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26日 17.1°C-19.0°C
澳元 : 人民币=4.72
珀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FT:重设全球经济下的税务底线(组图)

2021-06-10 来源: FT中文网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本文转载自FT中文网,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如果“税务洼地”的现状不改变,美国国内加税只会推动全球化企业加速把业务收入转移到海外,造成国内税基的进一步流失。

FT:重设全球经济下的税务底线(组图) - 1

6月5日,G7财长会议在伦敦达成一致意见。企业所得税在全球应该被设定15%的最低税率,为利润丰厚的大型跨国企业划定最基本的税务底线。这一协议掀开了全球化税务协作与跨国博弈的新篇章。

全球化中的税务协作挑战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实体经济数字化的大趋势推动,大型跨国企业在全球协作,尤其是数字化协作的灵活性不断加强。但全球各国在税务法规、税基和税率方面仍然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尽管很多国家和经济体之间签订了双边税收协定,但全球框架下的税务协作始终停留在纸面上。跨国企业的税收问题始终未能在全球层面达成统一意见。

正是由于有这样的分歧与矛盾存在,跨国企业,尤其是互联网巨头们选择在税率较低的国家设立实体,并将自己在其它国家与地区的业务收入与利润转移到这些“免税或低税收国家,借此合理避税。这种方式往往造成税率较高的国家税源流失。

另一方面,数字化经济的特点之一就是没有清晰的边界。互联网企业可以在没有任何实体存在的情况下开展业务并获取收入。比如Google占据了全球(除中国以外)80%以上的搜索引擎市场。单就搜索本身,Google可以无需在任何国家设立实体就获取相关的业务收入。反过来说,这些国家要向Google征税也就非常不容易,因为连准确测算Google在本国的业务收入都很困难,恐怕需要Google提供数据来配合确定。

正是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所以主要经济体之间有关税务问题矛盾重重。欧盟认为美国互联网企业攫取了大量欧盟范围的数字化经济收入,但没有承担相应的税务责任。美国则认为欧盟内的爱尔兰及其它一些低税率国家的存在导致美国企业把全球利润转移到海外,让美国无法征收应得的企业所得税。

最终两个全球超大经济体之间的税务摩擦不断升级。去年英国、法国和意大利等欧盟国家宣布要向Facebook等美国互联网巨头征收3%的“数字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则在6月初表示将向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土耳其、印度和奥地利等六国20亿美元的商品征收25%的惩罚性关税,以反制对美国企业“数字税”的征收。

全球范围的税务协作目前已经成为全面数字化经济下亟待解决的问题。2020年,20国集团授权经合组织(OECD)编制并发布了《数字化带来的税制挑战-支柱一/二(Pillar One/Two)蓝图》。其中就包括数字经济下的征税权分配以及利润转移与税基侵蚀问题。在经合组织发布的这份蓝图中,就包含了对于大型跨国企业支付最低水平税收的控制,避免企业向免税或低税收国家转移利润。这次G7财长会议中对于企业所得税最低税率15%的划定,就成为全球范围内税务协作的实质性一步。

企业税率降低是主旋律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全球的企业税率一直处于缓慢下降的趋势。这一方面是由于全球长期的和平稳定环境带来的社会运行成本降低,另一方面也是全球化让各国认识到高税率对商业投资的抑制。制造业及相关供应链的全球化配置与无缝整合,让全球化企业能够寻找性价比最高的“税务洼地”进行投资。

到 2020 年,全球177个独立税收管辖区的税率已经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平均40.1%降低到现在的 23.8%。企业所得税税率介于20%-25%成为全球的普遍现象。而像香港和新加坡这样的自由贸易港,总体公司税税率只有15%-20%之间。当然还有泽西岛、开曼群岛和英属维京群岛等这些避税天堂的存在。这些地区的公司税税率为0%。中国目前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

FT:重设全球经济下的税务底线(组图) - 2

总的来说,发达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往往低于欠发达国家,但美国是其中的一个特例。2017年美国税制改革以前企业所得税率高达35%。这个税率水平从1986年税制改革后延续了近二十年,直到特朗普在任时大力削减企业税率,才降低到目前的21%。应该说,美国的高税率对于自身产业发展是有一定阻碍作用的,这也是为什么美国产业,尤其是低利润率的基础制造业必须外流的重要原因。在高人工成本和高税率的共同挤压下,基础制造业在美国几乎没有什么国际竞争力。

FT:重设全球经济下的税务底线(组图) - 3

高税率带来的压力

美国高税率的代价就是美国的全球化企业巨头尽量把美国以外的业务拆分剥离出去,避免全球化收入在美国境内被征以高税。而美国在全球布局的业务收入也刚好能够满足这一趋势。按照FactSet的估计,美国科技行业全球收入的56.5%来自于美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而标普500指数包含的公司全球收入近40%来自于海外。

以Amazon为例,2006年到2014年Amazon欧洲公司负责运营和管理Amazon在欧盟的业务,并获取业务收入。在此期间,Amazon向注册在卢森堡的AEHT(Amazon Europe Holding Technologies)公司转移近四分之三的年收入。当然,AEHT和卢森堡政府有税务豁免协议以降低纳税额。这个AEHT是真正的“空壳公司”,为Amazon保存企业利润并合法避税。当Amazon美国

总部需要时,AEHT才将利润转回给Amazon总部。

这对于欧盟当然很痛苦。本来应征的税款因为”税务洼地”的存在而流失。爱尔兰、卢森堡这些低税率的欧盟国家成为全球化企业在欧盟范围内避税的乐园。Amazon在英国的业务收入2017年达到20亿英镑,利润为7230万英镑。但全年的企业所得税只缴纳了170万英镑,占利润的2.35%,不到业务收入的0.09%。

对于美国来说,税基的流失更为严重。大量美国企业将无需现场操作的业务流程进行离岸外包,或者将业务实体设置在企业税率较低的国家,以完成业务收入的转移。随之而来的就是公司的大量利润被隐藏在海外,美国总部的账面利润完全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盈利能力。

根据麦肯锡的分析发现,美国最大的 500 家非金融公司 2016 年底持有1.66万亿美元的现金或其它流动资产,约占年收入的近 20%。其中的绝大部分,约有1.5万亿美元左右,超出了公司持有现金数量的必要范围。而在这些美国大型企业持有的1万亿美元离岸现金中,有6000亿现金被7家高科技公司所持有,1000亿现金被3家制药公司所持有。这些海量的现金本来应该是美国政府的企业所得税税基,却被企业在全球化过程中转移到了海外。

FT:重设全球经济下的税务底线(组图) - 4

美国前任总统特朗普的减税计划,最终就是希望美国企业将业务流程和工作岗位迁移回美国。并同时带回外流的业务收入。企业要将已经全球化的业务流程重新配置回美国需要时间,需要联邦和各州政府的配合,但企业所得税率的下降却会立竿见影地降低美国政府的收入。美国企业所得税月纳税收入从2017年税改前的3000亿美元降低到2019年年初的不足2000亿美元。虽然在2020年年初有所回升,但随之而来的疫情让企业所得税下跌到2020年6月的1600亿美元,目前稳定在2300亿左右。

FT:重设全球经济下的税务底线(组图) - 5

疫情期间美国社会中暴露的问题让新任总统拜登选择通过1.7万亿美元的基建计划重新刺激美国经济,并补足美国在能源、电力、网络、交通等方面的短板。但巨额的投资又不能通过向失业率高企的普通民众加税获得,所以提高企业所得税率和富豪的个人收入税率就成为必然的选择。拜登希望将2017年从35%降低到21%的企业所得税率再升回28%,并以此额外获取8500亿美元的税务收入。美国的全球化企业当然会见招拆招,再重新将一部分业务收入转移到海外低税率的国家和地区。

因此,美国国内的企业所得税率调整外溢成为了国际问题。如果“税务洼地”的现状不改变,美国国内加税只会推动全球化企业加速把业务收入转移到海外,造成国内税基的进一步流失。

所以美国总统拜登领导下的美国财政部门希望推动全球税务协作,通过制定企业所得税最低税率的方式降低“税务洼地”的吸引力,并以此推动全球整体税率上升,防止自己的税基流失。应该说,这一设想和经合组织的全球化税制协作蓝图中的核心内容是一致的。但美国之前的税率本来就不属于低位,在上调到28%之后又会超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美国的企业海外利润最低税率又将从10.5%提高至21%,所以美国初期建议全球企业所得税最低税率应该为21%。但在面对大多数国家的消极反应后,5月初美国财政部下调了自己的期望值,表示接受15%的全球最低企业税税率。

FT:重设全球经济下的税务底线(组图) - 6

目前在整个经合组织(OECD)内部的企业税平均税率为21.5%,只有瑞士8.5%,匈牙利9%,爱尔兰12.5%这些少数国家低于15%的最低税率,所以这一最低税率水平预计将被经合组织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未来如果最低税率被全球普遍认可,这就将成为数字化时代下全球税务协作的重要开端。

FT:重设全球经济下的税务底线(组图) - 7

在当今世界中,经济价值更多的产生于数据的流动,而非实物商品的流动。传统基于商品生产、流通和交易进行设计的税收原则在全面的数字化流动与价值创造面前显得如此落伍和格格不入。在企业税最低税率水平达成一致后,全球各国还要面临着如何创造一个多边税务解决框架的挑战,以便通过公平和各方均可接受的原则,划分数字经济下的国际征税权。前面的道路还很漫长。

本文转载自FT中文网,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