、9月17日两次组织调解,因当事双方意见分歧未履行调解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依法决定对殴打他人的张某瑶行政拘留4日、万某英行政拘留3日。
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期间,张某瑶多次在社交平台采取发布视频和图文的方式编造“民警亮手铐对自己进行威胁”“万某英带人恐吓伤害自己家人”等虚假、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我局依法决定对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张某瑶行政拘留10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4日)。
警方提示:远亲不如近邻,发生邻里纠纷时应理性面对、冷静处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切勿以身试法。
警方通报
此前报道:
女子称牵狗进电梯遭一对夫妇殴打:衣服被扯致我的胸部裸露
一场因狗而起的小区居民之间的纠纷,演变成当事人在网络发布视频形成的网络热点。
近日,四川自贡女子张某瑶先后多次在网络发布视频,称自己牵狗进入电梯后与小区邻居夫妇发生纠纷,遭到殴打、撕扯衣服导致胸部裸露。随后,张某瑶继续发布多条视频讲述自己的遭遇,并投诉接警处置的自贡市高新公安分局学苑街派出所民警,认为民警执法不公,反复引起网络关注。
9月9日,自贡市高新公安分局向封面新闻记者介绍了这起行政案件的初步调查情况。
自贡高新分局学苑街派出所
因狗起纷争 女子发视频称遭殴打羞辱
8月28日,四川自贡女子张某瑶在抖音账号“寻找辣条的孩子”(后更名为“寻找孩子的辣条”)发布视频称,8月26日在自贡某小区,自己牵狗进电梯后,一对青年夫妇因为狗和她发生纠纷,自己遭到这对夫妇殴打,导致身上多处受伤,被“扒衣服至裸露出右侧整个乳房”。
女子还称,报警后处理此事的民警,因她不愿接受调解而出言不逊辱骂自己。
张某瑶发布的视频
随后女子又先后在抖音和微博发布多条视频,讲述自己受伤及治疗的情况,迅速引起网友关注,点赞数和评论数均达到数十万。
另一方当事人万某英接受封面新闻采访时则表示,张某瑶在网络上发布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多有夸大。事发当日她和丈夫乘坐电梯时,张某瑶抱着几卷纸巾,牵着一条体型较大的狗进入电梯。电梯上升时,张某瑶把狗狗唤到面前站到二人中间。由于自己害怕犬只,加之刚刚生了小孩,担心粘到毛发回家引起孩子不良反应,万某英便要求对方把狗牵开,双方由此发生争吵。
张某瑶发布的视频
电梯到达9楼后万某英和丈夫走出电梯,对方跟出电梯继续骂她,把一卷卫生纸砸到她的脸上,并抓住她的头发用力扯。万某英则还手抓她,双方互有抓伤。整个抓扯过程,她的丈夫都是在劝,丈夫的手臂还被该女子咬了两口,留下明显咬痕。
张某瑶在视频里展示自己的伤情
万某英强调,张某瑶所称衣服被扯到腰部导致胸部裸露是根本没有的事。
持身份证投诉:“派出所和民警执法不公”
9月6日,张某瑶再次在抖音账号发布投诉视频,公开投诉高新公安分局学苑街派出所民警肖腾龙。
张某瑶称,学苑街派出所存在接到报警后未及时立案、在未了解案情的前提下盲目下结论,办案民警肖腾龙在没有完全调查了解清楚的情况下要求她接受调解,在自己拒绝调解后肖腾龙出言不逊,说她脑壳“zou”。张某瑶要求公安机关对自己遭到殴打和羞辱的案件给予公正处理。
因狗发生纠纷 当事双方均有受伤
据高新警方介绍,8月26日18时36分,学苑街派出所接110转警:某小区发生打架,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并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事发小区楼栋
经查询110报警记录,万某英两次用自己的手机报警。
经询问双方当事人及调看小区电梯内监控视频初步查明:当日18时许,万某英(女,32岁,某装饰公司设计师,住该栋9楼)与丈夫李某霖(34岁,待业)从小区地下车库负一楼乘坐电梯回家,电梯行至地面一层时,同住该单元居民张某瑶(女,23岁,自述无业,住该栋14楼)手牵成年萨摩耶犬进入电梯。万某英因害怕要求张某瑶将犬只拉开,两人因此发生口角。万某英夫妇到达9楼出电梯后,张某瑶追出电梯,双方在电梯外楼道发生抓扯。
李某霖手臂的抓痕
经处警民警当场检视:万某英四肢及腰部有抓伤,少量头发被扯落;李某霖左手手背和左手小臂有咬痕及淤青,右手臂有抓痕;张某瑶脖子有掐痕,脸部有抓伤,少量头发被扯落。
李某霖手部有咬痕
经自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李某霖伤情鉴定为轻微伤。经派出所多次联系张某瑶,张某瑶表示不愿意接受伤情鉴定。
抓扯现场无监控 双方各执一词
据高新警方介绍,事发当日经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派出所组织了第一次调解,张某瑶及其母亲均表示愿意和对方达成和解。
不料,8月28日,张某瑶在某社交平台发布视频表示,不认可调解结果后,公安机关当日立即对张某瑶、万某英殴打他人行为依法立案侦办。
随着张某瑶先后发布多条视频并指名点姓投诉办案民警肖腾龙,高新公安分局成立调查组,就其投诉反映的相关问题展开调查。
针对张某瑶称自己遭到万某英夫妇殴打,高新警方表示,电梯内部监控画面显示,双方在电梯里有言语交流,没有肢体接触行为,万某英夫妇在9楼走出电梯后,张某瑶紧随其后追出电梯。双方诉称发生抓扯的楼道无监控视频,无目击证人。故对谁先动手、是否有意撕扯张某瑶衣服并导致胸部裸露等情况均系双方各执一词的口述。
在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瑶、张某瑶母亲、万某英、李某霖四人分别询问中,各方均陈述李某霖并未动手打人,而是从中劝解和制止。在万、张二人抓扯过程中,张某瑶认为李某霖在“拉偏架”,故而咬伤李某霖手背;张某瑶母亲接到张某瑶电话下楼到达现场后,张某瑶母亲、李某霖共同对双方进行劝解,张某瑶则认为李某霖要打其母亲,再次咬伤李某霖手臂。
民警语言不规范 执法程序没问题
高新警方提供的派出所监控视频显示:派出所调解过程中,张某瑶起身用手机砸向对面的万某英。民警称手机被万某英用手挡开后落到地上,万没有予以还击。
为防止双方再次发生冲突,民警同意万某英夫妇在笔录上签字后先行离开。随后张某瑶签字后在其母亲陪同下离开派出所。监控视频显示,整个调解过程中民警没有出示手铐的行为。
经高新分局督察部门组织调查:在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民警肖腾龙对张某瑶说:你脑壳再这样“zou”(自贡方言,意为固执、偏激,认死理),我们就不调解了。高新警方表示,民警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方言,属于用语不规范。分局将对此加强批评教育,加强全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规范用语,避免引起群众理解上的歧义。
经反复调查核实,民警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使用“不调解就拘留”等语言。
高新警方已对该起行政案件予以立案。9月9日下午,警方通知张某瑶母女到高新分局进行了询问,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警方表示将在调查清楚并对张某瑶进行伤情鉴定后,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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