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未婚先孕,男方拒绝彩礼后愤怒引产?全网开撕:男人不配谈生育权(组图)
22万彩礼闹崩引产?
今天在网上看到一条很奇葩的热搜:
主人公是一对二婚的情侣,女方“未婚先孕”,男方又一直算计,不想给彩礼?
一气之下,女生就把四个月大的孩子引产了,
这个事情网上也是吵的不可开交,跟表姐一起来看看吧……
01
事情是这样的,35岁的婷婷和阿亮来自福建,都是二婚,
两个人在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后,终于觅得良人,相互走到了一起。
两人恋爱两个月之后,就有了结婚的打算。
阿亮家也爽快地承诺,会给婷婷22.3万元的“彩礼”。
只是这部分的钱都投入到了理财产品里,要到年底才能取出来。
而与此同时,婷婷发现自己怀孕了。
两个人本就有结婚的打算,加上此时孩子的到来,更是让两个家庭喜上加喜。
但没想到,约定好的年底给彩礼一事,却被阿亮家一拖再拖。
先是告诉她这笔钱要拿来搞装修,后来又说有其他用途,给婷婷一种他们家并不想给彩礼的感觉。
而此时,婷婷肚子里的孩子已经4个多月。
眼看着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委屈的婷婷想找阿亮家要个说法,却总是被回避。
婷婷无法忍受了,说好的事情一再变卦,她觉得自己被欺骗了,阿亮和他的家人根本不重视她和她的孩子。
但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她再一次地退让,她表示,自己可以把彩礼钱带回婆家,甚至可以用来装修房子。
而且如果数额太多承担不起,她也可以和对方坦诚沟通,但阿亮一家却不愿沟通,不愿拿钱。
男方一家,以为女生怀孕了,就能轻松“拿捏”:
你一个二婚女人,现在还未婚先孕,孩子都有了,还想要彩礼?
他们不给彩礼,不做让步,以为时间一到,孩子一生,事情就能解决了。
但没想到,婷婷一气之下直接去了医院做出引产,之后就和男方分手了!
她放弃了这个孩子,结束了这段感情,
对于婷婷来说,她承受了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
身体上,孩子四五个月引产,对自己的伤害巨大。
精神上,她作为一个二婚女人,婚姻再次失败,面临的精神压力也很大。
所以,她找到阿亮家,希望他和家人能给个说法。
阿亮这边则表示现在两个人已经分手,是婷婷主动提出的,而且婷婷三番两次上门"骚扰",现在家人也不同意这门婚事了。
他还表示自己是希望生下孩子的,婷婷不仅自作主张选择流产,如今还找自己要说法,认为婷婷家是在意这笔彩礼。
而婷婷目前的想法是希望男方家能有一个道歉。
但男方家现在是不愿意赔偿也不愿意道歉,双方矛盾升级,这事在网上也引发了激烈讨论。
有人觉得:男方毫无诚意,只想0成本留下孩子,以为女方肚子大了就会妥协。
有人觉得:“女方果断没问题,这种家庭这种家人不嫁是对的,要及时止损。”
表姐也觉得既然答应了,就别出尔反尔,女生也算是提前看清了这一家人。
对于这件事,法院已经判决了:这事双方都有过错,对于女方遭受的损失,男方应当适当分担。
但这时候有很多人坐不住了!评论区有人围绕着“生育权”这个观点开撕:
“生育权不是女方独有的么,为什么她自己决定去引产了男方需要酌情赔付呢?”
还有人说:“成年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她是自己决定去堕胎的啊。男的同意了吗?没同意凭什么赔偿?”
还有人说因为男性没有“生育权”,所以女的选择流产,他才毫无办法,这大概才是男子心灰意冷的根本原因。如果男性有生育权,能阻止女方流产,或许两人的关系还有挽回的可能。没有保护男性生育权之前,生育率不可能提升。
但评论区有人反怼:“男的有生育权,这真是天大的笑话!”
“如果男人的肚子也可以生孩子,那他就有生育权了,不只是怀孕生子这事,啥事情都一样的,谁出力做事谁有权利!”
不得不说,这个视角真的算是十分清奇,那男性到底是否有生育权呢?
表姐查了一下资料发现,男性同样拥有生育权。
但实际上,男性虽然享有生育权,但在女方怀孕后,女方拥有最终的生育决定权。
所以,大家也没必要吵的不可开交了。
这个孩子有一半的血脉是属于男方的,而因为打胎对女方身体造成了伤害,男方应该给予补偿,这是天经地义。
其实世间男女,能成为夫妻,本是最美好的一件事,
在婚姻中,我们要交换的,不仅仅是感情,还有真心和信任。
如果把婚姻当成投机,对枕边人百般算计,到头来得到的结果,只会是满盘皆输。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的呢?来看看网友们的看法吧!
周周佩宏:减损,现在最多就是身体一时之痛,如果忍气吞声去到男方家,放心姐妹,一定会让人白打工做保姆,除了一身病痛乳腺增生卵巢囊肿外其他啥都没有。一个婚前都充满了算计的家庭,就不配有儿媳妇,一家人自己锁死过吧,免得还有费心巴力的把家里东西给外人用。
浅笑:现在的女性早已经不是之前的女性了,以为有了孩子就能拿捏,婚前男人露出的嘴脸,总比结婚后发现的好,这样的女性值得我们学习
用户7893219469:既然男方答应了给女方彩礼,那就应该信守承诺、说到做到,而不是借各种理由推脱说明男方诚意不够,从而导致女方感觉受到欺骗怒而引产做掉孩子,这跟双方是初婚还是二婚没有什么关系主要是男方没有信守承诺,而女方因这件事情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虽然双方都有过错但男方应该给予女方一定的补偿,错在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