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新冠疫苗就会被“炒鱿鱼”!澳公务员接种后险丢小命,起诉索赔成功(组图)
《每日邮报》1月31日报道,澳洲一名公务员为了保住工作被迫接种了新冠疫苗,但随后却患上了重病,他赢得了一场重大的法律诉讼,并将获得赔偿。
44岁的Daniel Shepherd于2021年在南澳Baptist Care South Australia担任青年工作者时接种了两次新冠疫苗,结果出现了不良反应。
同年10月19日,Shepherd在儿童保护部(DCP)开始了新的工作,但在2022年1月28日,他被告知必须注射加强针才能保住儿童和青少年工作者的工作。
2022年2月24日,Shepherd接受了辉瑞公司的mRNA注射,但一天后他就出现了严重的胸痛。
(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疼痛不断加剧,直到3月11日,他以为自己心脏病发作,被紧急送往阿德莱德的Ashford医院,在那里,他被诊断为疫苗后心包炎。
这场疾病意味着Shepherd只能做几个月的兼职行政工作。
DCP公司承认心包炎是由辉瑞公司的mRNA疫苗引起的,但它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称这是一项合法的政府指令,因此不在《南澳紧急情况管理法》的管辖范围之内。
但南澳就业法庭副庭长Mark Calligeros法官驳回了DCP的论点。
他在判决书中写道:“一些接种了新冠疫苗的人会因此出现不良反应,这并不奇怪。”
“如果议会有意让因执行《紧急状况管理法》指令而受伤的国家雇员无法获得工伤赔偿,那就太令人吃惊了。”
(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我不认为议会有意拒绝向因遵守旨在保护公民健康和福利的疫苗接种规定,而受伤的国家雇员提供赔偿。”
Calligeros法官补充说,Shepherd必须接种疫苗才能继续从事医疗保健工作。
“这是因为国家试图保护和减少公众,特别是接受医疗服务的公众受到感染的风险。”
如果Shepherd因为遵从国家维护公众健康的愿望而被剥夺经济和医疗支持,那将是一种讽刺和不公正。
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中,法官命令 Shepherd 先生应每周获得收入补助金和医疗费用。
尽管其他州已取消了类似政策,但南澳卫生厅仍在对部分员工执行强制接种新冠疫苗的政策。
(Jo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