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被指勾结美政客威胁选举主任 港媒痛批挟洋自重(图)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为参选区议员,被指勾结美国政客,企图威胁选举主任,称若自己的选举资格被取消,这些人将“受到美国政府的制裁。”
当地时间9月28日,黄之锋宣称,决定参加11月区议会选举,而他的参选资格是否会被选举主任取消深受外界关注。
黄之锋曾组织、参与多场示威活动。 (Reuters)
黄之锋(右)、朱凯迪(左)、岑敖晖(中)此前抵达台湾画面。(微博@用户7136129612)
黄之锋对此声称,“应美国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的要求,向对方提供了此届区议会的选举主任名单。”更恐吓称如果他们(指选举主任)随便取消包括他在内的参选人资格,就有可能被美国政府制裁。
针对黄之锋此举,香港《文汇报》刊文痛批称,黄之锋企图威胁选举主任,实则为自己铺路参选。
文章称,黄之锋煽暴派鼓动反政府仇恨,造成香港连月骚乱,其中一个目的是为了选票。
黄之锋(左二)此前在金钟万豪酒店与美国官员会面。(微博@不染壹心)
黄之锋(左)和何韵诗(右)在美国国会演讲。(微博@香港傻事)
香港法律界人士9月27日表示,黄之锋挟洋自重,为美国政客干预香港事务搭台,行为卑劣,而其言论在客观效果上,是在向选举主任施压,可能已触及《刑事罪行条例》第二十四条刑事恐吓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狱5年。
香港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黄国恩表示,选举主任依法取消不符合基本法规定的候选人资格,完全是依法办事,黄之锋却将之诬蔑为“政治筛选”、“剥夺港人参选权利”,更明目张胆地要求美国国会考虑将香港18区选举主任名单纳入“制裁名单”,是在挟洋自重,企图引领外国政客干预香港事务以至中国内政,完全是汉奸所为,必须予以最严厉的谴责。
中国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傅健慈则强烈谴责“港独“分子黄之锋,不仅频频到外国唱衰香港,更勾结外国势力,鼓吹煽动年轻人上街进行极端暴力违法活动,现在更企图恐吓选举主任,不仅是要制造白色恐怖,更是要让美国有借口介入及干预香港的公平公正的选举,行为卑劣。
据悉,黄之锋曾组织、参与了多场示威运动。在近日的反修例示威中,黄之锋曾多次煽动、参与示威。
在2019年8月30日和9月8日,黄之锋曾两度被捕,并两度被保释。其中,8月30日的被捕涉嫌于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涉嫌“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3项罪名。
保释后黄之锋赴台湾演讲,9月8日返港后,涉嫌在保释期间离港再次被捕。然而,裁判官9月9日指保释文件出错,9月8日涉嫌违反保释条件被捕的黄之锋获准继续保释。裁判官确认写有保释条件的文件上批准黄之锋离港的日子跟早前申请不符。
更正后裁判官允准黄之锋9月9日至23日离港并往德国和美国,其余保释条件不变,即准以现金1万港元(1港元约合0.13美元)保释外出,除了特定时间能出国参与活动外,不能离港,亦须遵守由晚上23时至翌日早上11时的宵禁令,每星期2次到所属警署报到,并且不得踏入警察总部一带。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曾指出,“黄之锋身为中国人,却到处去乞求外国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对于这种人,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的发言人已经给予明确的定性,我想他是没有什么资格来对中美关系当中的相关问题说三道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