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女遭父亲、叔叔三人性侵,奶奶对此视而不见…(组图)
昨日,韩国媒体JTBC报道了一起13岁少女遭亲生父亲和叔叔强奸,奶奶还装作不知情的案件,真是每一句话都在冲击着人的三观。
受害者的父亲A某和小叔C某都是3级智力障碍人士,二叔B某则是一名健全人,三人都有着儿童性犯罪前科。
图片来源:NAVER
父亲A某曾因和二叔B某一起两次绑架、性侵路上的青少年而入狱。2020年,在监狱中服刑12年的二人出狱,按照当初的判决结果,他们出狱后也需配带电子脚镣,并受到韩国法务部保护观察所的监视。
然而,12年的监狱生活、电子脚镣以及保护观察所的监视并没有让两人有任何忏悔和改变。父亲A某在出狱的当天就强奸了在客厅看电视的亲生女儿,当时受害者年仅1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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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骇人听闻的是,和父亲A某一起出狱的二叔B某在一周后也强奸了受害者,而小叔C某更是从5年前就开始对受害者犯下罪行。
受害者曾向一起生活的奶奶求助,但是奶奶却无视了儿子们的罪行。
长期以来,受害者在家中遭受了数十次来自父亲、叔叔的性暴力。直到去年她的班主任因其他事情同她进行商谈的时候才察觉到这一事实,向警方报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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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多年前父亲A某和二叔B某因绑架、性侵路上的青少年而遭受审判时,法院没有考虑过是否需要将二人和受害者分离的问题,法务部在二人出狱后也未对受害者进行任何保护措施,最终受害者遭遇不幸。
对此,记者向法务部提问道:“是否认为对惯常以青少年为对象进行性犯罪的罪犯没有进行妥善管理?”
法务部的回答是这样的:“因为兄弟俩之前的犯罪不是针对女儿/侄女而是针对不特定多数受害者,所以在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不能随意将其与家人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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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调查的一位相关人士也对记者提出的该问题表示遗憾,该相关人士称:“即使当初限制了性犯罪者居住地,但受害者作为犯罪者家属也无法得到保护。”
如果说以上说法可以被理解的话,那韩国法院接下来的话就是狠狠地打了自己和法务部的脸。
在此次案件进行一审时,检方向法院申请化学阉割,但法院裁判部表示:“该犯罪并不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而是针对女儿/侄女,只要将其与女儿/侄女分离,再犯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驳回了检方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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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父亲A某和二叔B某之前以不特定多数人为对象进行的性犯罪就被法院忽略了呗?服完刑就彻底翻篇了?
之后检方以专业医生鉴定的A某和B某“性冲动调节能力低”为由再一次申请化学阉割,但法院又以“刑期长”、“出狱后会受到保护观察”为由驳回了该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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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韩国大法院的宣判下父亲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二叔B某和小叔C某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和15年。目前受害者已经和奶奶分开,暂时在保护机关生活。
看到相关新闻后,韩国网友怒斥道:“为什么会对女儿产生性欲呢?不是经常看新闻的我看到这个真的觉得很可怕”、“竟然三兄弟都是性暴力犯罪者,这是基因问题吧”、“奶奶偏袒自己的儿子,所以选择视而不见”、“必须死刑,疯子不应该活着”、“法官进行了判决,如果罪犯再犯的话就应该把法官免职”、“不是,难道要再次放出这些人,让他们再犯罪吗”、“法院是共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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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二十几年的刑期对这兄弟三人来说并不算长,他们刑满出狱后也并不会丧失犯罪能力,难以想象多年之后这样的三只禽兽还要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