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SIM卡也没网络,澳P牌司机因开车用“手机”被指违法!法官:使用导航也不行(组图)
澳洲新闻集团12月26日报道,因在没有连接蜂窝网络(cellular network)的情况下,将手机用作GPS导航,新州一名P牌司机输掉了一场官司。
12月15日,新州最高法院做出裁决,Chiqui Eseque在开车时使用移动设备作为GPS的行为违反了法律。
此案曾在地方法院审判,当时Eseque被判无罪,理由是其设备不能用作电话。但在刑事检控专员办公室(DPP)对此案进行上诉后,最高法院法官Monica Schmidt做出了有利于DPP的裁决。
2022年5月20日凌晨1点12分,Eseque被拦下,当时一名警官注意到她开车时关闭了车头灯。
法庭文件称,该警官走近她的车,注意到免提支架上装有一部手机,亮着的屏幕显示的是一个GPS应用程序。
提交给最高法院的证据包括一张该手机的照片,以及Eseque与该警官(高级警员 Frencham)之间的部分对话。
除了车灯之外,该警官对Eseque说道:”......你的手机显示的地图是不允许显示的。作为一名P牌司机,你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在这里等一下,我马上就回来。"
Eseque告诉Frencham,虽然她因车头灯问题被开了罚单,并被控在驾驶时使用手机,但她“不明白”。
(图片来源:澳洲新闻集团)
根据新州法律,持有学习驾照、P1或P2驾照的司机不得在开车时使用手机。
然而,问题在于Eseque是否将该设备作为“手机”使用。
法庭获悉,Eseque将该设备作为GPS使用。检方也接受该手机被安置在免提支架上、没有SIM卡且无连接到蜂窝网络这一事实。
在最初的地方法院的听证会上,地方法官Hugh Donnelly判定Eseque无罪,因为该设备不能拨打电话,只能作为GPS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移动电话定义。
他说:“我发现在本案中,我必须接受移动电话的定义不能是任何东西,它的含义必须有一定的限制。”
“在本案中,有证据表明该手机本身没有SIM卡。”
“也许我的判断是错误的,但我准备在这个案件中做出一个结论,即我无法毫无疑问地接受支架上的东西是一部手机。”
但在DPP提出上诉后,此案最终于本月提交最高法院审理。
最高法院最终裁定,该设备仍然是一部手机,检控方的上诉得到了支持。
(图片来源:澳洲新闻集团)
最高法院的Schmidt法官告诉法庭,该手机可以在没有SIM卡的情况下拨打电话。
她说:“我确信,Eseque所主张的说法不能被接受,而且Donnelly法官在就规则的正确解释得出结论时,确实犯了法律错误。”
“......不能合理地得出”只有在放入SIM卡后,手机才成为一部手机;而只要取出SIM卡,手机就不再是一部手机“这样的结论。”
“‘无论其蜂窝网络服务范围如何,没有SIM卡的设备都被推定为始终无法接收或发送电信’,这样的主张是不符合常理的。”
原先的判决被撤销,并发回地方法院。Eseque被命令支付检控方的费用。
(Ray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