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延长引争议 看看他人怎么休
【财新网】(记者 陈香君)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下称规定),国家法定的产假天数为98天,“全面二孩”政策落地至今,全国有25省份陆续将产假延长至128天至158天,广东、甘肃、黑龙江、海南及河南产假接近半年,西藏甚至可休1年。
按该规定,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则按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延长产假,利弊难断,也引起很大争议,支持者认为母亲能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照顾婴儿,方便母乳喂养等;而反对者担忧,产假延长恐加重男女就业不平等及职场歧视。
放眼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根据自身经济、人口、文化状况,制定的产假政策也差异颇大。
例如极为慷慨的瑞典,产假达到了480天,而产假期间的薪资主要来源于政府发放的产假补贴。
德国也很慷慨,如果将母亲的产假和父母共同的育儿假累积,最长可休三年,其中,大约一年为有偿假期。英国、挪威的产假天数也有一年的时间。
相比之下,美国的产假就有点短了,联邦法律规定,产假仅12周,而且是“无薪”的,还规定有必须受雇于特定雇主12个月、其间至少工作1250个小时等限制性条件。
日本的产假比美国多两周,即14周,且仅可拿到30%的薪资,其中八分之一来自于国家财政,八分之七来源于就业保险基金。
没有最少只有更少。中国香港的产假仅仅10周,也就是70天,带薪产假薪资由雇主发放。而菲律宾是本次统计中产假天数最少的国家,产妇仅可以休6周。
绝大多数国家将产假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在产假期间,薪资补贴由社保发放。也有一些国家,产假期间的薪资由雇主支付,或是社保和雇主按一定比例分担。
据世界银行统计,2016年美国女性占总劳动力中的比重为45.8%,瑞典为47.4%,日本为42.9%,菲律宾为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