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银监会高官受贿超5亿判死缓、终身监禁,曾退而不休到港开公司(组图)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29日公开宣判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蔡鄂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令其在死缓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处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1951年出生的蔡鄂生,长年在人民银行和金融系统工作,2005起任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直到2013年5月退休。他曾被称为是中国信托业「头号功臣」,曾因感叹「北京的房子我买不起」引发关注。
根据中纪委、国家监察委2022年1月24日的通报,蔡鄂生滥用金融监管权,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污染金融领域政治生态,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相比金融罪名,他的政治罪名更严重,被指「政治上彻底蜕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更是近年被点名「退而不休」的第一人。
中国银监会原副主席蔡鄂生被开除党籍,他2013年从中国官场退休后,在香港开设多间与联合国「南南合作」名称相关的公司。(南南合作金融中心网站图片)
挟职务权势犯罪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公开宣判,称经审理查明,蔡鄂生在2006年至2021年间,利用担任原银委党委、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业务承揽、职务提任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4.07亿余元(人民币,下同)。
2018年至2021年,蔡鄂生再利用职权之便,透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股权转让、融资贷款、工作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间接透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1.1亿余元。同时,蔡鄂生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蔡鄂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蔡鄂生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亦应依法惩处。
鉴于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蔡鄂生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法院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中国银监会原副主席蔡鄂生被开除党籍,他2013年从中国官场退休后,在香港开设多间与联合国「南南合作」名称相关的公司。(南南合作金融中心网站图片)
罕有副部级退休官员来港开公司 相关UN官员卷2宗贿赂案
事实上,蔡鄂生自2013年从中国官场退休后,便在香港开设多间公司,是与联合国「南南合作」相关的非政府组织,也以此身份继续活跃香港和国际舞台,是罕有的副部级退休官员来港开公司。
2022年5月,《香港01》获得私募资本、基金报告等文件,即曾独家追查相关公司背后,均与资本和金融公司有关,诸如共用办公室,董事高度重合等,就此揭开蔡鄂生在香港的金融「朋友圈」。
回顾蔡鄂生2014年来港创办「南南合作金融中心有限公司」、「南南可持续发展指导委员会亚太委员会有限公司」、「南南国际慈善基金会有限公司」等公司,且一直担任「南南合作金融中心」(简称「南南金融」)」的董事兼主席。
该中心称与联合国南南合作办公室、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有合作,又指中国外交部、发改委、商务部、中联办等政府部门,亦是其合作机构。会员服务一栏列明,中心可通过其广泛的政商网路,帮会员融资及其他实质性支持。期间,蔡鄂生也经常在国内外出席不同高峰会、合作论坛,亦有与官员会面。
期间,引人瞩目的事件,主要为曾向蔡鄂生颁发聘书的联合国大会前主席阿什(John Ashe)、南南合作国际组织主席洛伦索(Francis Lorenzo),都卷入前全国政协委员吴立胜和香港民政事务局前局长何志平的贿赂案。阿什和洛伦索均于2015年在纽约被捕,阿什在开审前死于意外,洛伦索认罪并转为污点证人。
时至2021年7月,蔡鄂生被中纪委和国家监察委调查,翌月辞任南南合作金融中心董事,中心网站亦删去蔡鄂生的所有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