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姐弟堕亡案,狠父小三被执行死刑,官媒:罪行足够被刻耻辱柱(组图)
「重庆姐弟堕亡案」两名被告张波、叶诚尘,周三(1月31日)被法院执行死刑,案件在发生逾三年后终于尘埃落定。
对此,官媒《人民日报》周四(2月1日)发表评论文章指,这是对法治和人伦道德最好的维护。
文章称,虎毒尚且不食子。张波、叶诚尘视张波的一双儿女为结婚障碍,共同预谋采用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杀人,致两名幼童死亡。张波和叶诚尘的罪行灭绝人性,伤天害理,令人痛恨,让人悲愤!「他们的死刑判决符合法律规定,是法律对恶的严惩,对善的呵护,对民众热切关注的回应,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
文章介绍,《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文章表示,而张波、叶诚尘的行为主观恶性极大,在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之后,试图营造被害人失足堕亡的假象,逃脱法律制裁,社会危害性极强,被判处死刑。「对张、叶二人执行死刑是对社会正常法治秩序和人伦道德的最好维护。」
文章再以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曾巩所作《秃秃记》举例称,秃秃之父孙齐依仗官势,停妻骗娶,为了掩盖自己的丑行,竟与后妻合谋残忍的杀害了年仅5岁的秃秃。「古人尚且论到,人与禽兽本有区别,禽兽尚不食子,这种罪行需刻在石中,警醒世人。张波、叶诚尘的罪行已足够被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