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民调评分创新低 黄之锋被裁定提名无效(图)
香港《逃犯条例》风波持续,经过近五个月的示威及冲突,港府与示威者的矛盾不再只围绕《逃犯条例》。不论是港府施政、官员响应及各种执法行动都成为示威者与港府爆发新一轮摩擦的源头。
因社会持续爆发不同的示威,港府的管治威信受到打击及港人对港府不满已成常态。港府常被批评进退失据,导致未能纾缓民怨。根据香港民意研究所于2019年10月29日公布的最新调查,显示特首林郑月娥的评分只获20.2分,同时更有高达82%受访港人反对她出任特首,只有11%的受访者仍表达支持,创出香港回归以来,历届特首民望的新低。尽管这个数据难免受当前香港日益撕裂的舆论氛围的影响,未必完全准确,但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港人对林郑和港府的不信任。
在这次调查中,可发现港人对港府的不满不只集中在林郑身上。调查显示,受访港人对整个港府的满意率净值为负69%,是1997年以来的新低。而受访者对港府的信任净值是负44%,较8月时下跌8%,是1992年有纪录以来的新低。现时港人对港府的不满不只在政治及施治上,港人对香港经济及民生的满意净值已不断下降。受访港人对民生的满意净值为负57%,对经济的满意净值为负42%,经济状况的满意净值更是创2003年以来的新低,可见港人对港府的不满是多方面。
香港民意研究所主席钟庭耀指,现时港府官员的评分不断下降,认为官员已令港人对港府失去信心,建设换官员有机会重整民意,给予社会希望。当然,港府不能因失去部分港人支持,便选择治标不治本的换官员方法,但必须想办法解决问题。原因是,港人对港的不满不只仅与修例风波有关系,亦与香港其他深层次矛盾有一定关系。不过,港人对港府的不满逐渐增加是不争的事实,港人当然要给予时间让港府重整乱局,但港府需明白港人的不满不只集中在政治上,而是对民生及经济亦有所不满。因此,港府实在应进行检讨及改善工作,挽回港人的支持。
另外,第六届香港区议会选举将于2019年11月24日举行,报名参选南区区议会海怡西选区的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于10月29日被通知提名无效,成为唯一一名取消资格的参选人。选举主任取消黄之锋参选资格的原因是,黄之锋毫不含糊地称在不具约束力的民意表态下,港独可以成为自决的选项,选举主任质疑明显违反《基本法》。
选举主任蔡亮引述黄之锋于两篇文章内容,指文章内容显示香港众志的立场一直都认为香港独立是香港人自决前途的选项,而黄之锋担当众志要职,倾向相信立场与众之相同。蔡亮指,时任海怡西选区选举主任马周佩芬曾两度去信黄之锋要求澄清立场,但黄之锋的答复可理解为独立能否作为香港人的选项,明显与《基本法》背道而驰。
黄之锋被裁定参选区议会提名无效后,联同海怡西选区另一民主派参选人林浩波、参选南区田湾选区的香港众志前副主席袁嘉蔚、立法会议员区诺轩等人于公民广场会见传媒回应。黄之锋指,在三轮回信中已多番强调不曾主动提倡、争取港独作为前途自决的选项,但选举主任多番曲解、错误诠释他的政治理念。他呼吁港人在区议会选举中支持泛民主派,并认为他被取消资格将激发更多示威者进行抗争行动。
对于黄之锋被裁定提名无效,各界皆有不同看法。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指,选举能否顺利进行,取决于候选人和他们的支持者的竞选活动,以及投票当日选民能否安心安全地投票,强调香港必须要停止暴乱,才会有平和的环境进行选举。对于黄之锋被裁定提名无效,指选举主任按赋予的责任权力决定参选人是否符合资格,做法按照条例规定,理据已清楚罗列出来,如果参选人不同意选举主任的决定,亦有机制可以透过选举呈请跟进。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佩帆认为,选举主任作出提名无效的决定,是合理合法。原因是维护“一国两制”及拥护《基本法》是作为区议员的最基本法律责任,葛佩帆认为黄之锋多年来“反中”及“反港府”的言行难以令人相信他会真心维护“一国两制”及《基本法》。中国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对决定不感意外,并指区议会选举只得一人被取消资格,反映当局对参选人资格已采宽松措施。
事实上,黄之锋在两次回复中,皆未有正面回应是否支持港独作为自决的选项。而多名候选人在选举政纲上写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及“愿荣光归香港”等字句亦能成功参选,可见“入闸条件”亦有一定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