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5次入室抢劫3次强奸女主人!被重判17年半(组图)
甘肃白银男子王某在大连一家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打工。
王某的另一个“身份”是多次入室持刀抢劫的“惯匪”。2017年11月的一天凌晨3点多,王某流窜到大连市甘井子区顺发路一户居民家,他翻阳台进入家中,到厨房拿出一把水果刀后进入卧室,持刀威逼索要现金未果,后将女主人姜某强奸。
当年12月23日清晨5点,王某又流窜到甘井子区金西路一户居民家,同样钻穿入室在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到卧室,持刀威逼住在这里的女子鞠某索取现金,抢走人民币现金11元、一条黄金项链、一枚金戒指,后将鞠某强奸后逃离现场。
此前,从2017年8月到10月,王某还在甘井子区顺发路、促进路、周家街一带多次采取撬门、钻窗的方式进入室内。他选择的都是独自居住在这里的女性作案。每次抢劫现金、手机、首饰等物品后就逃离。其中在周家街一次作案时,因为女主人家中没有现金,他还在强暴女主人后逼着她到楼下ATM机取出了500元。
资料图
连续作案的王某最终难逃法网。2017年12月27日他被警方抓获。甘井子区2018年8月7日一审以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退赔被抢人损失。
王某不服上诉,称自己入室目的是为了盗窃,且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均系发生在盗窃行为实施完毕实施强奸行为时,不应认定其构成抢劫罪,原判量刑过重,请求从轻处罚。
9月18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