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戏看《欢乐今宵》——网上“炒花生”的秘密(图)
近年互联网世界出现越来越多粤语及华语论政视像节目,而近月中国大陆民间制作论政节目也如雨后春笋急上直追。当然,世界各地不同的视像节目,得遵守当地相关法规与管制。海外比较宽松,但宽松却出现一些「炒花生」现象。
由于近年涉足网上论政视像节目,发现一些有趣现象,与朋友谈起这些「炒花生」现象,涉及一些讲者与一些观众,未知是否这圈子背后的「秘密」?由此想起香港「长寿」综艺电视节目《欢乐今宵》,一度成为叱诧风云的「皇牌」。
香港电视长寿节目
《欢乐今宵》由香港无线电视制作,于无线电视开台翌日(1967年11月20日)晚上在翡翠台首播,播出时间从星期一至五晚上九点至十点半。节目第一代幕前艺人,包括梁醒波、沉殿霞、郑君绵、森森、杜平、陈齐颂等。每晚节目均为现场直播,直播成为这个节目的传统及卖点之一,因能能够表现台前幕后的灵活应变能力,亦能实时反映现场观众喜好。
当时香港正饱经1967「左派大暴动」(左派称「反英抗暴斗争」),港英政府也开始注意推广文娱活动培养香港归属感。《欢乐今宵》包罗万有,提供歌舞、趣剧、游戏、明星访谈、艺人模仿表演、单元剧、长篇短剧。风格轻松、老少皆宜、贴近普罗大众,成为当时香港最受欢迎的电视节目,1970年代中期取得收视巅峰。
《欢乐今宵》直至1994年10月7日暂告一段落为止,共播映6613次,创下当时最多集数综艺节目世界纪录,至今仍为香港电视史上最多集数的综艺节目。无线电视曾于1997年至2001年重启《欢乐今宵》制作。为庆祝40周年和50周年台庆,无线电视曾分别于2007年和2017年制作纪念特辑。
《欢乐今宵》是综艺娱乐节目的成功典型。十多年前,有一老板在澳洲开创新电台,邀请我加盟。加盟后发现这老板主持一节目,为听众遥距「看病」,显示具有超能力「洞察人生」,吸引了一批上年纪的妇女听众,倾听他宣传的信仰。
拥有超能力看病者
其后遇到另一电台的老板,对方曾与这老板共事,说知道他虽然为听众遥距「看病」,但却从来没有为电台同事「看病」,言下之意暗示什么。更讽刺的是,这老板对电脑一窍不通,每次遇到电脑故障总会迁怒于电台同事,破口大骂来宣泄情绪,与其宣传的洞察能力与信仰精神大相径庭,真的「识者笑死,不识者吓死!」
近年再有人找我合作,发展网上视像节目。倾谈合作时,「搞手」说鉴于新闻报导越来越什么,所以开展新的新闻节目。但做了一段时间,发觉「搞手」做的并非新闻报导,而是评论。评论是主观分析,新闻报导是报导客观事实,两者不同。
其后的事令我「大开眼界」。一次安排「搞手」与「各路人马」公开座谈,「搞手」却私底下表示不满被「各路人马」抢镜头!说只想单独会晤自己的「Fans」(粉丝、观众)!而一些观众,也真的视该「搞手」为「大明星」!台前、台后、台下这些情况,令人啧啧称奇。
更「大开眼界」的是,一次座谈会即将结束,观众席一少女哭起来。讲座完结后,我走向少女那边问发生什么事?原来是少女的亲人出了问题,因此伤心哭起来。但少女要坐飞机,立即离开赶去机场。
另一搞手的超能力
当日稍后另一公开场合提起此事,合作的「搞手」却对大众说出另一不同版本,说他曾经趋前问该少女为何哭泣,说少女是因为受「搞手」讲的事情太感动!可是,明明该「搞手」与我一直在台上,讲座结束我一个人走向观众席时,该「搞手」已经被其他人拉住,而我了解之后那少女已立即离开赶往机场上飞机!那「搞手」到底如何「神奇」地「分身」接触该少女呢?
再有一次与这「搞手」合作做节目,「搞手」公开炫耀与美国军方将领来往,说军方介绍使用保安最好的一通讯软件,可私下介绍给我使用。节目后再追问,「搞手」给了软件名称。但上网一查,其安全性被评为三流四流产品!美国军方又怎会使用三四流通讯软件呢?!「搞手」为何要在节目中炫耀与美国军方将领来往?
论政视像节目的观众,欣赏这些戏剧性?刺激?借节目宣泄?犹如看「栋笃笑」?如果说「搞手」旨在把自己打造成「网红」,观众是不是也希望「看网红」,就像看《欢乐今宵》那样?
最近偶然看到一视像节目,专门与观众探讨男女情感,同样出现很多疑问。看到的一集,一「女事主」与主持进行电话连线。女事主说自小在「问题家庭」长大,有兄妹,父亲有两个女人。中学二年级时,一天在家洗澡后走入睡房,哥哥入房把女事主「办了」,「办了」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结果「办了」四年之长,直至女事主搬离家庭。
女事主与观众留言
这样的故事吸引了一大批观众,不少观众留言说女事主应该报警,把其哥哥告上法庭,「伸张正义」,并说其妹也可能成为受害人,质问主持人为什么不提出报警。这些观众义愤填膺,刹那间变成另一个「Me Too」运动。
然而在这二十多分钟电话倾谈,主持人与女事主的对话其实提到几个重点,却「莫名其妙」地一直被大多数留言者「忽视」。第一,女事主与其哥哥发生关系长达四年,没有一次采取安全措施,女事主竟然没有怀孕!
第二,女事主明言已经三十岁,其妹当然也并非十岁了,却从来没有跟其他人提及此事。第三,女事主透露已经结婚,有丈夫、老爷、奶奶,但不愿意回答是否有孩子。网上留言者,有人一厢情愿地说她应该告诉丈夫、老爷、奶奶,说这些人都应该支持女事主公开事件告上法庭。
笔者留言,即使事件正如女事主所言,但公开之后如果不获得夫家支持,甚至离婚,告上法庭又被盘问留难,宣判其哥哥清白,到时会不会导致女事主产生轻生念头?「炒花生」、「吃花生」者愿意承担责任吗?
人生如戏,我们就像看《欢乐今宵》,演员落力演戏,观众拍掌叫好!
林松(Dr LIN Bin JP)
新南威尔士大学政治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