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6旬妇丧夫!她想“死后取精”再拚一胎!法院判准了...(组图)
澳洲的西澳大利亚州最高法院近日作出裁决,允许一名62岁妇女从已经过世的丈夫身上取出精子,以便在丈夫死后可以再生育他的孩子。据报导,这对夫妻原本育有2名子女,但相继遭遇事故死亡,于是他们打算透过代理孕母再生下一名孩子,不过西澳州法律不允许死后受精,估计未来还会面对更多法律程序。
《卫报》 标题截图
根据卫报报导,西澳州最高法院法官希沃德(Fiona Seaward)允许62岁妇女从61岁已故丈夫的体内取出精子,但并未允许她使用精子,因为这需要独立的法庭命令,另外这项裁决也并未针对申请人是否能够合法使用精子方面作出任何法定准则。
国外一对老夫妻想要再生一个孩子,直到丈夫死亡仍未能如愿。(示意图/CFP)
报导指出,62岁女性申请人的丈夫于2023年底过世,遗体被送往医院,但她坚称医院并未及时安排「指定人员」处理她的「取精」请求,因此她被迫向法院提出紧急申请,隔天法院随即审理了申请案。
报导称,这对夫妻的2名子女相继于不同事故中丧命,虽然还想要再生一个孩子,但经过生育专家评估,这位妇女年龄过高,无法再怀孕。法庭上的陈述提到,一名20岁的女性堂表亲戚自愿为这对夫妻担任试管婴儿手术的代理孕母,但因为夫妻住在海外,必须先居住在同个国家一段时间才能进行。
然而,新冠疫情加上种种因素,最终这对夫妻错过了搬家的机会,丈夫便带著遗憾离世。尽管后来对精子检测发现,他的精子仍然可以存活,但法官希沃德仍在裁决中谴责,医院未能及时提供妇女「指定人员」进行她的要求,才会导致这件紧急法令申请。
由于西澳州不允许死后受精,接下来这名妇女可能不得不提出申请,将相关事宜转移至另一个允许死后受精的司法管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