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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preston Market 188号靠近厕所的那家海鲜摊位买了20刀的鲍鱼和另外两种鱼,服务的大姐所有的都收过钱后,只把一种鱼装入袋子,我也没仔细看拎着就走了,回到家发现少了一条大鱼,很恼火的又开车回去取,期间不超过一个小时,回来后老板态度很淡定的告诉我,大家叫我我没听见,那条大鱼让我们卖了,现在给你一条小鱼,补偿5刀,我一个劲的强调我付过费了,老板很淡定说我知道,不卖了我们放臭了吗,请问大家,老板把我付过费的鱼卖了,有没有违反什么法规,我付过费就是我的鱼,他应该把我的鱼卖出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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