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台独不追究刑责”,大陆对台态度趋缓?(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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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布惩治台独的"22条意见"后,引起各界舆论哗然。美国国务院谴责中国此举破坏稳定。6月26日,中国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表示,若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依法可不予处分。这是否意味着中国的宣传口径有所软化呢?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6月21日召开联合记者会,公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其中规定,针对所谓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最高可判处死刑。
周三(6月26日),在中国国台办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中,有记者提问:对于一些过去曾主张“台独”,但目前立场已发生转变的人,大陆方面是否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朱凤莲回应表示,“意见”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台独”顽固分子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且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扩大,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责任。
在相关“意见”出台后,所谓的“台独分子”该如何认定,各方有不同解读。赖清德曾提到,在中国大陆的眼中,不赞成统一就是台独。换句话说,不管是台湾派、中华民国派、中华民国台湾派,在中国大陆的眼中都是台独。他说:“台湾只有一个政党不是台独,就是统一促进党。”更有学者表示,外国的政要只要力挺台湾或支持友台法案都可能触法。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米勒(Matthew Miller)6月24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谴责中方破坏稳定、升级情势的上述言行,吁促克制及勿片面改变现状;并指出,威胁及法律战无法和平解决两岸分歧。
在中国国台办的记者会中,另有记者追问:该项规定是否适用外国人,比如美国官员支持台湾加入世卫大会(WHA)或世界卫生组织(WHO)?朱凤莲表示:“这份司法文件针对的是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国家执法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精准惩治犯罪,坚定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国台办未澄清“惩治台独22条”内容
针对上述提问的回复,是否意味中方对“台独22条”的解释立场发生了转弯?台湾的两岸政策协会理事长谭耀南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他不认为国台办的说法是有意缩小“意见”涉及的范围。
“当天表面上是台办开记者会,但不管是内容、发想、执行,跟台办关系不大,因为这次是两院三部(高检跟最高法院、公安部、国安部及司法部)在做的事,真实的主管机关根本不是台办。所以我认为,台办也不敢讲任何缩小或超越的话,”谭耀南说。
在《意见》第15条提到,“台独”顽固分子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扩大,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多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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