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中国将实施非法滞留新规?在国外逾期逗留后果很严重(组图)
最近网上流传了一则新闻,中国移民局将从明天(4月1日)起实施新政策,移民局将对通过旅游签证、落地签证、免签非法逾期滞留外国的中国人,进行惩罚。
(图源:小红书)
许多网友刷到这则新闻,纷纷问是真的有此新规还是只是空穴来风?
眼哥查询到,还没有媒体报道这项新规,中新两国官方网站也没相关内容。
眼哥又到微博爬文,看到泰国媒体有发此“4月新规”。
所谓的“新规”中确实包含了现行规定作为验证。
首先,境外逾期滞留及被遣返者的信用记录,这在以往是不存在的,理论上个人的出入境违法活动与个人信用情况也应属于不同的范畴。一些偷渡出境的人确实与拖欠信用卡债务的人有着高度的重合。因此,境外逾期滞留记录可能会被纳入征信系统,这种可能性确实存在。
“护照被吊销后,需等待5年方可重新办理”——这一条可信度最高。因为根据现行规定,偷渡、逾期滞留、被遣返者的护照本来就会被吊销。如果吊销后立即重新办理,那么吊销的意义也就不在了。
根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出境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根据滞留原因,就有可能被吊销护照。
至于“再次办理护照需有公职人员担保”,目前中国的现行法规中没有任何与“公职人员担保”相关的先例。一些银行虽然采取了“公职人员担保发放贷款”的潜规则,但实际上这是不合法也不合规的做法,在出入境管理领域也不太可能出现。
根据中国出入境管理法中第75条,出境后被遣返的就会收缴护照,并且在半年到三年不等的期限内不能重办。
关于“逾期滞留者子女不得报考公务员”,实际上已经是“进行中”。如果有直系亲属偷渡境外,他们无法通过政审,因此这并不算是什么新规。“不得报考知名大学”,完全没有可信度。在法律和道德上,这种政策在这个时代都不太可能会出现。
“4月新规”是真是假,拭目以待,等官方给出说法。
在新加坡逾期逗留会被重罚
在新加坡,逾期滞留是违法的行为。违规者可能会被处罚或被告上法庭受审。根据移民条例第133条规定,在新加坡逾期逗留不超过3个月,将会被判处4,000新元以下罚款或6个月以下监禁,或两者并罚;但是非法滞留时长90天以上的话,将会面临6个月以下监禁、3鞭以上鞭刑。对于身体不适合实施鞭刑的人可以用不超过6000新币的罚款代替。
去年6月,逾期逗留新加坡的两名女子被判坐牢,以及罚款2500新币和3500新币,而收留她们的房东则被判监禁6个月。这两名女子的准证,早在2009年5月23日和2006年4月24日就已经过期。房东发现她们逾期逗留,但还是让她们在自己的单位内继续居住。
不过基于初犯,移民局也不是那么的不近人情,只要在发现自己逾期后,马上带着相关材料去移民局(护照、入境卡、解释信),然后排号填写相应表格,即可到柜台办理。
在申辩的过程中,一定要解释清楚自己是由于疏忽而逾期,且是初犯。在保证尽快回国的情况下,是不会收到监禁、罚款和鞭刑等处罚的。
此外,如果在新加坡已经出现特殊情况,如身体不适或公务延期,最好提前向移民局递交申请,只需要在移民局网站(https://www.ica.gov.sg)提交电子申请即可,最久可以延长89天,既方便也不会有后续麻烦了。
逾期滞留对于回国是没有影响的,但是要想再踏上新加坡的土地,可是难上加难了,所以大家一定不要以身犯险,严格遵守各国的条例。
新加坡对于逾期滞留更为严厉,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在中国逾期逗留会怎样?
中新两国现在互免签证,但在中国逾期逗留的后果也很严重。
一名女子于2019年7月20日入境中国,预计8月4日离开中国。她她满打满算在中国待了15天,在“最后一天”坐飞机从广州机场返回新加坡的时候,被中国边检拦下。她被被告知已经预期逗留中国一天,需缴纳500人民币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之规定,对在中国逾期居留的外国人,可以处警告或者每非法居留一日,处500元(人民币)罚款,总额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或者处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
而且,恶意非法居留者在罚款或拘留后将被驱逐出境。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该外国人是否会被禁止再次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