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一初中生遭3名同学杀害埋尸,律师解读:最高可判无期徒刑(组图)
近日,河北邯郸一初中学生被3名同学杀害并掩埋一事登上热搜,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刑期可判处多久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针对此事,3月14日,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王文广在接受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即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最终可能判决的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
受害人家属发文
3月11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自家孩子长期遭受3名初中生霸凌,并与3月10日下午被他们残忍杀害后埋尸。
据新黄河报道,受害人父亲王先生表示,孩子今年13岁,就读于邯郸市肥乡区某中学。3月10日下午1点左右出门后失联,寻找未果后报警,警方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与孩子同行的还有3名男同学。3月11日凌晨2点,警察与村书记一起去询问了这3名学生,3人均表示没有见过该孩子。
王先生称自己把孩子电话卡补办回来,并查询微信记录,发现孩子微信曾给其中一名学生转过几百块钱,后来在监控视频和转账记录的证据下,这3名学生才说出孩子被埋在了北营村南的废弃蔬菜大棚内。
3月12日,肥乡区旧店村党支部书记告诉《看见》记者,涉事的3名初中生年龄十四五岁,目前已被警方带走。肥乡区公安局旧店派出所工作人员对此表示:“案件正在处理中。”
监控拍下孩子被害前画面
在此案中,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刑期可判处多久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对此,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王文广向《看见》记者表示,根据修改前的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从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开始实施,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至12周岁,对刑法第十七条增加了第三款的规定,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王文广律师称,在本案中如果3名犯罪嫌疑人年龄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3名犯罪嫌疑人超过14周岁,就不需要报最高检核准,可以直接追究刑事责任。由于3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根据刑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即3名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最终可能判决的最高刑期只能是无期徒刑。
“至于3人能不能全部判到无期徒刑,要根据他们在案件中的作用,或者说案件本身就不分主从犯,作用相当,全部顶格处罚,也是有可能的。如果确实有些主观恶性不深,那么刑期可能会有所差别。”
最后,王文广律师表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通常包括家庭环境的影响、学业压力、同龄人的负面影响等,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产生反社会心态和犯罪观念,为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家庭、学校、社会应共同发力,提供稳定的成长环境、加强法治教育、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需求,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引导,同时,政府应加大打击力度,建立完善的预防和处罚机制,并推行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提高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敬畏感和自我约束能力,这样才能尽可能杜绝减少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