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撕毁合同将成历史 新州日落条款新法首案落幕
“落日条款”指的是新建公寓的开发商以不正当理由撕毁购房合同,再将推迟建成的房产进行出售,以谋取更多利益。政府为了阻止开发商的这一行为,专门出台了新的法律。近期,一个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诉讼案件以经济和解而告终。
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于周二完成了此案的庭审。案件中有11名购房者购买了Surry Hills住宅区的期房,而开发商则提出愿意在退还购房保证金的基础上,再对其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偿。因此,原定为期5天的庭审,仅用时一天半就结束了。
Brett Gilbert是本案很多购房者的代理律师,他表示,如果2015年底没有出台这一法律,这次的案子可能完全不会是这个结果。这一法律可能还不算尽善尽美,但它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下次开发商们再想毫无道理地撤销合同,他们就得三思了。这一法律还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除非能有个案子一直进行到最后判决那一步。不过本案的结果也还算公平。”
国会引进这一立法就是为了保护购房者,打击开发商故意推迟工期、解除合同而后利用地产涨价谋求利益的行为。根据新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在购房者拒绝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必须拿出正当理由证明自己的行为合理合法,且必须与购房者共同出庭,向法官辩诉其解除合同属必要之举。
此案件涉及位于Bourke大街352号,Short Lane Apartments的购房者。他们购买的是该处一栋22单元的住宅楼内的公寓,并于2013年底缴纳了购房保证金。然而,开发商不断拖延工期,最终于2016年10月触发了“落日条款”。开发商兼施工方Komplete Constructions公司的Kanaan通知购房者们,他将解除合同。
其中11人表示拒绝并被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购房者之一的Deborah Blay表示,在保密和解协议达成之前,所有的谈话都是关于如何对各方进行经济补偿。她在周一说道:“我们决定抗争到底,就是希望将来的购房者们不会像我们一样处于劣势。”
开发商Kanaan在达成和解协议之后表示,其实他根本不想把购房者们告上法庭,而且在这之前就已经向他们提出了一个很好的补偿条件。他说,工程延期实属万不得已,而且也给自己造成了损失,他本来的打算是,只要购房者们愿意承担其一半损失,就可以保留各自的公寓。他还说:“签订购房合同后,公寓升值了不少,他们付给我的钱也就相当于升值差价的一半。有八个人接受了我的提议,剩下的人就太贪心了。不过我们双方都很高兴最后还是达成了一致。”
新南威尔士州政府部长Victor Dominello听说这一和解结果后颇感欣慰。他在任职创新及监管改善部长的时候制定了这一法律。他说:“这对无良开发商来说是个坏消息,对消费者们来说则无疑是个好消息。这项新法律大大改善了新公寓购买者和行为不端的开发商之间不平等的交易关系。当时有很多相关方面的人士觉得要改变法律太难了,但其实并不难。这个案例就是很好的证明。”
代理法官Arthur Emmett在庭上提出了这样的疑问——新的法律是否赋予他判决开发商进行经济赔偿的权力,之后便开始了针对和解的协商。目前对于此事尚无定论。法庭于周一获悉,原定15个月的工期,竟然足足耗费了52个月。延期原因包括建筑方案的改变以及向各方寻求许可,中途还到土地和环境法庭打了一场官司。
购房者们说,改变方案全都是为了迎合开发商Kanaan的利益。改变后的建筑方案给他留出了更多的商用空间,还在屋顶建了花园,就是专门给他留给自己的四间顶层公寓享用的。Kanaan的律师则表示这些工程延期也不是他可以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