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子卖淫多年转做“妈咪”,强迫多名女孩接客,用动物血冒充处女(组图)
卖淫嫖娼是社会丑恶现象,不仅会带来不良社会风气,而且其背后所隐藏着种种罪恶,如逼良为娼、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传播性传染疾病、强奸、虐待、残杀等,每一样都充满了无辜者的血泪,如不及时铲除,会使众多善良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下降,难以维护一方平安。
2020年1月8日,甘肃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对蔡某等22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庭审的第二天。因这是该市近年来涉案人数较多、影响较大的一起涉恶势力卖淫团伙案件,受到社会各方广泛关注。
武威女子蔡某早些年在凉州区某街道经营洗头屋,同时兼职卖淫。在做了两年之后,因生意不太如人意,蔡某于是关闭了洗头屋,前往兰州“发展”,并于2011年起在兰州市某娱乐会所转做“妈咪”。
“妈咪”在古代就是妓院的老鸨,是个专门坑害妇女的职业,为世人所不齿。但利欲熏心的蔡某顾不了许多,不仅乐此不疲,还想尽办法诱骗女性参与卖淫。因当“妈咪”和卖淫积累了相当可观的客源,不久后蔡某决定自己组织女性卖淫,这样能获取更高的收益。
但蔡某毕竟觉得自己力不从心,为了在这一行站稳脚跟,蔡某先后纠集侯某、汪某、王某、王某某等人形成一股势力,并招徕多名妇女到其所在的招待所从事卖淫活动,以此获取巨额利益。
但在运转一段时间之后蔡某发现,很多嫖客有特殊的癖好,对未成年人情有独钟,如果卖淫女是处女的话,一些嫖客会掏大价钱进行嫖宿。这让蔡某进一步利令智昏,将目光投向未成年群体,她决定铤而走险。
此后蔡某团伙中的侯某、汪某等人四处物色可以诱骗的未成年少女,利用谈恋爱哄骗、暴力威胁等手段先后将11名未成年女孩带进蔡某的“淫窝”,并利用各种方式逼迫这些女孩接客卖淫。
当然并不是所有女孩都会主动做这种令人不齿的事情,但陷入了蔡某的魔窟,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蔡某等先是进行利诱,如果还是不听话,就采用殴打、辱骂、威胁等方式进行强迫,从思想上进行洗脑,从行动上进行限制,一般女孩连打带吓都只有乖乖地屈服。
自此以后,蔡某所在的招待所长期有20多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其中11名是未成年人。为了获取更好的利益,蔡某等人还利用客人特殊的癖好,让这些未成年少女装处女。
为了使这些女孩装得更像,一般在与嫖客发生关系前,蔡某都会授意这些女孩将渗有动物血液的海绵塞入,等和嫖客发生关系后再取出来,以此获取巨额嫖资。这种方法不仅使这些女孩身体受损,更严重损害了她们的心理健康,手段令人发指。
检方指控,蔡某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有组织的实施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手段卑劣残忍,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破坏了公民正常生活秩序和家庭和谐幸福,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应依法予以严惩。
庭审中,法庭依法引导控辩双方依据检方指控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由于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涉及罪名较多,社会影响较大,法庭在庭审结束后将择期进行宣判。
从本案检方所指控的罪名来看,蔡某恶势力犯罪集团也是个十足的卖淫团伙,但其手段太过卑劣,可以说人神共愤,对其进行依法严惩将是最好的结局。蔡某所涉的几宗罪件件都是重罪,她可能罪责难逃。
首先来看看组织卖淫罪,这个罪名和强迫卖淫罪是在一起的,犯此罪的一般会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如果情节严重,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造成他人重伤、残疾、死亡的,还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组织他人卖淫或强迫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情形主要有这几种,一是强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二是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三是强奸后迫使卖淫的,四是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这几种情形都会重判。
按照检方指控蔡某的犯罪事实,估计对她的量刑轻不了。当然本案中还有一些人员涉嫌协助组织他人卖淫,也是会被判处相应刑罚并处罚金的,从现实来看,大部分都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恐怕不会轻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