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车行驶中,男子居然伸手摸女司机的大腿,法庭判定...(组图)
一名男子触碰温哥华公共汽车女司机的大腿几秒钟,被判犯有袭击罪。
温哥华省法院法官威尔逊·李(Wilson Lee)在他的讲话中说,苏尔吉特·辛格·托尔(Surjit Singh Toor)的手触摸女性驾驶员的腿时间有多长都没关系-接触并非微不足道,而且对司机的保护被认为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本月裁决。
该男子说,他想去维多利亚大道和第49大街地区。驾驶员作证说,他看上去很不稳定,甚至可能宁酊大醉。
他触摸了女驾驶员的肩膀,她告诉他不要触摸她。
当公交车驶入商业大道和Venables街的交叉路口时,Toor再次走近女驾驶员并试图交谈。司机告诉他,她知道他想去哪里,并要求他坐下。
她说,然后Toor向前倾身,触摸了驾驶员的大腿上方“两到三秒钟”。
她对那个男人大喊,叫他回到座位上。
事件发生在Toor于2018年10月19日在Main和Hastings街上登上公共汽车之后。
司机要求帮助,并在Kingsway和Victoria Drive巴士站停了下来。
Toor的辩护律师辩称,该名男子与女驾驶员之间的任何接触“微不足道且微不足道”,因此不应起诉他。
但是,法官发现这是针对巴士女司机发生的事实,这是一个加重因素。
Lee在裁决中说:“我将其归因于司机在其任职期间存在的脆弱性,以及他们与各种公共汽车乘客之间的互动。”
李说,驾驶员处在脆弱的位置,如果要捍卫自己,很难。
他说:“托尔先生与[驾驶员]的接触不只是琐碎的事情,也不是次要的事情。”
“我认为……[驾驶员]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