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25日 19.4°C-21.1°C
澳元 : 人民币=4.74
珀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外逃13年、已拿绿卡,贪官被抓:外逃生活太凄凉(组图)

2018-11-30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原文链接 评论6条

“外逃生活太凄凉了,看上去好像你是自由的,实际一点都不自由”

外逃13年、已拿绿卡,贪官被抓:外逃生活太凄凉(组图) - 1
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从飞机悬梯走下,62岁的姚锦旗站在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里,宣告结束了13年的“亡命”生涯。他看上去表情淡定,情绪没有起伏。

2005年在当地一场吏治风暴中,时任浙江新昌县常务副县长的姚锦旗,查出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当年12月仓皇出逃,距今已经13年。

姚锦旗今年10月被列入红色通缉令。紧接着,刚刚拿到保加利亚绿卡、已经申请入籍的他被保加利亚警方根据“红通”抓获。

这是今年3月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姚锦旗也成为我国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的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第一人。

外逃13年、已拿绿卡,贪官被抓:外逃生活太凄凉(组图) - 2
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或陷地产窝案

“外逃生活太凄凉了,看上去好像你是自由的,实际一点都不自由”。

11月30日上午9点,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休息室里,刚刚被从保加利亚引渡回国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面对媒体感慨万分。

姚锦旗出生于1956年,外逃之前曾任浙江省新昌县常务副县长。新昌县位于浙江省东部,是绍兴市辖县。

重大的拐点发生在2005年,当时浙江官方对绍兴市房地产领域的官商勾结现象进行治理。新昌县官场的“连环倒台”便是其中一环。

那时,来自新昌的浙江康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徐孝西行贿案发,向检方供出大批当地官员,牵出诸多受贿案,其中就有姚锦旗。

这些地产窝案几乎如出一辙,官员们收受开发商贿赂,回报则是官员为企业在搬迁、用地、土地征购等方面提供便利。

例如,在新昌县城,据浙江检方证实,拥有一块近9万平方米的农业用地的某地产集团,先将这块农地上缴入库,然后再由新昌县政府通过规划将其变更为商业用地,以“招拍挂”形式由该地产集团再度拍下。

而在土地“招拍挂”过程中,涉案官员都为地产商设置了多重条件,最终使其被“定向”拍卖给该集团,由此获得巨额好处费。

地产窝案的形式并不算特殊,吊诡的是此后的连环揭发。当时接受媒体采访时,办案人员曾称,“这些串案千头万绪,每个人都是关系网中的一员,有时候是官员拉出老板,有时是老板拉出官员,也有时是官员拉出官员”。

古城绍兴的“吏治风暴”最终刮倒十数名政府官员。

但当别人即将身陷囹圄时,2005年12月,姚锦旗几经辗转,坐上了飞往欧洲的班机。

以国家监委的名义

“我2016年拿到了保加利亚绿卡,今年还提交了入籍申请,本以为终于自由了,没想到一上‘红通’,没多久警车就开到了我面前。”

姚锦旗的“红色通缉令”是今年10月3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的。不到半个月,10月17日,他便被保加利亚警方抓获。

无论是“红通”人员的落网,还是从境外追回的有关人员,一般来讲,主要是采取引渡、非法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和劝返4种办法。

所谓“引渡”就是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罪犯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

当前,我国已与50余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并与不少国家探索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基础开展引渡合作。

中国早在1996年就和保加利亚签署了引渡条约。据中央追逃办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姚锦旗案中,我方以国家监委名义提出引渡请求,得到了保方的尊重、认可和支持,并非常及时、快速地做出了反馈。

一个多月后,11月26日,保加利亚索菲亚地方法院作出裁决,同意向中国引渡姚锦旗。

保加利亚当地时间11月29日,中方工作组与保加利亚执法部门在索菲亚机场羁押场所交接引渡对象。

姚锦旗自此正式落网。

外逃13年、已拿绿卡,贪官被抓:外逃生活太凄凉(组图) - 3
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不多了

外逃13年,姚锦旗认为自己“被抓是必然的”,“拖在那里,只会把自己拖死,断了后路。”

自国家监委于3月23日正式在北京揭牌后,已迎来数个“第一”。

4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对外发布贵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这是国家监察委成立后的“留置第一案”。

6月22日,外逃17年的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原行长赖明敏回国投案,主动退赃,成为国家监委成立后首个到案“百名红通人员”。

7月11日,外逃美国17年的“开平支行案”主犯许超凡从境外被遣返,成为国家监委成立后,从境外遣返外逃腐败分子的第一起案例。

国家监委等五部门今年8月首次发布了《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在姚锦旗到案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评论说,当前,距离“自首公告”的最后期限仅剩一个月。时间不多了!外逃人员如果还在拖延、纠结、犹豫、观望,任凭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白白流失,等来的只能是依法从严惩处。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6)
啊思土啦
啊思土啦 2018-12-02 回复
那么多钱,怎么可能凄凉?
hyy0810
hyy0810 2018-12-01 回复
钱花完了吧
Sunday
Sunday 2018-11-30 回复
世界那么大,你的房间只一个。跑那去?
sharetang
sharetang 2018-12-01
😄
我是24K纯胖公
我是24K纯胖公 2018-12-01 回复
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yfang_0612
yfang_0612 2018-12-01 回复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犯罪潜跑的人,一个也跑不了,最终受法律制裁!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