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太鲁阁号”49死事故宣判,包商李义祥判7年10个月,工人华文好则无罪(图)
去年台铁408次太鲁阁号撞击工程车因而出轨,造成49人死亡及超过百人轻重伤,为台铁60年来最严重的事故,并导致新北市长候选人林佳龙辞去交通部门负责人职务。花莲地院今(11)日宣判,以过失致死等罪名判处台铁主办工程司潘堂益8年10个月、包商李义祥7年10月、工人华文好则是无罪,家属对判决结果不满,将声请检察官上诉。
发生在去年4月2日的太鲁阁号事故,造成49人死亡及超过百人轻重伤。(图/报系资料照)
发生在去年4月2日的太鲁阁号事故,事故主因是工程车在斜坡熄火,包商李义祥使用挖土机拖拉工程车,导致工程车掉落轨道所引起。花莲地检署迅速在4月16日以过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名起诉李义祥,其他涉案移工华文好、台铁主办工程司潘堂益等人同时遭起诉。
本案历经一年多审理,花莲地院在今天宣判,以过失致死等罪名判处李义祥应执行刑7年10月有期徒刑,华文好判决无罪。被害人家属委任律师邓湘全到庭聆听宣判后,对于判决结果深表遗憾,他表示,李义祥在工程车掉落后,眼睁睁看著太鲁阁号迎面撞上工程车,并未採取防免措施,应具有不作为杀人的间接故意,李事后留在现场观看的种种恶行恶状,更令被害者家属愤恨不已。
邓湘全指出,在审理时已向法官说提出变更杀人罪理由,若李义祥警示火车提早刹车,即使无法完全刹住,还是可以减少火车动能而减少死亡人数,客观上存在不作为杀人行为。他说,无奈花莲地院仍仅过失致死等罪论处李义祥罪责,判决移工华文好无罪,同样令被害人家属无法接受。邓湘全表示,被害者家属将会声请检察官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