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性】故意按摩让女生“产生性欲”后发生关系,算强奸吗?(组图)
01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去按摩店按摩过,以及对他们的手法了不了解?
但在前段时间,就发生了一起“故意按摩让女生产生性欲后发生关系”的新闻事件。
那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女生张某经亲戚介绍到王某的理发店做学徒。
她刚到王某理发店的第一天,在当晚9点多的时候,王某就称现在准备教张某如何做足疗,以后要给客人按摩的。
说罢,他就把张某领到3楼的一间房子里。
当王某看到张某穿着牛仔裤,便以衣服太紧太贴身了是做不了足疗的,所以得换身宽松一点的衣物。
张某换上宽松的衣物之后,王某就让她放松地躺在按摩床上。
因为张某年龄还很小,才15岁,所以也没有考虑太多就完全信任了王某。
而此时,王某故意按摩她的腿部、腰部以及腹部等的位置,因为用了一些比较特殊的手法,使其昏昏欲睡飘飘然。
王某看张某已经进入了那种状态,趁机脱掉张某的衣物,并且抚摸和亲吻张某的胸部,对其进行猥亵行为。
张某感觉浑身都飘飘然晕乎乎的,没有反抗的力气。
但王某根本就不满足猥亵行为,反正她也没有力气反抗,于是他干脆实施了强奸行为,跟张某发生了性关系。
直到王某强奸完张某后几分钟之后她才逐渐清醒过来。
又难过又无可奈何的张某大骂王某,并且把自己被侵犯这个事情告知父母。
得知此事的张某的父母非常气愤,第一时间就报了警。
经警察调查发现,王某40岁,目前经营着一家理发店。
而张某年仅15岁,平时社会关系和生活经历也比较简单,在此之前没有过性经历。
同时,她与犯罪嫌疑人王某的妻子有亲戚关系。
也就是说,这个王某是以熟人的身份来掩盖自己从而侵犯张某的。
可见,借由熟人这层身份让对方放下提防心,进而实施侵犯的人有多么恶劣。
02
但是,这个案件还是存在比较大的一些争议。
有一种观点认为,王某人的这种行为是不构成强奸罪的。
理由为,王某给张某按摩是常规的一种行为,张某因为被按摩后产生性欲,并没有使其昏迷甚至丧失控制和分辨的能力,王某也没有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手段”的手段进行,所以王某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而一种观点则是认为,王某人构成强奸。
王某通过按摩抚摸的方式对一个年仅15岁的未有过性经历的女孩张某起了生理反应,从而导致其减弱甚至是丧失判断能力反抗能力。
结合张某本人提供的证词和调查结果来看,张某当时在生理上的是处于一个无法反抗的状态——
王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是强奸罪中的“其他手段”,所以是构成强奸罪的。
那么,王某的这种行为到底算强奸吗?
想要看王某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强奸罪当中的“其他手段”和“不知反抗”究竟是什么?
我们说强奸罪中的“其他手段”是强奸罪中规定的除“胁迫”、“暴力”等之外的“兜底手段”,使被侵犯的妇女无法反抗。
比如说,利用妇女患病、熟睡等行为进行侵犯,以药物、酒精等麻醉后进行侵犯。
而法律中的“不知反抗”,第一种是指在意识不清楚的情况下,就好比睡着昏迷。
另一种是意识是清楚的,但被骗奸了。
但由于王某和张某的这个情况比较复杂一些。
专业人士也表示,如果只是因为通过按摩而让张某产生性欲这点还是缺乏说服力,还需要印证一些按摩的穴位确实能导致人短暂迷幻、产生幻觉和意识不清才可以,而这需要科学的手段进一步进行鉴定。
而且,以被害人15周岁的人生阅历又简单去论证容易“被强奸”,这种方式也是不正确也不够严谨的。
在这些细节都还没有调查查明之前,就认定王某构成强奸罪这是不符合实务操作。
但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层面上来看,王某最后都难逃强奸的罪名。
所以你看啊,不管张某是否是自愿,是否被强奸了,要得出最终的判决都需要反复的推敲。
因为法律需要真相,同时也需要严谨。
而这个事件,也让我们看到了在性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可能导致的种种不良恶果。
03
有一句话老生常谈了:
你嫌孩子还小性教育太早,但是坏人不会嫌你家孩子小。
话虽然有点俗,但理儿却是这么个理儿。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就曾给出一组数据:
在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犯罪提起的诉讼为60553人,对性侵犯罪提起的诉讼也高达27851人。
受害者中不只是女童,还有男童。
其中80%是熟人作案,而最让人后怕的是,教职工的比例最高。
未成年年龄尚小,在意识还不成熟不完善的阶段被侵犯归因被害人。
有的已经成年了,可我们却依然能经常看到某学校的女生在宿舍或者厕所或者其它地方把孩子生下来——
生完后偷偷把孩子一扔,扔到垃圾桶里、扔河里,甚至直接掐死的这类事件在新闻上总能出现。
归根结底,性教育的缺失占了很大一部分的原因。
未成年的孩童不知道何为性,不知道什么为隐私部位,不知道隐私部位不可以让别人随便摸。
没有人跟Ta说过:如果被人摸了、觉得不舒服要第一时间告诉爸爸妈妈。
孩子都没有这方面的学习和意识,家长却指望出现问题的时候Ta能够无师自通?
都不知道是该说孩子还小天真烂漫,还是该说有的家长太自我封闭、太思想狭隘了。
但也不能全怪他们。
因为有相当一部分的成年人从小也是没有科学系统学过、了解过性的。
甚至初中高中大学的性教育课程,相关的老师要么直接不教,要么扭扭捏捏、遮遮掩掩。
所以,很多人对性的认识和边界都是模糊的,只能自己一边摸索一边体验。
那些跟人发生性行为的女生由于缺乏防护措施,跟男友分手或找不到人后才开始害怕。
但她自己都还不谙世事,对于孩子对于生命存在的意义也是毫不了解,就更别提什么敬畏生命和爱孩子这种话了。
如今我们谈起「性」、「性教育」,说它复杂它也复杂,说它简单它也简单。
复杂在于,性侵强奸的案例每年都在频繁发生着增长着:成年人,未成年,女孩,男孩。
简单在于,它其实就是很正常的一种存在,很科学的一门学科,只不过是一些狭隘封闭落后的思想禁锢了它正常的学习与传播。
最后,我想跟大家说的是,性很正常,没有性行为就没有繁衍传播,也就没有人类。
但是,「性」它不只是一种行为,它是有选择权、自主权的——
也就是说,任何违背个人意志的性行为都是错的不可取的违法犯罪的。
尤其是对未成年伸出魔爪的人,你一定会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
在此,也希望更多的学校、老师、家长,以及我们整个社会,都能够理性给孩子进行科学的性教育。
而这,也必然需要整个社会,甚至是相关制度的帮助与努力!
前路漫漫,希望我们每个人对待性,真的能摒弃污名化,走上理性且科学的康庄大道上。
最后的最后,晚睡发自内心的想问大家一个问题:
你觉得目前我们理性且科学的性教育缺失吗?你会觉得目前依然有很多污名化「性」的各种言论、行为的存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