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不接受“谷爱凌”们的双重国籍?(组图)
1、
从一位印尼华人英雄说起
中国的国籍法明确规定,不接受双重国籍。
所以一个人要么是中国国籍,要么就是“老外”。
目前全世界有75%的国家都接受双重国籍,甚至连一向“排外”的俄罗斯,两年前修改了法律,取消了归化公民入籍俄罗斯前必须先放弃现有外国公民身份的规定。
在全球多数国家都对“双重国籍”开始松绑的时候,我们却好像离它越来越远。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要想系统搞清楚这个问题的来龙去脉,我先从一位被遗忘的印尼华人英雄开始说起。
1951年10月1日,在这个新中国的国庆日,印尼华人林群贤在雅加达的家中升起了一面五星红旗。
这让周围的人都震惊了。
这位在印尼民族独立过程中的华人英雄,组建了印尼第一个华人政党“印尼中华党”,多年来一直在为华人寻求获得印尼国籍而奔走。但是自从他未经审判就被印尼政府投进监狱,出狱后他感到极度失望,不再寻求获得印尼国籍的权利,他想要离开这里回到中国。
不过,他的身体已经无法支撑游子的归来,一年后他因病去世。
林群贤未能完成的遗愿,三年后终于有人替他完成了。
1955年,在印尼的万隆召开了一个影响全球华人的会议,叫做“万隆会议”。
这个会议有多重要呢?
在此之前,全球大约有1000多万华人,他们大多拥有双重国籍,既是中国人,也是外国人。
虽然这听起来是很好的事情,但这样成为了许多人对华人迫害的“借口”。
当时东南亚地区有大量的华侨,这些华侨往往在当地生活了两三代人,大多从事商业活动,财大势雄。由于他们都还拥有中国国籍,当地政府就会认为他们是巨大的威胁。
因为你是中国人,所以你就有可能帮助中国在这里“搞事情”。很多人可能不明白这个逻辑,但是在那个年代,世界大战刚结束不久,新一轮的冷战拉开帷幕,有这样的想法也不奇怪。
万隆会议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中国与印尼就解决华侨双重国籍问题达成协议,华侨可以自愿选择国籍。
但也只能选择一个。
从此选择了中国国籍的华人们可以返回中国,许多“华侨农场”就是由此而建立的。而选择加入了外国国籍的华人,从此就成为了外籍人士。
2、
中国为什么不接受双重国籍
国籍是现代社会的产物。
古代只有天下概念,而没有国家之分。一直到晚清成立了外务部,开始对外籍人士进行管理,才有了国籍和护照的概念。
1909 年,清政府以“血统主义”原则颁布的《国籍条例》规定 :父为中国人,或者母为中国人而父无国籍或无可考者,不论本人是否生于中国,均属中国国籍。
此后的一段时间,中国社会不仅承认双重国籍,还承认无国籍。中国和日本之间还签订了免签协议,所以后来那么多民国大佬去日本留学才那么方便。二战期间,许多无国籍的犹太人也才能躲到上海,上海去香港也是自由通行。
万隆会议决定让华人们自愿选择国籍的做法,很快也在许多国家开始实行。尽管中国当时还没有出台明确的《国籍法》规定禁止双重国籍,但却已经成为了事实。
1980年,中国出台了《国籍法》,明确规定:“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那么中国为什么不再承认双重国籍了呢?
除了“保护华侨”这一点,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个原因,那就是一旦开放双重国籍,将成为少数人的特权。
2021年,著名导演陈凯歌的儿子陈飞宇放弃美国国籍加入中国国籍的新闻上了热搜。
大家这才想起来,原来2018年出演《我和我的祖国》,2019年免笔试考入北京电影学院,都还是美国国籍。
一直到2020年3月《“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出台,对外籍明星有所限制之后,陈飞宇才急忙忙改回了中国国籍。
这一系列精准的操作,在网上又探讨起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个群体。
网友们不仅对这种“两头吃”的做法感到鄙夷,更对于少数人可以自由切换国籍而感到愤怒。
如果说普通人都可以随意获取美国国籍,再轻松换回中国国籍,利用两种国籍的优惠政策的话,那不会有人来说什么。
毕竟,为了孩子的前途,中国绝大多数的家长都愿意“走个后门”。
人们之所以恨那些“走后门”的人,是因为他们抢占了自己的资源,而自己又没有“走后门”的机会。
换个国籍都会引起这么大的讨论,更何况是双重国籍呢?
但完全禁止“双重国籍”,也带来了一些不便。
比如对海外华人的人才引进就起到了阻碍。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谷爱凌,为了引进这位人才,我们算是开了特例。但还有很多海外华人高级人才,就因为“国籍”的问题而对回来发展有所顾虑。
不过任何事情都做不到两全其美,我们也只能“两害相衡取其轻”。
3、
灰色渠道依然存在
尽管国家的法律法规已然是“铁桶一块”,但灰色渠道依然是存在的。
这些年来,其实事实上拥有“双重国籍”的华人还不少。
那就是一些“先富起来”的人,通过投资或捐赠的方式,取得了一些国家的国籍。而这些国家往往都不要求他们放弃原来的国籍,他们也更不会向中国报告自己取得了外国国籍,这就造成了“双重国籍”的事实存在。
平时我们是看不出来的,除非机缘巧合露出了“马脚”。
2010年,中国知名企业家张兰在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节目上,对那些移民海外的人加以痛斥,称他们不爱国,并称自己多次拒绝外国移民邀请。后来张兰还在多个场合表示自己“不会移民,忠于祖国”。
可是在2012年11月,“马脚”露出来了。
张兰因为和“俏江南”合作创始人之一马义的合同纠纷,被后者告上朝阳法院。11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给张兰家发送传票、起诉书,均被退回,因为张兰的中国户口已经注销,注销日期是2012年9月17日,法院将联系了驻外使领馆、入境处查找张兰国籍,发现她已经是加勒比岛国圣基茨和尼维斯的公民。
后来张兰解释说:“要不是为了俏江南在境外上市,谁愿意放着中国公民不当呢?”
张兰的例子,只是那些露出“马脚”的,到底有多少中国人私底下还有一本外国护照,这就难以得知了。
在中国《国籍法》如此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少数人都愿意冒着违法的风险,事实上拥有“双重国籍”,如果一旦法律放开,大家也能想到会是什么情景。
圣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
我们在还存在着户籍制度和城乡差异的时候,城市新移民在户籍、子女入学、就业等问题仍没有得到公平对待和根本解决的情况下,启动“双重国籍”就是在火上浇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