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教授许金山涉用瑜伽球杀妻女案!终极上诉得直,案件发还重审(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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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学医学院麻醉及深切治疗学系前副教授许金山,涉以注满一氧化碳的瑜伽球谋杀妻女,被裁定谋杀罪成,依例被判终身监禁。许上诉至终审法院,在早前陈词时指原审法官就瑜伽球的气塞,错误引导陪审团。终审法院法官21日颁下判辞,指原审法官就气塞的指引错鋘,令许金山无法获得公平审讯,裁定许上诉得直,下令案件发还重审。
上诉人许金山,被控两项谋杀罪,指他于2015年5月22日,谋杀妻子黄秀芬及次女许俪玲。
许金山因涉嫌谋杀妻子及次女被控。
上诉方早前陈词指,警方于事发后约半年,即2015年11月才调查涉案私家车的瑜伽球,不排除涉案私家车在此半年间曾受干扰。虽然证物警员指车上没有找到瑜伽球的气塞,但气塞是否在车上只属臆测。惟原审法官多次向陪审团表示气塞消失不见,引导时以此基础推论,质疑是错误引导。
终院法官在判辞指,控方认为事件中会把瑜伽球放上车的人只有3个,即许金山,其妻子或次女,控方排除了其妻女,故认为唯一可能是许,并主要依赖环境证供举证。辩方却指次女有可能把球放入车内灭虫,却意外地杀死了自己和母亲,事件纯属意外。辩方又认为,警方在事发后半年才发现有毒气体或由瑜伽球漏出,期间车内情况或受到干扰。
原审法官在指引陪审团时曾称,警员当时未有在车上找到瑜伽球的活塞,如果次女是放置瑜伽球的人,她无理由会把活塞掉走。终院法官却认为,原审法官当时未有著陪审团考虑,警方开始调查瑜伽球前的半年间,活塞可能的去向。
终院法官认为,原审官未有在这方面作适当指引,或令陪审团去否定次女或会瑜伽球入车杀虫之说,以令他们未能充分衡量证据,对案件造成不公,故裁定许上诉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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