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26日 13.3°C-15.1°C
澳元 : 人民币=4.68
珀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北京一住户五年“打洞”,挖出120平方米“地下二层”

2018-05-07 来源: 北京日报 原文链接 评论7条

北京日报微信公号5月7日消息,北京西城区一老楼住户“蚂蚁搬家”,花了三到五年时间偷摸掏出100平米地下两层楼。昨天,北京日报报道这件事后,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

这件事有了新进展!私挖“地下室”的邓某昨天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邓某挖出的“地下室”也已回填完毕,全程仅14个多小时。

北京一住户五年“打洞”,挖出120平方米“地下二层” - 1
工作人员昨晚在这处地下违建现场检查。工作人员供图

北京一住户五年“打洞”,挖出120平方米“地下二层” - 2
挖出的地下空间场景。 工作人员供图

据北京晚报此前报道,记者进入了现场一探究竟。从洞口进入地下,要先往下跳半米,再弯腰钻过半堵墙,就能到达邓某挖的“地下两层”。记者站在地下一层看到,四周的墙体都已经抹了水泥,墙上还设计了储物的格子。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之间有几个水泥柱,靠一个梯子相连通地下一层二层,记者又顺着梯子下到了地下二层,这里的结构和上面一层基本相同,墙上也设计了一些大小不同的储物格。很多储物格都放着成袋的沙土,应该还没有完成施工。

“都是他雇人挖出来的土,为了掩人耳目都用小袋儿装,趁人不注意再偷偷运走,有点儿蚂蚁搬家的意思。”根据专业测量,两层地下空间的总高度6.5米,东西长11米,南北长5.5米,总面积约120平方米。经过执法人员对房主邓某的询问,他表示挖的地下空间打算用于存放物品。 

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建筑专家指出,因为该地下室离楼较近,已经进入压力扩散区,楼体可能会产生沉降,所以要尽快处置。初步看,两层地下室大致挖出了近400方土,需尽快用混凝土填上,让楼保持稳定、控制沉降,保障楼体安全。

北京一住户五年“打洞”,挖出120平方米“地下二层” - 3
楼外地面上散乱堆放着各种拆下的杂物,包括摄像头、门墩等。

北京一住户五年“打洞”,挖出120平方米“地下二层” - 4
原本一层半地下室内空间也已经被拆改。

北京一住户五年“打洞”,挖出120平方米“地下二层” - 5
隐蔽在角落的地下空间入口。

4日晚上,20多辆混凝土车共向这处挖出的空间内浇了300多方混凝土,完成回填。回填后,将对该楼进行沉降监测及安全鉴定,确保居民生活安全。

北京一住户五年“打洞”,挖出120平方米“地下二层” - 6
水泥罐车连夜进行灌浆回填。工作人员供图

北京一住户五年“打洞”,挖出120平方米“地下二层” - 7
工人在分割切除剩余钢结构部分。

北京一住户五年“打洞”,挖出120平方米“地下二层” - 8
吊车将切割下的钢结构吊走。

北京一住户五年“打洞”,挖出120平方米“地下二层” - 9
右下蓝色围板是灌浆回填的入口。

法律专家建议顶格处罚违法建设

对于邓某不顾整栋楼的安全,私挖地下室的行为,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春贤分析指出,该当事人未经许可,乱挖乱建地下室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需承担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购房业主在未获得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法》则规定进行工程建设须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证违规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私挖地下室造成严重后果,还应考虑是否有涉嫌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构成犯罪,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有可能要承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北京建筑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刘炳良表示,对于违法建设,应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严格执法,视情况顶格处罚,起到警示作用。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澳洲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email protected]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7)
Little_LC
Little_LC 2018-05-07 回复
智障一个!
KIRIE
KIRIE 2018-05-07 回复
这人无脑吗????
jchens城堡
jchens城堡 2018-05-07 回复
幸亏及早发现了,不然可就出大事了!
只是传说
只是传说 2018-05-07 回复
首都人胆子就是大
LA_穎-Jessieyy
LA_穎-Jessieyy 2018-05-07 回复
恐怖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