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购房买卖双方的博弈:冷静期(图)
近期有些买家问我,在他们的购房过程中对方要求签66W条款,也就是放弃冷静期,这个要求是否比较过分?没有冷静期,我将面临什么样的风险?
今天这期内容咱们就把冷静期这事搞清楚。
冷静期其实是保护买家的一种条款,说通俗些就是买家在特定时间内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代价就是损失房价0.25%的小定金。
例如:100万的房价退出合同的代价就是2500澳币。
冷静期通常是5个工作日,当然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你也可以延长这个冷静期。
如果买家签了66w协议也就等同于放弃了冷静期权利,买卖双方直接正式进入合同,买家违约不想成交,那么他将面临损失5%-10%的大定金的代价。
总结起来就是冷静期站在买家这边, 签66W站在卖家一边。
当房产市场热度高,买家竞争力激烈的时候,卖家就处于强势的一方,签66W基本就是必备条款;反之当市场低迷,买家竞争不是特别激烈时,卖房通常会同意买家有冷静期的要求。
作为买家在冷静期之内能做什么呢?
1. 银行估价
因为最终贷款额度是根据银行的估价来确定的,如果购房后估价差的离谱,在冷静期之内就可以用最小的代价退出合同。
2. 检查房屋
买家可以自己请专业人士检查房屋,如:房屋的结构,地基,内外部的质量情况,如遇到重大缺陷就可以提前止损。
3. 银行预批转全批
虽然大部分买家都是拿着银行预批去买房,在利息动荡的环境下在转全批的过程中也许会出现新的情况。
例如贷款金额的调整、收入材料的补充、个人财务信息的变化、抵押物的评估等,贷款还是存在一些变数的。
总结起来,冷静期这事儿买家卖家分别有各自的立场,也就不存在要求过不过分。
如果买家对自己贷款信心不足或者首付款比较紧,那就尽力争取冷静期如果不行也要拿一个8-12周的成交期限。
如果买家的条件都可以也没有理由因为冷静期而错失机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