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出重手征“新闻税”!强迫Google、脸书付费给国内媒体(组图)
澳洲政府12日表示,若脸书、Google等大型数位平台和搜寻引擎,若不为刊登在其平台上的新闻内容,与新闻媒体机构分享因此获得的盈收,就将从明年1月起对这类平台征税。
澳洲政府出重手,数位平台不与媒体分润就征税。图为脸书母公司Meta招牌。 (法新社档案照)
澳洲助理财政部长琼斯(Stephen Jones)和通讯部长罗兰德(Michelle Rowland)指出,这项规划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赋税,适用于每年在澳洲营收超过2.5亿澳币(约52亿台币)的科技公司;这将包括脸书母公司Meta,以及Google母公司Alphabet,和短影音平台TikTok的母公司字节跳动(ByteDance)。
目前税额未定,但是这些大型数位平台向澳洲媒体分享营收,可抵扣此税额。琼斯表示,政府的目的并非增加税收,而是希望借此鼓励数位平台与澳洲媒体达成协议。
澳洲2021年推出《新闻媒体议价法(New Media Bargaining Code)》,要求这类科技巨头与澳洲媒体达成营收分享协议,否则可能面临最高其在澳洲营收10%的罚款。 Google公司在这3年期间,已先后与80多家澳洲新闻媒体签署营收分享协议,并承诺会续约;但Meta近日宣布,先前签署的3年协议到期后,不会与澳洲媒体续约付费。
针对澳洲政府这项新计画,Meta公司发表声明回应,指当前法规有瑕疵,该公司仍然对「向一产业收费来补贴另一产业有疑虑」,「这项提议未考虑我们平台运作的现实状况,尤其大多数人并非为了新闻内容来我们的平台,新闻媒体自愿选择在我们的平台发布内容,因为他们也从中获得价值」。
Google公司也对政府宣布的新措施表达疑虑,称会影响目前与媒体机构的商业协议可行性,该公司正在评估其冲击。 TikTok表示,该平台从来就不是使用者为了看新闻而来的平台,他们将积极参与协商过程,期待听到更多细节。
罗兰德表示,营收分享是为了捍卫澳洲民主,「近年数位平台的迅速成长,已经打乱澳洲媒体生态,正威胁公共利益新闻的生存,这项政策的用意非常清楚,是要鼓励数位平台、搜寻引擎与澳洲新闻出版者达成协议,以支持我们的民主健康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