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华人频发请愿,希当局驱逐孙维,“解决朱令未解之案”!网民吁理性克制,“她原则上是无罪之人”(组图)
朱令的逝世,将29年前的这宗案件再次推到聚光等下。因当年的嫌疑人孙维被指身处澳洲,本地华人的请愿正如火如荼,希望将其驱逐出境,或至少引发当局关注和审查。
在滔天巨浪下,有华人也发表了不同看法。不赞成网暴,“她原则上是无罪之人。”
“解决朱令未解之案”
在请愿平台“Change.org”上,今日澳洲App记者看到,本周新增了2条与朱令案有关的请愿,发起人均在悉尼。
第一条发于26日(请愿地址 >> ),请愿人匿名为“For Justice”,请愿标题为“Deportation of Shi-Yan Sun (Jasmine Sun, previous name Wei Sun) —— Justice for Ling Zhu!”(驱逐孙释颜(Jasmine Sun,原名孙维)——为朱令争取正义!)短时间内已有1.5万人联署。
其陈述了当年朱令案的情况和孙维与之的联系,呼吁彻查该案。“如果有必要,要求将孙释颜驱逐出境。”
“我们不能允许有如此前科的人进入我们宝贵的国家,孙释颜应该返回中国,接受法律制裁。”
其提请的关注者包括澳洲总理艾博年(Anthony Albanese)、外交部长黄英贤(Penny Wong)和移民部长Andrew Giles。
该请愿网页上传的视频(视频来源:Change.org)
此外,该请愿还包含了华人要求当局驱逐孙维的个人陈述小视频,表示:“我非常希望澳洲当局可以驱逐恶魔孙释颜。”
另一条华人请愿发自28日(请愿地址 >> ),请愿人为悉尼男子Ray Li,同样请求澳洲当局关注孙维事件,目前已有超过500人联署。
其主题为“呼吁持续的警觉与问责:解决朱令未解之案”。
(图片来源:Change.org)
但其诉求并非驱逐孙释颜,而是侧重于澳洲移民系统的安全性。
“此请愿旨在通过强调对所有居民的警觉和问责制,来维护澳洲价值观,不论其身份如何。”
“在处理与婚姻、技术和投资等相关的移民案件时,不仅要依赖标准的刑事历史检查,还要合理地关注可能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潜在刑事案件。这种方法确保更全面地了解申请人的背景,从而维护澳洲移民体系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原则上是无罪之人”
记者在这2条请愿下方看到,留言者全部是华人,且绝大部分指出“正义”二字。
Ray Li告诉记者,孙维身在澳洲的消息一直在网上不断发酵,因此,“华人有责任把这个事提出来。”
他表示,希望澳洲政府能重新看待孙维的移民申请获批一事,“希望改变今后移民申请程序,引起重大案件的申请人应该单独考虑。”
“我要干点实事,”他告诉记者。
Ray Li(图片来源:供图)
此外,“我不赞成驱逐孙维,毕竟孙维还没有定罪。她原则上是无罪之人,因此不能简单粗暴驱逐出境。”
“我当然觉得朱令很可怜,但现在正在风口浪尖的时刻,更需要大家冷静,不能用文革式野路子的做法。”
“我个人不赞成大家去‘人肉’或网暴。”
“初衷是好的”,“请理性克制”
针对目前澳洲华人一系列针对驱逐孙维的请愿,记者看到,除了绝大部分华人赞成和支持外,也有少数华人表示了和Ray同样的看法。
在中文社交平台小红书上,有华人就发帖呼吁“理性请愿”,“请理性克制。”
帖文称:“万万不可用’暴力‘或非法手段,比如找到她孩子学校并给学校施压,或到她家门口示威抗议,这样很容易造成侵害隐私,人身攻击等违法行为,会适得其反,导致以高举‘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旗帜进行的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力行为。”
(图片来源:小红书)
在Reddit网站上,有网友发起了“如何看待小红书接力请愿澳洲移民局驱逐孙维”的讨论。
有网友认为“初衷是好的”,但也有网友表示了对驱逐孙维的不同看法。
(图片来源:Reddit)
有人说:“虽然我觉得孙维是凶手,但小红书这个请愿如果真的被执行,那也应该是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否则就是私刑。”
有网友质疑,“调查一下取得移民身份的合法性、有没有隐瞒,不算私刑吧?”
还有人分析称:“大家不希望凶手逍遥法外可以理解,但朱令案不是澳洲政府管辖范围,眼下也没直接证据指向孙,孙在当地没犯罪记录,移民局也需要正当理由才能驱逐她,除非能证明孙有移民造假。”
“我不希望这件事在澳洲完全失败”
事实上,BBC早先报道称,2013年华人向美国国会发起的驱逐孙维请愿,最终是以失败告终。
当年的请愿称,孙维在朱令案结束调查后改换姓名、并通过婚姻欺诈进入美国,呼吁美国为保护公民安全将其驱逐出境,遣送回中国受审。
请愿书中指称,孙维的家族在中国拥有强大的政治网络,又称孙女士“有犯罪动机并能够接触致命的化学物质”。
当时白宫对这份请愿书的回应,仅为简单的拒绝置评,但称朱令案“是一场悲剧”。
当年美国国会请愿获得超过10万签名(图片来源:美国白宫)
在澳洲国会网站上,记者看到,有些请愿是不被委员会获准授权联署的,其中就包括职责范围,即:“您的请愿书必须要求众议院能够实施的事项。通常这涉及到由联邦政府负责的事项,而不是由州或地区政府或地方议会负责的事项。”
为此,Ray表示:“我不希望这件事在澳洲完全失败,因此,我要站出来理性请愿,哪怕让当局知道移民系统的漏洞。”
(记者 艾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