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公所小编过劳猝死国赔遭拒,新北:是自愿加班(图)
台湾新北市金山区公所小编陈嘉纬过劳猝死案,家属提国赔申请,市府审议认为陈嘉纬是「自愿加班」,决议拒绝赔偿。陈嘉纬父亲陈国煌对此表示「不接受」,将提国赔诉讼。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指出,全案由金山区公所研提建议意见后送新北市政府国家赔偿事件处理委员会审议,审议结果同意金山区公所拒绝赔偿意见。
新北市金山区公所。(图取自Google地图网页google.com/maps)
法制局表示,国赔会包括9名外聘委员共15人,经召开2次会议严谨讨论后认为,依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2项规定:「公务员于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权利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公务员怠于执行职务,致人民自由或权利遭受损害者亦同。」
法制局表示,据公所提供差勤纪录显示,陈嘉纬提出每个月70个小时的专案加班申请,其加班申请符合市府教职员工出差加班应行注意事项。而死亡前2个月(即109年6月及7月)加班时数分别为124小时、84小时乃是公所基于体恤死者,事后追认始超过专案加班时数70个小时。
法制局表示,国赔会查证,专案加班陈嘉纬提出申请,且公所应监察院调查所需,事后调阅陈嘉纬电脑资料发现,陈嘉纬是自愿加班处理事情,非金山区公所主管强迫要求加班。因此不存在国赔法第2条第2项公务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形,所以不成立国赔责任。
法制局表示,为保障请求权人权益,金山区公所收受国赔会审议决议后,已尽速于4月15日将拒绝赔偿理由书送达请求权人。市府对陈员猝死感到遗憾及不舍,其国家赔偿申请案仍须依国赔法构成要件及事实依法审议。
陈嘉纬的父亲陈国煌告诉记者,他收到拒绝国赔的公文,对这样的结果「不接受」,之后将提起国家赔偿的诉讼。
陈国煌的委任律师关治维表示,目前正跟家属讨论是否提起诉讼,但还是要依家属意愿;提告期限是自侵权行为发生当天起算2年内,即今年8月8日前要提出,家属应该不会拖那么久,最快1到2个月内就会提告。
金山区长廖武辉表示,区公所只有负责接受并提出国赔申请收到结果后再转给家属没有参与过程。
金山区公所自民国106年11月起,以秘书室课员职务代理人名义晋用陈嘉纬。新北市金山区公所经营社群脸书(Facebook)小编陈嘉纬109年8月4日在家中猝死,过世时29岁。他担任新闻联络人兼新媒体小组长,负责新闻联系、首长行程记录,也与各课室职员经营社群。
监察院去年8月调查,陈嘉纬去年8月4日猝死过世前1个月,加班时数超过100小时,发病前6个月每月平均加班时数均超过80小时。经新北市专案审查小组认定陈嘉纬因公死亡,再经劳动部劳工保险局及专业医师审认符合「职业上的工作负荷」造成心脏疾病促发或明显恶化,是具有相当因果关系的职业病。
监院认为陈嘉纬遭主管滥用沦为血汗小编,长期处于超时工作又因公所未善尽雇主职业安全防护义务,导致因公过劳猝死。纠正金山区公所,并要求新北市政府议处相关失职人员。陈嘉纬的父亲陈国煌今年1月间在律师陪同下,到金山区公所递送国家赔偿申请书,求偿新台币836万27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