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假错案?村医为卖淫女打针看病,被控协助组织卖淫坐牢18个月(组图)
日前一个十余年前的旧案,在内地引发广大讨论。2008年村医陆涛因为受一名老板所托,去他的休闲场所帮一名卖淫女看病,而被控「协助组织卖淫罪」。
陆涛表示,自己当时觉得作为医生给病人看病,不需要过问病人是什么身份;另一方面,他自己还是个开「黑诊所」的,这些女性也未曾向其求助。
法院认为,陆涛明知道老板不让「卖淫女」出去看病是方便控制,仍然听从安排,多次上门为「卖淫女」看病、打针,客观上为组织卖淫活动起到辅助的作用。 除了协助组织卖淫罪,该案是否涉及非法行医罪、医生的强制报告制度也引起讨论。
陆涛今年50岁,三四年前为了儿子就学回到安徽六安老家。回来后,他从未跟人提起在杭州的那段遭遇——在他看来,只因给「卖淫女」看了病,就陷入一场牢狱之灾。
(南方周末)
据内媒报道,陆涛从卫校毕业后,选择到杭州的发展。按照相关规定,陆涛只是一名村医,未获得执业医师资质,不能独立开办诊所。
另外,按照2004年施行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的执业活动不得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意及「跨县行医,跨省行医都是违规的,必须要受到行政处罚」。
在当时的环境中,陆涛在杭州的诊所被称为「黑诊所」,「我们诊所是没有外挂门面的,刚开始只给老乡或者熟人看,后来熟人介绍熟人,口耳传播,来看病的人也越来越多。」
陆涛回忆,2008年前后的一天,一个浙江籍的休闲店老板李某华突然找来,「这个人讲话很客气,说店里有服务员生病了,让我去看看,我过去看就是一个女的感冒了有点发烧,我就打了针开了药」。
后来,李某华及其开休闲店的亲友多次找到陆涛上门给「女服务员」看病。陆涛观察发现,这间表面上开展按摩洗脚业务的休闲店,其实是个风月场所,而那些生病的女服务员,大概就是性工作者。「我自己没亲眼见过,那些女的也没人跟我说。每次给她们看病都有人在旁边看著,除了病情也没有别的交流,只不过附近的人背后会这么议论。」
给「女服务员」看病的行为前后持续了两三年。对于诊疗收入,陆涛表示从来没有计算过,因为看诊量比较小,而且自己能看的只是普通的感冒发烧,偶尔有一些妇科疾病。
每天早上5点,陆涛(化名)就开始接诊病人。现在这个五千多人的村庄,只有两三名村医,所以每天都有很多老乡来看病。虽然只是些头疼脑热、腰酸腿痛的小毛病,但也要忙到下午两三点钟,陆涛才能闲下来。(南方周末)
给卖淫女打针看病 被判协助组织卖淫
2011年5月底,陆涛被杭州警方抓捕,陆涛回忆,「刚出事的时候我还以为是诊所的问题被发现,后来才知道警察办的是卖淫相关的案子。但我只是给病人看病,顶多算非法行医,(我以为)关几天或者罚点钱就能了事,没想到这么严重。」
据杭州中院的判决书,杭州市检察院认为,陆涛为了牟利,明知包括李某华在内若干被告人在杭州湖州街何家村开设休闲店,控制女性卖淫及「卖淫女」出去看病不便于老板控制等情况,仍然听从组织卖淫者的吩咐和安排,多次无证上门为这些「卖淫女」看病、打针,为组织卖淫活动起到辅助的作用,因此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对陆涛提起公诉。
陆涛的辩护人则认为,陆涛行为属于非法行医,不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为其辩护,不过其辩护意见未被采纳。
陆涛回忆,当自己得知不仅取保没办成,还定了协助组织卖淫罪,「胸口突然疼得气都喘不过来,脸急得发青,被紧急送医,去看守所医院住了二十多天」。
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2年4月18日,杭州中院宣判,陆涛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陆涛说,出狱之后,他跟家人在杭州经营水果店和棋牌室,直到几年前为了孩子上高中才回到安徽老家重操旧业。
备受争议的「陆涛案」 村医本人:牢已经做了,只怕影响孩子
2024年3月,一次法律从业者的业务交流中,有人提及「陆涛案」,迅速引发法律、医疗从业者的热议,不断有人在网路平台讨论此案,认为此案在法理上有探讨价值。
南京刑辩律师付士峰以个人身份在微博上公开喊话司法机关,称有关陆涛的判决是「一起非常典型的错案,定性分析错误,(陆涛)不管是否牟利都属于本质上无社会危害性的中立的帮助行为」。
不过,也有不少网民认为陆涛不值得同情,组织卖淫者出于维护生产工具而非人道主义的考虑安排治疗,又担心暴露,才没有去正规医疗机构,「医生上门诊疗的行为,客观上削弱了女性自救的可能性,为组织者继续控制女性起到了某种帮助作用。」
赤脚医生在过去农村医疗和传染病预防扮演重要的角色。(翻摄网络)
原安徽省淮北市中级法院高级法官袁长伦则认为,医生看病是其职责,是中立的行为。如果认定医生为「卖淫女」看病是协助组织卖淫,除非有证据能证明,医生与组织卖淫者共谋,为相关嫌疑人提供组织卖淫方面的协助、享有一定比例的卖淫收入分成,或医生本身就是该团伙的一员,其角色分工就是给「卖淫女」看病。「如果没有这种不法利益上的共享或者协助组织卖淫行为,不可把中性的医疗行为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
除了颇具争议的协助组织卖淫罪,该案是否涉及非法行医罪也引起讨论。尽管陆涛的辩护人称其行为属于非法行医,但公诉机关并未以相关罪名提起公诉。「刑事上的非法行医罪,需要出现一定的恶性结果,否则的话也很难以论罪。」前述同案被告人的代理人说。
受访的法律界人士均认为,考虑到陆涛本身具有一定的从业资质,此前未受涉医方面的行政处罚,且对「卖淫女」的诊疗行为未造成恶性结果,比起非法行医罪,或许更适用《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的超范围执业的情形,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医生强制报告制度再掀讨论?
村医对湖北返乡被居家隔离的人员进行监测、追访。(中新社)
值得一提的是,有关该案的讨论中,提及频次较高的还有医生的强制报告制度。案件审理阶段适用的执业医师法明确,医生在职业行为中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应该按照规定报告。不过该法规范的是取得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主体,乡村医生不属于这个范畴。
案件判决生效已经十余年,早已超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两年有效申诉期。不过,南京刑辩律师付士峰称,在超期的前提下,对于原审被告人可能无罪等情况的申诉,法院应当受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直接立案复查,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也可以决定或裁定再审。
不过当事人陆涛对于申诉态度很消极,「因为牢也坐了,事情也过去很多年了,我已经不想再提起这个事。现在唯一担心是我的案底以后可能会影响孩子。」
网友评论: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种法官,居然还在判案。
明知不让出去 是为了方便控制 已经属於强迫卖淫了啊 协助老闆 可不就是协助犯罪吗 一点都不冤枉啊。
以前香港警匪片,黑医生那都比大哥还尊贵,谁都不敢惹,毕竟出事不能去正规医院只能求他。
都没看过香港的警匪片吗,给卖淫组织看病的黑诊所医生啥属性还不明白?
医生就是治病救人的。他的对象不分年龄大了,不分丑俊。唯一的区别就是你有没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