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清代官员的“顶戴花翎”
看清宫戏时,人们经常听到皇帝罢免某官员时,威严地说:“摘去他的顶戴花翎!”这顶戴花翎代表着什么,为何要摘去呢?
清朝等级观念森严,对官员的服饰有严格的规定。依服饰的品质、数量、颜色的不同,来区别官位的大小,绝对不许滥用。顶戴,俗称“顶子”,是指清朝官员帽子上所嵌的宝石而言,并不是指的整个帽子。
花翎,也是朝冠或吉服的饰物,分为蓝翎和花翎两种,因其同顶子相联,往往合称为“顶戴花翎”。花翎起源于满族先人的羽饰,后演化为钦定官阶高低的标志。,是指带有“目晕”的孔雀花翎。据《清稗类钞》载:“蓝翎亦为大帽之饰,以鶡羽为之,其色蓝,羽甚长,无眼”。初时,花翎是皇帝赐的插在帽子上的装饰品,其作用类似于当今的奖章,一般是赏给有军功的人或者对朝廷有特殊贡献的人。
到公元1661年,清廷才规定戴花翎表示官员的品级。规定亲王、郡王、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许戴花翎,只有贝勒以下方许可戴。并且还规定,贝子戴三眼花翎,国公戴双眼花翎,五品以下戴单眼花翎。另外,一、二、三、四等侍卫,以其品级最低为从五品,也可戴单眼花翎。六品以下官员一律戴蓝翎。由此可见,花翎为贵,蓝翎次之。单眼花翎是指一根带“眼”孔雀翎,双眼花翎是指二根带“眼”孔雀翎。花翎除表示品级外,皇帝仍以花翎奖赏那些有功之臣,在电视据中常听到“赏双眼花翎”之语。摘去顶戴花翎,就是指摘下帽顶上的顶珠,拔下帽上的孔雀花翎,如此,这个官儿就被罢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